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保险

肇庆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最新规定,多久后可以领取失业金

发布时间:2023-11-08 20:40:52

哪些人可以领?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在我市申领失业补助金:

1.2020年3月至12月,在我市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且未就业的失业人员

2.参保职工失业前最后参保地为我市、在2020年3月至12月期间失业且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其中,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人员是指参保缴费不足1年或参保缴费满一年但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失业人员。)

在肇庆,

失业补助金能领多少钱?

在我市累计参加失业保险缴费满1年及以上的(含外地转入年限,下同),失业补助金标准按697元/人/月发放。

在我市累计参加失业保险缴费不满1年的,失业补助金标准按209元/人/月发放。

能领多久?

失业补助金只能申请一次,领取期限最长为6个月,自失业人员符合条件的当月起计算。

申领期限

符合在我市领取失业补助金的失业人员可在2020年12月31日前,凭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通过线上或服务窗口向失业地社保经办机构申领失业补助金。

申领要注意什么?

1.失业人员领取失业补助金期间,承诺出现停止领取情形时应主动告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2.不得申领或停发失业补助金情况:①正在按月领取失业保险金的;②已领取一次性失业保险金终结失业保险关系且之后无参加失业保险记录的;③失业人员重新就业或自主创业的;④应征服兵役的;⑤参保关系转出我省的;⑥移居境外的;⑦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⑧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⑨被判刑收监执行的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领取失业补助金期间不享受代缴基本医疗保险费、求职补贴、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等其它失业保险待遇。

4.计发失业补助金,不核减参保缴费年限,失业人员原有缴费时间予以保留,对重新就业并参保的失业人员,缴费时间累计计算。

5.发放失业补助金期间,不办理失业保险关系转出(转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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