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常有考生家长提出这些疑问。对于转专业有需求的考生,一般分为两类:一是进入大学后,发现所学专业不适合自己,难以学下去,需要转专业:二是在志愿填报阶段,通过选择一些高校的冷门专业,低分先进名校,再考虑转专业。本文小编整理了关于北京外国语大学转专业的一些政策规定,内容来自于互联网,仅供参考!
一、北京外国语大学转专业要求和条件政策
北京外国语大学本科学生转专业实施办法(2021年7月14日校长办公会审议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营造有利于人才培养的环境,为学生提供自主选择发展方向的机会,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普通高等学校新生学籍电子注册暂行办法》等文件要求,结合学校为国家培养战略性人才的实际需要和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学校成立本科学生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转专业的领导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主管本科教学工作的校领导担任,成员由教务处、学生处和本科生招生办相关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教务处。
第二章 基本原则与工作要求
第三条 学生一般应在被录取的专业完成学业,确因个人学业发展需要的可申请转专业。
第四条 学校对转专业的学生人数实行宏观控制。各专业拟同意转出的人数一般不得超过该专业本年级学生总数的20%;各外语专业接收人数原则上不超过该专业本年级学生总数的5%,非外语类专业接收人数由学院根据实际接收能力自行确定。
第五条 转专业工作于每学年春季学期组织一次。
第六条 转专业学生原则上应该转入下一年级学习。若学生申请同级转专业,经接收学院考核通过并说明一年级专业课具体修读安排,报学校本科学生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可随本年级学习。
第七条 学生在校期间只能申请转专业一次,且只能申请转入一个专业。
第八条 转专业工作应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遵守操作程序。
第三章 转专业资格
第九条 申请转专业学生需同时符合以下各项条件:
(一)全日制本科一年级学生。
(二)确有专长,更适合在其他专业学习,能提供相应的说明和支撑材料;因身体或者其他原因(隐瞒既往病史入学者除外)不能适应现专业学习。因身体原因需要转专业者,需要提交校医院或者三甲医院的诊断证明。
(三)在校期间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
(四)所有公共必修课成绩及格。
(五)符合拟转入学院当年公布的接收条件。
第十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允许申请转专业:
(一)正在休学或保留学籍的学生。
(二)应作退学处理的学生。
(三)属联合培养、委托培养、定向培养、中外合作办学、高水平运动队的学生。
(四)有转学经历的学生。
(五)教育主管部门规定其他不允许转专业的学生。
第十一条 外国语中学保送生只能申请转入外语类专业。
第十二条 退伍学生转专业按照国家的有关政策执行。
第四章 转专业程序
第十三条 学院制定工作方案。工作方案包括:转出条件及选拔推荐依据、计划接收人数、接收条件、考核专家工作组成员名单、考核方式、考核内容、咨询时间、报名时间、考核时间等。
第十四条 学校本科学生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学院工作方案并公布。该工作一般在每年4月份完成。
第十五条 拟转专业学生本人向所在学院提出书面申请。学院党政联席会审核本学院学生申请,如通过需给予推荐意见,并将公示合格的学生申请材料上报学校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公示期为三个工作日。
如申请人数超过本专业学生人数的20%,则依据专业必修课、专业必选课和公共必修课成绩简单算术平均值进行择优选拔。
第十六条 学校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各学院上报的名单进行审核、汇总,经领导小组同意后,将符合条件的申请材料发给各转入学院。
第十七条 转入学院根据本专业接收要求,对申请学生进行材料审核,然后通知符合要求的学生参加考核(重点考察学生的综合素质、专业潜能)。根据考核情况,各学院将拟同意接收转专业学生的名单、考核成绩及学生申请材料上报学校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第十八条 学校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各学院对申请转专业学生的考核情况,提出初审意见,报学校本科学生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讨论通过后,将转专业学生名单及其转入专业公示五个工作日。
第十九条 学校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转专业学生名单通知相关学院,并在下学期开学后为转专业学生办理学籍变更手续。
第二十条 学生如需撤销转专业申请,应在参加接收学院转专业考核前提出,逾期不再受理。已获准转专业的学生,不得申请转回原专业。
第二十一条 学生转专业前所修课程成绩应如实记载在成绩单中,其中已通过考核的公共课不必重修。
第二十二条 已获准转专业的学生从下一学期开始修读转入专业的课程,本学期须继续参加所修读所有课程的学习及期末考试,成绩将如实记入成绩单中,并计入平均学分绩点。若本学期结束时受过任何纪律处分或者达不到接收学院的接收标准,则取消转专业资格。
第二十三条 转专业学生达到转入专业培养方案要求方能取得毕业资格,并在修业年限内完成学业。
第二十四条 已获准转专业的学生应按转入专业的学费标准缴纳本学期之后的学费。
第二十五条 转专业的学生在原学院进行第一学年综合评估,参加原专业该学年奖学金和荣誉称号的评定。
第二十六条 接收学院要在学生转入后安排好转入学生的课程衔接和学习指导工作。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七条 本办法由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二、北京外国语大学有哪些专业
教学系部 | 专业设置 |
---|---|
英语学院 | 英语语言文学、翻译 |
国际商学院 | 国际经济与贸易、金融学、工商管理、会计学、电子商务、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 |
俄语学院 | 俄语语言文学 |
欧洲语言文化学院 | 波兰语、捷克语、罗马尼亚语、匈牙利语、保加利亚语、阿尔巴尼亚语、瑞典语、意大利语、塞尔维亚语、芬兰语、荷兰语、斯洛伐克语、克罗地亚语、希腊语、挪威语、丹麦语、冰岛语、斯洛文尼亚语、爱沙尼亚语、拉脱维亚语、立陶宛语和马耳他语 |
亚非学院 | 越南语、老挝语、柬埔寨语、缅甸语、泰语、马来语、印尼语、僧加罗语、韩语、土耳其语、斯瓦希里语、豪萨语、印地语、乌尔都语、希伯来语、波斯语、菲律宾语、索马里语、尼泊尔语 |
高级翻译学院 | 英汉同传、复语同传(包括法英汉、日英汉、俄英汉、西英汉、朝英汉复语同传) |
中国语言文学学院 | 汉语言文学、对外汉语 |
马克思主义学院 | 科学与共产主义运动(包含当代中国和国外和左翼运动两个专业方向) |
国际关系学院 | 外交学 |
网络与继续教育学院 | - |
法学院 | 法学 |
国际新闻与传播学院 | 国际新闻与传播 |
德语系 | 德语语言文学 |
法语系 | 法语 |
日语学院 | 日语 |
西班牙语、葡萄牙语系 | 西班牙语、葡萄牙语 |
阿拉伯学院 | 阿拉伯语 |
海外汉学中心 | 比较文学与跨文化研究(包含国际文学与文化关系研究、国际中国文化研究和跨文化与翻译研究三个专业方向) |
艺术研究院 | 中国传统戏剧对外传播研究 |
计算机系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
国际组织学院 | 国际组织人才培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