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常有考生家长提出这些疑问。对于转专业有需求的考生,一般分为两类:一是进入大学后,发现所学专业不适合自己,难以学下去,需要转专业:二是在志愿填报阶段,通过选择一些高校的冷门专业,低分先进名校,再考虑转专业。本文小编整理了关于北京物资学院转专业的一些政策规定,内容来自于互联网,仅供参考!
一、北京物资学院转专业要求和条件政策
北京物资学院本科生转专业实施办法
为充分调动和发挥学生学习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营造有利于人才成长和脱颖而出的学习环境,使学生有更大的自主选择专业学习发展的空间,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 转专业条件
第一条 满足下列条件的学生均可提出校内转专业
申请:(一)在校全日制学习的本科二、三年级学生; (二)符合拟转入学院当年公布的接收条件。
第二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允许转专业: (一)入校未满一学期的; (二)应予退学的;
第三条 休学创业或退役后复学的学生,因自身情况需要转专业的,学校予以优先考虑。
第二章 转专业办法及程序
第四条 每学年秋季学期期初,教务处公布转专业工作安排,各学院和学生按照通知要求完成相应工作。各学院通过教务系统填报转专业限额数,向教务处报送学生转专业申请条件及考核办法。
第五条 学生申请。学生可在第三学期或第五学期期初提出转专业申请。符合学校和各学院转专业条件并有转专业意向的学生填写《北京物资学院本科学生校内转专业审批表》,并向拟转入学院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学生在教务系统提交在线转专业申请。
第六条 转出专业所属学院审批。转出专业所属学院对提出转专业申请的学生进行审核,并汇总《北京物资学院本科学生校内转专业审批表》和学习成绩单转交拟转入专业所属学院。由转入专业所属学院初审,公布允许参加转专业考核的学生名单。
第七条 转入专业所属学院考核。转入专业所属学院采用适当形式对拟转入的学生进行公开考核,并按时将《转专业接收情况汇总表》报送教务处。
第八条 教务处复核并公示学生名单。公示期结束,学生转入相应专业就读。
第九条 需补修、免修相关课程的转专业学生填写《转专业学生补修免修课程报名表》,保证按照转入专业教学计划完成学业。需进行学分认定的学生填写《北京物资学院转专业学生课程学分认定申请表》,以免影响毕业审核和正常毕业。
第三章 关于转专业学生学籍的说明
第十条 学生自提出转专业申请起,直至被批准并到转入专业所属学院报到前的学习期间,应在原专业学习。
第十一条 获准转专业的学生须按新转入专业培养方案的要求修完规定的课程和学分,补修除夏季学期实践课程外的全部课程,需进行学分认定。在原专业所修通过的课程学分计入学生成绩单。教务处可根据转入专业所属学院的意见为转专业学生安排重新选课。
第十二条 已获准转专业并已办理注册手续的学生,不得在转专业学期内中途申请再次转专业(含转回原专业)。
第十三条 已获准转专业的学生应按转入专业的学费标准缴纳学费。
第四章 其 他
第十四条 本办法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二、北京物资学院有哪些专业
序号 | 二级学院 | 专业名称 | 学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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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北京物资学院经济学院 | 经济学 | 四年 |
2 | 国际经济与贸易 | 四年 | |
3 | 金融学 | 四年 | |
4 | 期货与证券 | 四年 | |
5 | 中外合作金融拔尖人才培养项目-国际金融课程班 | 四年 | |
6 | 北京物资学院物流学院 | 物流管理 | 四年 |
7 | 物流工程 | 四年 | |
8 | 采购管理 | 四年 | |
9 |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 四年 | |
10 | 中美联合培养物流拔尖人才国际课程班(国际物流与供应链管理) | 四年 | |
11 | 北京物资学院信息学院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 四年 |
12 | 物联网工程 | 四年 | |
13 | 信息与计算科学(大数据) | 四年 | |
14 | 应用统计学 | 四年 | |
15 | 电子商务 | 四年 | |
16 | 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 | 四年 | |
17 | 北京物资学院外语学院 | 英语专业(国际商务和国际传播) | 四年 |
18 | 北京物资学院商学院 | 会计学(注册会计师) | 四年 |
19 | 会计学专业(管理会计) | 四年 | |
20 | 财务管理 | 四年 | |
21 | 工商管理 | 四年 | |
22 | 市场营销 | 四年 | |
23 | 人力资源管理 | 四年 | |
24 | 会计学专业(ACCA) | 四年 | |
25 | 会计学专业(CGMA) | 四年 | |
26 | 北京物资学院法学院 | 法学 | 四年 |
27 | 北京物资学院国际学院 | —— | —— |
28 | 北京物资学院继续教育学院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