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中考各科目及总分设置,北京市中考总分多少分
(一)文化课考试
北京市高级中等学校招生文化课考试试题由北京教育考试院统一命制。北京教育考试院负责编制《考试说明》。
文化课考试科目为语文(120分)、数学(120分)、外语(120分)、物理(100分)、化学(80分),满分为540分(不含加减分)。
文化课考试时间为6月24日至26日。
全市采取统一考试科目、统一考试时间、统一组织考试、分区网上评卷的方式进行考试和评卷工作。
文化课考试的考务管理要严格执行《北京教育考试考务管理规定》、《关于印发〈北京教育考试外语听力考试暂行规定〉的补充通知》(京考考务〔2009〕6号)、《关于修订〈北京教育考试院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违规处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京考考务〔2012〕3号)等文件。各区在考试前要按照《北京教育考试院处置教育考试突发事件工作预案》的要求,做好考试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
为做好英语听力考试有关工作,各区要提前做好考点校园广播系统和有关设备的调试和准备,确保英语听力考试的顺利进行。
评卷工作继续采取分区网上评卷方式,各区是中考评卷的责任主体。各区要认真做好评卷的组织和管理工作,使评卷工作做到科学、公正、准确、规范。
(二)体育考试
体育考试科目满分为40分(其中现场考试30分,过程性考核10分),各区应按照市教委有关文件规定的时间安排体育现场考试。
从今年起,体育现场考试增设“足球运球绕标志物”和“排球垫球”两个项目,所有项目均采用仪器设备进行测试。
中考体育现场考试由北京教育考试院负责组织和管理,各区负责具体实施。体育现场考试要按照《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工作的通知》(京教体艺〔2015〕15号)有关文件和《北京教育考试院关于印发〈北京市中考体育现场考试考务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京考考务〔2015〕4号)要求进行。
各区要成立中考体育考试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区体育考试工作,要按照有关文件要求认真落实体育考试的各项政策和措施。各区考试中心、中招办要与区教委、体卫科(中心)等有关部门加强合作,明确分工,落实责任,进一步加大对现场考试的组织和管理力度,确保中考体育现场考试的公平、公正和师生安全。
(三)体育、艺术和科技特长生测试
根据市教委有关文件,体育、艺术和科技特长生须参加统一测试并取得合格成绩方可以特长生身份被体育传统项目学校、艺术特色学校和科技示范学校录取。其中体育特长生需按要求参加全市统一测试,艺术、科技特长生的统一测试由各区按照市教委《艺术科技特长生测试标准》负责组织实施。
(四)专业加试
专业加试包括提前招生专业测试和统一招生专业加试。专业加试工作由考试院中招办统一管理,各有关学校组织实施。需进行统一招生专业加试的学校(专业),应在规定时间内向考试院中招办提出书面申请,并同时报送加试内容及工作方案。经批准进行专业加试的学校,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安排考生加试。
(五)所有高级中等学校招收的学生必须参加北京市高级中等学校招生考试。
北京市中考各科目及总分设置
北京市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科目语文、数学、外语、物理、化学均实行闭卷考试,其中物理和化学采取分卷合场考试(两学科分别独立制卷,合场组织考试)。体育与健康由平时体育课成绩、阳光体育运动成绩、学生体质健康达标成绩和体育统一测试构成。考试时间,语文120分钟,数学、外语各100分钟,物理和化学合场考试共120分钟。选择性试题语文约占30%、数学约占30%、物理约占39%、化学约占30%、外语约占67%。外语听力测试总分为20分,测试时间为16分钟左右。各科试题难度比例均为7∶2∶1。
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考查成绩是衡量学生是否达到毕业标准的主要依据。初中毕业合格标准为:语文、数学、外语、物理、化学、体育与健康学业考试成绩的40%,与平时成绩的60%合并计算,总分达到300分;其他学科的考查成绩均达到合格(含补考)。
北京市中考总分多少分
改革招生录取办法
北京市完善以中考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相结合的招生机制,坚持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积极推行普通高中统招录取、指标分配录取、特长生录取和中等职业学校自主招生等多种形式的招生录取办法。
完善优质高中分配生政策。将优质普通高中招生名额合理分配到区域内初中学校,分配生录取比例原则上不突破招生计划的50%。名额分配以初三在校学生人数为依据基本均衡分配,促进城乡初中均衡发展,切实减轻学生课业负担。
建立完善特长生招生机制。普通高中学校根据办学定位和办学特色,确定招收体育、艺术特长生。高中招收特长生比例原则上控制在全市总计划的3%以内。
减少和规范考试优录加分。严格控制加分项目,合理设置加分分值。对于国家政策规定确应加分的考生要加强资格审核,严格认定程序,做好公示,强化监督。制定规范各类考试加分项目办法,逐步将中考加分的激励导向功能转移至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之中。
推进中等职业学校招生改革。中职学校实行自主招生,与普通高中招生同步进行。统筹发展高中阶段教育,努力扩大中等职业教育招生规模,积极组织好“3+2”、“五年一贯制”招生工作,严格落实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政策,鼓励职业学校多形式、多渠道办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