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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美术学院本科招生简章(一)

中国美术学院,前身为国立艺术院,创建于1928年,是国家文化部和浙江省政府共建的一所学科、专业齐全的综合性重点美术学院。学院办学宗旨是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从事美术创作、设计、理论研究和美术教育的专门人才。中国美术学院杭州的南山校区、象山校区和上海的张江校区为本科和研究生教育的办学点。

一、招生计划

中国美术学院计划招收本科生1520人(含:面向浙江省招收“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本科生82名,详见《中国美术学院“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简章》),最终招生人数以教育部批准的计划数为准。

二、招生对象和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立志为服务。

2、应、往届高中毕业生或具有同等学力者,各类中等专业学校的应、往届毕业生(现役军人须经军级以上政治部批准)。

3、热爱美术事业,具有一定美术基础和能力,身心健康,非色盲或者色弱者。

4、省级美术专业统考合格者(未组织专业统考的省份及省统考未涉及的专业除外)。

特别提醒:报考“录音艺术”专业者,上述第4项条件参照各省关于音乐类统考的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5、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的在校生;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的在校生(应届毕业生除外);

(3)因触犯刑法已被司法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的;

(4)被高等学校开除学籍或勒令退学不满一年者(从被处分决定生效之日起至报名截止之日止);

(5)因在招生考试中舞弊被取消报考资格或录取、入学资格,并规定本年不得报考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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