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常有考生家长提出这些疑问。对于转专业有需求的考生,一般分为两类:一是进入大学后,发现所学专业不适合自己,难以学下去,需要转专业:二是在志愿填报阶段,通过选择一些高校的冷门专业,低分先进名校,再考虑转专业。本文小编整理了关于中华女子学院转专业的一些政策规定,内容来自于互联网,仅供参考!
一、中华女子学院转专业要求和条件政策
第十章 转专业与转学
第三十七条 学生在录取的专业学习一定时间后,符合下列情况之一者,可以申请转专业。
(一)大学期间,患有某种疾病或者生理缺陷,经学校指定医院检查证明,确属不宜在原专业学习,但尚能在我校其他专业学习者;
(二)确有专长、有相关成果,转专业更能发挥其专长,能提供相关成果;
(三)学生因学校培养条件改变等非本人原因需要转专业,允许在读学生转到其他相关专业就读;
(四)学生因休学创业或退役后复学的学生,因自身情况需要转专业的。
第三十八条 学校鼓励学生努力学习,对某专业有特殊兴趣和专长的学生,允许通过选拔转专业。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允许转专业:
(一)入学不满一学期者或毕业前一年者;
(二)在校期间受到处分者(处分解除后不受影响);
(三)课程有不及格者;
(四)特殊类别招生的学生;
(五)不符合转入专业招生录取要求者;
(六)休学、保留学籍、应予退学者;
(七)在校期间已转过一次专业者;
(八)其他经学校审核不适合转专业者。
第三十九条 学生一般应当在我校完成学业。因患病或有特殊困难、特殊需要,无法继续在我校学习或者不适应我校学习要求的,可以申请转学。有下列情况之一,不得转学:
(一)入学未满一学期或者毕业前一年的;
(二)高考成绩低于拟转入学校相关专业同一生源地相应年份录取成绩的;
(三)由低学历层次转为高学历层次的;
(四)以定向就业招生录取的;
(五)无正当转学理由的。
第四十条 转专业、转学的申办程序:
(一)学生转专业要求在期末办理;具体程序参照《中华女子学院本科生转专业实施细则》;
(二) 申请转学的学生,由学生本人提出转学申请,报送所在院、系,由所在院、系分管负责人审核同意,学校教务处审核批准,报校领导批准,拟转入学校同意接收,并通过公示期后,报北京市教委审查同意,由转入的省级教育主管部门批准,方可办理转学手续。
(三)外校学生要求转入我校者,需按《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41号令)、北京市及我校等相关规定办理;
(四)跨省转学的,由转出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协商转入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按转学条件确认后办理转学手续,须转户口的由转入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将有关文件抄送转入学校所在地的公安机关;
(五)学生转学申请受理时间为每年的5月和11月工作日,其他时间不予受理。
二、中华女子学院有哪些专业
院系 | 专业 | 类别 |
---|---|---|
性别与社会发展学院 | 女性学 | 本科 |
社会工作 | 本科 | |
社会学 | 本科 | |
法学院 | 法学 | 本科 |
管理学院 | 人力资源管理 | 本科 |
旅游管理 | 本科 | |
市场营销 | 本科 | |
会计学 | 本科 | |
财务管理 | 本科 | |
审计学 | 本科 | |
儿童发展与教育学院 | 学前教育 | 本科 |
应用心理学 | 本科 | |
艺术学院 | 服装与服饰设计 | 本科 |
环境设计(室内陈设设计) | 本科 | |
视觉传达设计 | 本科 | |
播音与主持艺术 | 本科 | |
文化产业管理(舞蹈组织与策划) | 本科 | |
计算机系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 本科 |
外语系 | 英语 | 本科 |
金融系 | 金融学 | 本科 |
汉语国际教育系 | 汉语国际教育 | 本科 |
高等职业教育学院 | 学前教育 | 高职 |
社区管理与服务(高级家政管理) | 高职 | |
旅游管理(酒店服务与管理方向) | 高职 | |
音乐表演(限北京市单考高职) | 高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