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考考生已经结束马上就要填报志愿,考生在选填志愿时应当了解所选的中央美术学院历年录取分数线及最低投档分数线。下面快车教育通过网络整理中央美术学院历年录取分数线,请仔细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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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美术学院2015年录取分数线
我院本科《录取通知书》将于 2015 年 7 月 15 日后寄出
2015 年本科招生录取基本情况
一、中国画专业:
1、按专业排名录取。文化课分数线为:总分:400 分。单科:语文 80 分,外语 70 分;
2、专业名次录至 36 名。并列 36 名者,按其文化课成绩由高到低录取,文化课分数录至:总分 486 分。
二、书法专业:
1、按专业排名录取。文化课分数线为:总分:400 分。单科:语文 80 分,外语 70 分;
2、专业名次录至 15 名。并列 15 名者,按其文化课成绩由高到低录取,文化课分数录至:总分 432 分。
三、造型艺术专业:
1、按专业排名录取。文化课分数线为:总分:400 分。单科:语文 80 分,外语 70 分;
2、专业名次录至 157 名。并列 157 名者,按其文化课成绩由高到低录取,文化课分数录至:总分 464 分。
四、实验艺术专业:
1、按专业排名录取。文化课分数线为:总分:400 分。单科:语文 80 分,外语 70 分;
2、专业名次录至 51 名。并列 51 名者,按其文化课成绩由高到低录取,文化课分数录至:总分 434 分。
五、艺术设计专业:
1、按专业排名录取。文化课分数线为:总分:420 分。单科:语文 80 分,外语 70 分;
2、文科专业名次录至 163 名。并列 163 名者,按其文化课成绩由高到低录取,文化课分数录至:总分 601 分。
3、理科专业名次录至 303 名。并列 303 名者,按其文化课成绩由高到低录取,文化课分数录至:总分 539 分。
六、建筑学专业:
按文化课成绩排名录取。
文科:
①北京录取 9 人,文化课相对成绩录至 95.855 分。
②其他省:录取 31 人,文化课相对成绩录至 101.821 分。
理科:
①北京录取 5 人,文化课相对成绩录至 95.985 分。
②其他省:录取 35 人,文化课相对成绩录至 98.039 分。
七、美术学专业:
按文化课成绩排名录取。
1、北京市录取 15 人,文化课相对成绩录至 97.582 分;
2、其他省录取 65 人,文化课相对成绩录至 98.431 分。
八、影像设计专业:按专业排名录取。
1、从第一志愿考生中录取 12 人。
①造型艺术专业按专业排名录取 5 名,文化课最低分数:总分 390 分。单科:语文 75 分,外语 65 分;专业名次录至 231 名,并列 231 名,其文化课分数录至 434 分
②实验艺术专业按专业排名录取 1 名,文化课最低分数:总分 390 分。单科:语文 75 分,外语 65 分;专业名次录至 63 名,并列 63 名,其文化课分数录至 422 分
③艺术设计专业(文科)按专业排名录取 5 名,文化课最低分数:总分 405 分。单科:语文 75 分,外语 65;专业名次录至 364 名。并列 364 名,其文化课分数录至 462 分。
④建筑学专业(理科)按专业排名录取 1 名,文化课最低分数:总分 405 分。单科:语文 75 分,外语 65;专业名次录至 18 名。并列 18 名,其文化课分数录至 413 分。
2、从兼报志愿考生中录取 70 人。
①造型艺术专业兼报考生中按专业课排名录取 52 人,文化课最低分数线:总分 395 分,单科:语文 75 分,外语 65 分;专业名次录至 444 名,并列 444 名,其文化课分数录至 445 分。
②艺术设计专业(文科)兼报考生中按专业课排名录取 12 人,文化课最低分数线:总分 410 分,单科:语文 75 分,外语 65 分;专业名次录至 303 名。并列 303 名,其文化分数录至 420 分。
③实验艺术专业兼报考生中按专业课排名录取 3 人,文化课最低分数线:总分 395 分,单科:语文 75 分,外语 65 分;专业名次录至 52 名,并列 52 名,其文化课分数录至 422 分。
④建筑学专业(理科)兼报考生中按专业课排名录取 3 人,文化课最低分数线:总分 410 分,单科:语文 75 分,外语 65 分;专业名次录至 18 名。并列 18 名,其文化分数录至 482 分。
九、信息设计专业:按专业排名录取。
1、从第一志愿考生中录取 18 人。
艺术设计专业(文科)按专业排名录取 18 人。文化课最低分数线:总分 405 分。单科:语文 75分,外语 65 分;专业名次录至 388 名,并列 388 名,其文化课分数录至 460 分。
2、从兼报志愿考生中录取 39 人。
①艺术设计专业(文科)兼报考生中按专业课排名录取 32 人。文化课最低分数线为:总分 410 分。单科:语文 75 分,外语 65 分;专业名次录至 364 名,并列 364 名,其文化课分数录至 456 分。
②造型艺术专业兼报考生中按专业课排名录取 7 人,文化课最低分数线为:总分 395 分。单科:语文 75 分,外语 65 分;专业名次录至 444 名。并列 444 名,其文化课分数录至 429 分。
十、空间设计专业:按专业排名录取。
1、从第一志愿考生中录取 11 人。
①造型艺术专业按专业排名录取 1 名,文化课最低分数:总分 390 分。单科:语文 75 分,外语 65 分;专业名次录至 125 名,并列 125 名,其文化课分数录至 438 分
②建筑学专业(文科)按专业排名录取 10 名,文化课最低分数:总分 405 分。单科:语文 75 分,外语 65 分;专业名次录至 50 名。并列 50 名,其文化课分数录至 408 分。
2、从兼报志愿考生中录取 29 人。
①造型艺术专业兼报考生中按专业课排名录取 19 人,文化课最低分数线:总分 395 分。单科:语文 75 分,外语 65 分;专业名次录至 396 名。并列 396 名,其文化课分数录至 439 分。
②建筑学专业(文科)兼报考生中按专业课排名录取录取 10 人,文化课最低分数线为:总分 410 分,单科:语文 75 分,外语 65 分;专业名次录至 50 名,并列 50 名,其文化课分数录至 547 分。
十一、产品设计专业:按专业排名录取。
1、从第一志愿考生中按专业排名录取 13 人。
①艺术设计专业(文科)按专业排名录取 7 名,文化课最低分数:总分 405 分。单科:语文 75 分,外语 65 分;专业名次录至 251 名,并列 251 名,其文化课分数录至 452 分。
②建筑学专业(文科)按专业排名录取 6 名,文化课最低分数:总分 405 分。单科:语文 75 分,外语 65 分;专业名次录至 90 名,并列 90 名,其文化课分数录至 475 分。
2、从兼报志愿考生中录取 52 人。
①造型艺术专业兼报考生中按专业排名录取 25 人。文化课最低分数线:总分 395 分。单科:语文 75分,外语 65 分;专业名次录至 444 名。并列 444 名,其文化课分数录至 435 分。
②艺术设计专业(文科)兼报考生中按专业排名录取 12 人。文化课最低分数线:总分 410 分。单科:语文 75 分,外语 65 分;专业名次录至 210 名。并列 210 名,其文化课分数录至 414 分。
③建筑学专业(文科)兼报考生中按专业排名录取 15 人。文化课最低分数线:总分 410 分。单科:语文 75 分,外语 65 分;专业名次录至 90 名,并列 90 名,其文化课分数录至 451 分。
十二、家居产品设计专业:按专业排名录取。
1、 从第一志愿考生中录取 18 人。
文化课最低分数线:中国画、造型艺术总分 385 分,单科:语文 75 分,外语 65 分;艺术设计、建筑学总分 400 分,单科:语文 75 分,外语 65 分;
① 从中国画专业录取 1 人。专业名次录至 36 名,并列 36 名,文化课分数录至 492 分;
② 从设计专业(文科)录取 6 人。专业名次录至 303 名,并列 303 名,文化课分数录至 444 分;
③ 从设计专业(理科)录取 1 人。专业名次录至 19 名,并列 19 名,文化课分数录至 421 分;
④ 从建筑学专业(文科)按专业排名录取 8 名。专业名次录至 138 名,并列 138 名,文化课分数录至 494 分。
⑤ 从建筑学专业(理科)按专业排名录取 2 名,专业名次录至 185 名,并列 185 名,文化课分数录至 515 分。
2、从兼报志愿考生中录取 72 人。
文化课最低分数线:中国画、造型艺术总分 390 分,单科:语文 75 分,外语 65 分;艺术设计、建筑学总分 405 分,单科:语文 75 分,外语 65 分;
①从中国画专业录取 3 人。专业名次录至 27 名,并列 27 名,文化课分数录至 396 分。
②从造型艺术专业录取 11 人。专业名次录至 444 名,并列 444 名,文化课分数录至 448 分。
③从设计专业(文科)录取 24 人。专业名次录至 303 名,并列 303 名,文化课分数录至 532 分。
④从设计专业(理科)录取 6 人。专业名次录至 364 名,并列 364 名,文化课分数录至 500 分。
⑤从建筑学专业(文科)按专业排名录取 22 名。专业名次录至 138 名,并列 138 名,文化课分数录至 428 分。
⑥从建筑学专业(理科)按专业排名录取 6 名,专业名次录至 50 名,并列 50 名,文化课分数录至 471 分。
十三、新疆文化人才定向培养计划:
1、油画:1 名(汉语言)。文化课最低分数线:总分 390 分,专业排名录至第 2 名。
2、中国画(工笔人物):2 名(汉语言)。文化课最低分数线:总分 390 分,专业排名录至第 2 名。
十四、新疆协作计划(民考民、民考汉、双语班)
1、中国画:1 人,文化课划线:总分 390 分,专业排名录至第 1 名;
2、造型艺术:1 人,文化课划线:总分 390 分,专业排名录至第 1 名;
3、艺术艺术:8 人,文化课划线:总分 390 分,专业排名录至第 13 名;
十五、港、澳、台、华侨:
录取 12 人。其中:按专业排名录取 9 人;按文化课成绩排名录取 3 人。
1、造型艺术:1 人,文化课划线:总分 400 分,专业排名录至第 6 名;
2、艺术设计:6 人,文化课划线:总分 420 分,专业排名录至第 17 名;
3、实验艺术:1 人,文化课划线:总分 400 分,专业排名录至第 1 名;
4、影像设计:1 人,文化课划线:总分 415 分,专业排名录至第 17 名;
5、建筑学:2 人,按文化课成绩排名录取,文化课成绩录至 494 分;
6、美术学:1 人,按文化课成绩排名录取,文化课成绩录至 473 分。
▲注:
1、按文化课成绩排名录取时,相对成绩折算办法:
相对成绩 = 考生文化课成绩总分 ÷考生所在省本科(非艺术类文/ 理)一批线 ×100
2、按专业课成绩排名录取时,文化课成绩折算:
①考生所在省艺术类高考成绩总分满分为 750 分,语文、英语单科满分为 150 分时不需要折算;
②考生所在省艺术类高考成绩总分满分不是 750 分,语文、英语单科满分不是 150 分时,文化课成绩需折算后使用。
例如:某省艺术类考生成绩总分满分为 500 分,其考生本人高考成绩总分为 350 分。
折算后成绩为:350÷500 ×750=525 分
十六、其它:
1、我院录取工作不收取考生任何费用,包括《录取通知书》的邮寄。
2、有关 2016 年本科招生信息,请在 2015 年 12 月登陆我院址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