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原北方交通大学昌平分校)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章程制定原则
为了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保证招生工作顺利进行,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的有关规定,“实施阳光工程”,遵循“公平、公正、公开、严格程序、择优录取、接受监督”的原则,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院概况
1、学校全称:北京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原北方交通大学昌平分校)
2、学校代码:1125
3、办学地点:北京市昌平区昌平镇(昌平西关环岛向西一公里)
4、办学性质:市属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技术学院(大学专科)
5、办学特点:我院以学生高质量就业作为办学导向,深入开展“校企合作”,实行“订单式”培养,同央企、市属大中型国企开办多个“订单班”,实现了100%就业,培养了一大批社会急需的高素质技能型人才。
第二章 报考条件
第三条 招生对象:参加高考报名的考生。
第四条 报考条件: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历;身体健康;具有北京市正式户口和符合北京市高招政策审核通过的非京籍考生。
第三章 报名办法
第五条 报名办法:考生首先在我院报名网站上进行网上报名,然后来校进行现场确认。(一)、网上报名:考生须于3月15日--19日登陆我院自主招生报名网站(www.jtxy.com.cn),按照“自主招生网上报名系统”要求,输入考生信息,逾期不再受理。
(二)、现场确认:网上报名成功的考生,于3月22日8:00—15:00到我院进行现场报名确认手续,并领取自主招生准考证。现场确认须携带以下材料:
1、《报名表》:请考生登录我院网站下载《北京交通职业技术学院高等职业教育自主招生报名表》。此表必须经考生本人及家长签字,更改无效。
2、高中毕业生:应届毕业生必须携带《北京市普通高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报告册》复印件并加盖学校公章。往届生携带《北京市高中学生学籍卡片》(带照片、有操行评语)、或《北京市高中学生考试(考查)成绩登记表》和《北京市高中学生评语表》的复印件并加盖考生档案所在单位公章。
3、中职毕业生:携带具有成绩及评语的《学籍卡片》或《毕业生成绩表》和《操行评语表》)的复印件,并在复印件上加盖所在学校或档案所在单位公章。
4、能说明本人表现、特长和技能的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5、《体检表》原件和复印件
6、考生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户主和本人页复印)
7、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8、报名考试费100元。
注:以上复印材料均为A4纸复印,原件于现场验证后退还给考生本人,复印件保留上交。
第四章 考试方法及要求
第六条 考试:初试和复试
(一)、初试
1、笔试:考查学生的理解、分析、计算、判断等能力,分语文、数学、英语三科各占100分,满分300分,时间150分钟。内容为非专业一般性题目,所有考生均需要参加笔试考试。
2、特长成绩:指中职考生在高中阶段获得相关专业的职业资格证书;高中考生获得三好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或优秀团员称号;体育类、文艺类、人文科技类等方面获得一定级别的等级证书或在省市比赛中获奖。最高30分。
(二)、复试(面试)
复试名称为“综合素质测试”,以面试形式进行,学院根据招生专业特点和要求组织面试考核(满分100分)。主要考察考生观察、分析及解决问题的能力;考察考生的基本专业知识、职业素养和学习潜能。对考生在掌握综合知识,讲究文明礼貌等方面进行综合考察。
第五章 成绩评定
第七条 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复试成绩+特长成绩
考生总分(满分430分)= 笔试成绩(满分300分)+ 面试成绩(满分100分)+ 特长成绩(满分30分)。
第六章、录取规则
一、以“公平、公正、综合评价、注重素质、择优录取”为录取原则,凡通过我院自主招生办法而获取资格的考生,经过招生考试环节,达到录取条件。
二、按照上级精神,适当照顾农村户口考生。依据考生总成绩,划定各专业城市户口与农村户口考生的最低录取分数线,且二者分数相差不得大于20分。
三、预录取:每名考生可填报两个专业志愿并选择是否服从专业调剂,以志愿优先为原则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如果第一志愿报考人数小于或等于本专业招生计划数,则按第一志愿报考本专业人数的90%比例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如第一志愿报考人数大于本专业招生计划数,则按本专业招生计划数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如果第一志愿录取后未完成本专业招生计划,则进行本专业第二志愿录取。第二志愿录取时,将第一志愿未录取考生与二志愿考生合并,按分数从高到低顺序录取,第二志愿录取后仍有专业未完成招生计划,则进行服从调剂录取,如还有未完成计划的专业,则进行征集志愿录取。
征集志愿:如果我院自主招生计划未完成,将公布未完成计划信息和征集志愿招生流程,考生须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征集志愿的报名、考核等相关手续。如征集志愿的考生,都参加过联考则成绩有效,不再单独组织考试。
四、机电设备维修与管理专业只招北京户籍男生,其他专业不设男女录取比例。
五、考生被我院录取后,不得参加当年高考;未被录取的考生,可继续参加当年高考。
六、录取过程中如出现录取控制线多人同分情况,优先录取有优秀称号、或有特长的考生。
七、体检标准:学院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审查考生身体健康情况。不符合专业要求的,不予录取。
八、新生入学后,本校对已经报到的新生进行复查,对其中不符合录取条件或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者,一经发现取消入学资格。退回原单位按有关规定处理。
第七章 监督机制
自主招生工作在学院自主招生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在学院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和监督下进行。监督电话:89710485.
学院招生部门严格遵守“规范程序,公平公正,接受监督”的原则,实行报名条件公开,选拔程序公开,录取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公开。
第八章 录取结果的公布
被录取的考生将在我院网站上公布,并向考生寄发录取通知书。
第九章 收费标准及其它
第八条 收费标准:学费每生每年6000元。
第九条 奖学金:学校设有完善的奖学金机制。对于贫困学生设有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困难补助等较为完善的经济资助体系。新生入学时设有“绿色通道”以保证困难学生顺利入学。学院根据学生在校表现和学习成绩设有一等奖学金、二等奖学金、三等奖学金。详细信息见当年招生简章或报考指南,也可访问学校网站了解。
第十章 附则
第十条 章程适用范围
本章程适用于北京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北京市高等职业教育自主招生工作。
第十一条 本章程由北京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第十二条 北京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联系电话:010-89707874 010-80110996
学校网址:http://www.jtxy.com.cn
学院地址:北京市昌平区西关环岛向西1000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