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语大全

劳动法宣传标语、横幅

1、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调整劳动关系。

2、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和履行劳动义务。

3、唱响劳动发展主旋律,谱写全民创业新篇章。

4、诚信服务,执政为民,创造廉洁高效的政风行风。

5、创建和谐劳动关系工业园区,树立园区良好形象。

6、创造就业条件,扩大就业机会。

7、创政务新环境,树劳动新形象。

8、促进劳动就业,发展职业教育。

9、单位不与职工签劳动合同要支付双倍工资。

10、法定节日期间应当依法安排劳动者休假。

11、妇女享有与男子平等的就业权利。

12、工会代表和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13、工资分配应当遵循按劳分配原则,实行同工同酬。

14、构筑和谐劳动关系,营造良好用工环境。

15、贯彻《福建省劳动合同管理规定》,规范劳动用工管理。

16、贯彻《劳动法》、《工会法》,维护劳动关系双方合法权益。

17、国家对女职工和未成年工实行特殊劳动保护。

18、国家实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

19、加强机关作风建设,树立劳动部门形象。

20、加强劳动保护措施,改善劳动条件。

21、建立诚信机制,依法按时足额支付工资。

22、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

23、建立平等协商制度,依法签订集体协议。

24、解除劳动合同要依法,违约解除责任大。

25、禁止用人单位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

26、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劳动合同可以解除。

27、劳动安全卫生设施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

28、劳动合同可以约定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29、劳动合同一签订,各自义务要履行。

30、劳动是生存之本,合同是维权之基。

31、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32、劳动者申请仲裁或者诉讼的,工会应当给予帮助。

33、劳动者应当完成劳动任务,提高职业技能。

34、劳动者有权依法参加和组织工会。

35、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

36、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接受社会广泛监督。

37、企业建立工会实行工资集体协商制度。

38、企业职工一方与企业可以签订集体合同。

39、热爱企业,爱厂如家。

40、认真贯彻落实《劳动合同法》及《实施条例》积极构建和发展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

41、实施《就业促进法》实现人人平等就业。

42、实施积极就业政策,多渠道扩大就业。

43、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

44、同心同德谋发展,齐心协力兴劳动。

45、完善劳动合同制度,保护劳动关系双方合法权益。

46、完善社会保险,协调劳动关系。

47、文明诚信,共建和谐,实现江陵劳动新跨越。

48、无效的劳动合同,没有法律约束力。

49、严格执行《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禁止使用童工。

50、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51、依法监督检查劳动法律、法规的遵守情况。

52、依法维护劳动争议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53、依靠人民群众,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54、用人单位安排职工加班应当支付加班费。

55、用人单位不得扣押劳动者证件收取财物。

56、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和缴纳社会保险。

57、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

58、用人单位劳动规章制度应当公示或者告知劳动者。

59、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

60、用人单位应当对未成年工定期进行健康检查。

61、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

62、优化劳动政风行风,促进劳动事业发展。

63、优化劳动政风行风,塑造行业文明形象。

64、优化政风行风,共建和谐劳动,服务全民创业。

65、优政风行风,树机关形象,做人民公仆。

66、在同一单位签约两次后必须签无固定期劳动合同。

67、展示劳动政务新风气,营造劳动行业新形象。

68、政风行风新气象,优质服务新形象,劳动崛起新贡献。

69、制定劳动标准,调节社会收入。

70、尊重员工,爱惜人才。

71、做文明事、当文明人,维护社会公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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