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高考方案:2017年起无三本2020年起"3+3"模式
【北京高考将不分文理文理科目6选3】
从2020年起,北京市统一高考科目调整为语文、数学、外语3门,不分文理科,每门科目150分,总分450分。科目调整为“3+3”模式,即3门必考科目(语数外)+3门自选科目。未来,文理不分科,考生可从物理、化学、生物、历史、地理、思想品德6科中任选3科。自选科目不用参加高考统考,采取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方式,计算高考成绩。新高考方案2020年实施。
【2020年起本科院校招生录取实行“3+3”模式】
2020年起,高考不分文理科,高考成绩由统考成绩(语数外各150分)和选考的3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等级性考试科目成绩(各100分)构成,即“3+3”,高考总分满分值750分。
高等院校可根据办学特色和定位,以及不同学科专业人才培养需要,从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6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等级性考试科目中,分专业(类)自主提出选考科目范围,但最多不超过3门,提前向社会公布。考生满足选考科目其中任何一门,即符合报考条件。对于没有提出选考科目要求的高等院校,考生在报考该校时无科目限制。
除了基础的语数外三门课,个人可以根据自己的强项,20种组合。
【2017年起英语“一年两考”2021年起增加口语】
从2017年起,英语听力分值30分,采用计算机化考试,与统考笔试分离,听力一年两次考试,取听力最高成绩与笔试成绩一同组成英语科目成绩计入高考总分。从2021年起,英语增加口语考试,口语加听力考试共计50分,英语科目总分值不变。
专家表示,按照新方案规定,英语全科实行“一年两考”,这就给了学生两次机会参加考试,凸显了考试的公平性,使学生更能考出自己的真实水平。
在过去较长一段时间里,社会上一度流传着英语将在未来高招录取中降低权重的说法。其实,从《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到此次的“北京考试招生改革实施方案”,都明确了英语学科在基础教育阶段的重要地位。这就意味着北京新高考方案突出了英语学科的教学和考试要回归英语的工具性作用的方向。
【2017年起本科三批合并入本科二批】
根据“北京考试招生改革实施方案”,从2017年起,将本科二批与本科三批合并为本科二批。待时机成熟,将本科一批与本科二批合并为本科普通批。
【2017年起13科目纳入学业水平考试】
2017年起,新高一开始实施学业水平考试,共设置语文、数学、外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体育与健康、艺术、信息技术、通用技术13门科目。
语文、数学、外语3门科目仅设合格性考试,参加统一高考的学生,可以用统一高考科目考试成绩作为相应科目合格性认定的依据。也就是说,参加统一高考的学生可以不参加语、数、外三门课的学业水平考试。
体育与健康、艺术、信息技术、通用技术4门科目仅设合格性考试,各区县根据课程标准、教学要求和学生平时表现,综合测评并确定其合格性成绩。市教委将通过专项督导和社会监督,依托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平台,动态监控教学过程和结果。
值得注意的是,该方案也给部分有条件的普通高中学校一定的自主权,根据该方案,这些学校可申请自主进行全部或部分科目的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合格性考试。
根据“北京考试招生改革实施方案”,本市普通高中在校学生均须参加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而高中阶段其他学校在校生(含中专、中职和职高学生)和社会人员也可报名参加,成绩合格者可申请普通高中同等学历资格认定。
【综合素质评价纳入高校录取参考】
综合素质评价记录了学生各方面发展状况,主要包括学生的思想道德、学业成就、身心健康、审美素养、志愿服务、社会实践和个性发展等方面的实际情况,客观记录学生的成长过程,整体反映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情况和个性特长。
综合素质评价在具体操作中,将进一步完善以电子平台为载体的学生综合素质电子档案,在学生成长过程中,观察、收集反映学生综合素质发展主要表现的相关事实材料,注重学生志愿服务的记录,高级中等学校以描述性语言方式对学生的突出表现进行评价,注重写实性,以电子平台为载体及时记录和储存评价信息,每学期结束时及时进行材料的遴选、公示、审核、监督。学生毕业时,提取经过审核、公示的相关资料形成学生综合素质档案,为高等学校选拔学生提供参考。
根据该方案,从2020年起,在市属高校探索开展综合评价招生改革试点,在市属高校中设立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统一考试成绩、综合素质评价多维度综合评价招生方式。招生学校应提前公布具体使用办法,使用情况必须规范、公开。
【未来本一本二或合并】
从2015年起,北京高考本科志愿和单考单招志愿填报时间已从考前填报调整为考后知分填报,并将本科一、二、三批次志愿设置从平行志愿组方式调整为大平行方式,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进行投档。
新的改革新政策及新方案【全文】指出,从2017年起,将本科二批与本科三批合并为本科二批。待条件成熟,将本科一批与本科二批合并为本科普通批。
此外,新的改革新政策及新方案【全文】指出,未来将继续推行北京高校自主招生、高水平艺术团和高水平运动队等特殊类型招生单独设置志愿的做法,并安排在本科提前批次录取结束后、本科一批录取开始前进行。相关高校要公开自主招生等特殊类型招生办法、考核程序和录取结果,确保公平公正。
【高考加分进行严格限制招生计划更为公平】
“北京考试招生改革实施方案”明确要求,2015、少数民族考生加5分投档,仅适用于北京市属高校招生录取。从2017年起,少数民族考生加分范围调整为“从边疆、山区、牧区、少数民族聚居地区在高中教育阶段转学到本市的少数民族考生”,加分分值为5分,仅适用于北京市属高校招生录取。据了解,从2015年起,北京市已经取消了体育、艺术等特长生、市三好学生、市优秀学生干部加分项目。
在本科招生计划分配方式上,新的方案也凸显公平导向。从2015年起,本市已在所有市属本科一批院校设立农村专项招生计划,面向在城市发展新区和生态涵养区就读的农村户口考生招生。同时在北京高校开展“高水平人才交叉培养计划”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市属高校与在京中央高校、海外境外知名高校联合培养学生(即“双培”和“外培”计划),招生计划向远郊区县倾斜。
北京市教委负责人介绍,今后农村专项招生计划和“双培”和“外培”计划将继续深入推进。“双培”和“外培”2015年未完成的和新增加的招生计划将直接投放到2015年“双培”、“外培”享受比例较低的高中校。
而在高校的招生选拔机制方面,“北京考试招生改革实施方案”提出,高校要将涉及考试招生的相关事项,包括标准、条件和程序等内容,在招生章程中详细列明并提前向社会公布。在制定学校招生计划、确定招生政策和规则、决定招生重大事项等方面充分发挥学校招生委员会的作用。高校还可通过聘请社会监督员巡视学校测试、录取现场等方式,对招生工作实施第三方监督。同时建立考试录取申诉机制,及时回应处理各种问题。建立招生问责制,2015年起由校长签发录取通知书,对录取结果负责。
北京高考怎么考?志愿填报等7方面内容确定
1、高考时间仍为6月7日至8日
文史类考生考语文、数学(文)、外语、文科综合。
理工类考生考语文、数学(理)、外语、理科综合。其中,外语考试分英语、俄语、日语、德语、法语、西班牙语六个语种,由考生任选一种。提示:报考外语专业的考生,应参加全市统一组织的外语口试。
2、志愿填报
时间仍安排在高考知分后今年,本市高考本科志愿和单考单招志愿填报时间为高考成绩公布后的6月25日8时至29日20时。专科批志愿填报安排在本科录取结束后进行,填报时间为7月31日8时至8月1日20时。
3、“双培”“外培”计划不得互调
根据规定,实施北京高等学校高水平人才交叉培养院校分区投放“双培计划”和“外培计划”。同一高校不同区、科类、专业之间的“双培计划”和“外培计划”不得互调;录取时只录取有专业志愿考生,不进行院校内专业调剂。
4、“农村专项计划”只针对农业户口考生
根据教育部有关提高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学生比例的相关精神,北京市属部分本科高校在城市发展新区和生态涵养发展区投放“农村专项计划”,该计划只招收户籍和学籍均在上述区的农业户口考生。
5、志愿填报批次分清顺序志愿、平行志愿本科志愿填报本科招生高校按本科提前批、本科一批、本科二批、本科三批四个批次依次录取。
本科提前批按A、B、C三段顺序依次录取,每段均设置两个顺序志愿,每个志愿填报1所高校。艺术院校(专业)、体育院校(专业)、军事院校、武警部队院校、招收国防生的院校(专业)、公安类等院校(专业)在A段录取;“双培计划”和“外培计划”原则上在B段录取;“农村专项计划”在C段录取。本科一、二、三批均为平行志愿,分别可以填报6所平行志愿高校。以上每个志愿高校设置6个志愿专业,考生填报时须注明是否服从院校内专业调剂(本科提前批B段不设“是否服从院校内专业调剂”选项)。高校自主招生选拔、高水平艺术团和高水平运动队招生单独设置特殊类型志愿,考生可填报1所志愿高校,录取安排在本科提前批次录取结束之后本科一批录取开始之前进行。取得资格认定的考生,要将资格认定高校填报在该志愿中,方能享受相关特殊类型招生政策。
专科志愿填报:专科招生高校按专科提前批、专科普通批两个批次依次录取。专科提前批设置两个顺序志愿,每个志愿填报1所志愿高校,每所志愿高校设置6个志愿专业;专科普通批为平行志愿,设置20个志愿高校,每个志愿高校设置1个志愿专业。
征集志愿填报:录取期间,按考生已填报志愿录取结束时,如当前批次高校计划未完成,将根据情况征集考生志愿。本科提前批A段(B、C两段不设置征集志愿)、专科提前批征集志愿设置两个顺序志愿,每个志愿填报1所高校;本科一、二、三批征集志愿均为平行志愿,分别可以填报5所平行志愿高校。以上每个志愿高校设置6个志愿专业。专科普通批征集志愿为平行志愿,设置10个志愿高校,每个志愿高校设置1个志愿专业。考生填报本科各批次征集志愿时须同时注明是否服从院校内专业调剂。
6、志愿投档志愿形式不同调档比例不同
根据教育部规定,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高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顺序志愿投档顺序志愿按照“志愿优先,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进行投档,第一志愿录取结束后,若高校招生计划未完成,再对未完成计划进行第二志愿投档录取。
平行志愿投档:平行志愿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对同一科类批次线上未被录取的考生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进行一次性投档。本科平行投档时根据考生所填报志愿高校顺序,投档到排序在前且有计划余额的高校,分数相同的考生符合同一所高校投档条件且计划余额不足时将依次比较语文、数学(文/理)、外语、文科综合/理科综合科目的成绩,对单科成绩高者进行投档,直至完成该校招生计划,单科成绩均相同的同时投档;专科平行投档时根据考生所填报志愿高校专业顺序,投档到排序在前、会考成绩符合要求且有计划余额的高校专业,分数相同的考生符合同一所高校同一专业投档条件且计划余额不足时将依次比较语文、数学(文/理)、外语科目的成绩,对单科成绩高者进行投档,直至完成该高校该专业招生计划,单科成绩均相同的同时投档。
专科志愿投档:专科批次录取采取高会统招形式,即招生高校根据各专业培养需求从会考备选科目中选定2或3门确定成绩等级要求,会考备选科目为:历史、政治、地理、物理、化学、生物、信息技术、通用技术等8门,考生会考成绩必须满足所报专业要求方能投档。录取过程中,首先在批次分数线上进行考生已填报志愿的录取,如有高校招生计划未完成,将根据情况依次进行批次分数线上征集志愿录取和降分征集志愿录取。
7、加分政策不作累计加分
提示:同时符合多项高考加分条件的考生,不作累计加分,只取最高一项分值作为考生附加分投档。
加20分:今年本市有两类考生在高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20分向高校提供档案,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一是烈士子女;二是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以上或被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
加10分:三类考生在高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10分向高校提供档案,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一是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二是台湾省籍考生;三是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
加5分:2015年1月1日前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已取得省级优秀学生;获国家二级运动员以上称号(项目限定为田径、篮球、足球、排球、乒乓球、武术、游泳、羽毛球、健美操、跆拳道10项)并通过全市统一测试;重大国际体育比赛集体或个人项目取得前6名,全国性体育比赛个人项目取得前6名(须出具参加比赛的原始秩序册、成绩单册);思想政治品德方面有突出事迹者(含获得以北京市政府名义制发的见义勇为行为确认证书的考生);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全国决赛一、二、三等奖者;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含全国青少年生物和环境科学实践活动)或“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或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一、二等奖者;在国际科学与工程大奖赛或国际环境科研项目奥林匹克竞赛中获奖者,在高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5分向高校提供档案,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少数民族考生,在高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5分向高校提供档案,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但该政策仅适用于北京市属高等学校招生录取。
优先录取:平时荣获二等功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军人的子女;因公牺牲军人的子女和一至四级残疾军人的子女;驻国家确定的三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和西藏自治区,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二类以上岛屿工作累计满20年的军人的子女;在国家确定的四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或者解放军总部划定的特类岛屿工作累计满10年的军人的子女;在飞或停飞不满1年或达到飞行最高年限的空勤军人的子女,从事舰艇工作满20年的军人的子女,在航天或涉核岗位工作累计满15年的军人的子女等5类现役军人子女考生,参加高考并达到有关高等学校投档线的,应予以优先录取:此外,退出部队现役的考生;残疾人民警察、因公牺牲人民警察的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人民警察的子女在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