惠民政策

南通独生子女费发放新规定及发放新标准多少钱  

发布时间:2023-11-16 08:26:18

独生子女费是计划生育政策自实施以来,中国对独生子女实行奖励政策。凡领取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从领证之月起到子女14周岁止,每年发放独生子女保障费60元,单方领证的对象发放30元(2006年发放对象为独生子女出生于1990年7月1日以后的)。根据地区不同的情况,发放的独生子女费是不同的,这就牵涉到独生子女费的发放标准。那么南通独生子女费发放新规定如何的?南通独生子女费发放新标准多少钱?本文为你介绍关于南通独生子女费的知识

南通市退休独生子女补贴政策

2018年1月1日后,在南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基本养老保险规定,持有《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退休的企业职工,可领取独生子女父母一次性奖励金(包括终身无子女),奖励金标准为每人3600元。

申请材料:

1、《南通市持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让企业退休人员一次性奖励金申领表》

2、《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或《独生子女证》

3、(终身无子女的提供《终身无子女证明》)或《只生育或(依法收养)一个孩子证明》

注:以上证件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申请流程:在办理退休手续同时,经独生子女父母资格确认,方可申领独生子女父母一次性奖励金(包括终身无子女)3600元,次月由市社保经办机构通过持证退休人员发放养老金的银行帐户代为发放。

发放标准

第三十七条,本省户籍独生子女父母,由当地人民政府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享受以下优待奖励补助:

(一)属于职工和城镇居民的,从发证之日起至子女十四周岁止,每月发给独生子女保健费十元,并可给予适当奖励。独生子女保健费和奖励金由夫妻双方所在单位各负担百分之五十。职工以外的其他人员由当地人民政府统筹解决。对于城镇居民中的独生子女父母,男性满60周岁,女性满55周岁时,按一定标准发放计划生育奖励金;

(二)属于农村居民的,由当地人民政府给予奖励或者办理养老保险;

(三)独生子女死亡、伤残后未再生育或者收养子女的夫妻,由人民政府给予一定的扶助金;

(四)就业、住房、扶贫救济及子女入托、入学、医疗等方面,在同等条件下优先照顾;

(五)产妇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三十五日的产假;男方享受十日的看护假。产假、看护假期间,照发工资,不影响福利待遇和全勤评奖。

前款第一项、第三项规定的计划生育奖励金具体办法和扶助金具体办法由省人民政府自本次修订施行之日起一年内另行制定。

以上内容就是相关的回答,自己是在二胎政策开放之后生的子女的话,这种情况是无法再办理独生子女证的,在之前办理的话那么可以领取,一次性的3600元奖励,这个是每人3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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