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征求到的意见、上级点明的问题、群众反映集中的问题和专题民主生活会上查摆出的问题,进行认真反思,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切实整改“四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结合纪检监察工作实际,制定个人整改措施如下:
一、强化理论武装,严明党的政治纪律
1.加强理论学习。端正学习态度,树立终身学习理念,做到学习致用、学以修身、学以为民,筑牢思想总开关。
具体措施:
一是坚持不懈地学和系列讲话精神,不断提高理论素养和政治觉悟,切实增强理论自信、道路自信和制度自信,在思想上、政治上和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做到真学、真懂、真信、真用。(完成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二是围绕党章和行政监察法规定,学习好、运用好、把握好业务,在稳、准、快上下功夫,各个工作环节都严格把关,确保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完成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三是每天安排不少于1小时的自学时间,每月读一本综合业务书,读深、钻透业务知识,避免出现因政策法规把握不准而致工作不到位的现象发生,不断增强自己依法履职素质能力。(完成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2.增强政治敏锐性。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要求,善于从政治上判断形势、分析问题,保持头脑清醒,正确分析和处理各种社会矛盾,特别是在重大原则问题上划清是非界限。
具体措施:
一是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始终保持政治坚定、立场鲜明,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始终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确保政令畅通。(完成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二是强化政治责任感和政治敏锐性,保持足够的忧患意识和危机意识,从政治和全局的高度来分析研判和谋划推进反腐败斗争和纪检监察工作,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惩,严守办案这道保持党的纯洁、巩固执政地位的重要防线。(完成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三是认真学,特别是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学习践行“三严三实”要求,把党的政治纪律教育作为廉政党课教育的重要内容,增强党员干部的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对违反政治纪律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坚决及时制止,积极与各种不良风气做斗争。(完成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3.加强组织协调,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种责任。协助县委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较好地实现党风廉政建设与全县各项工作协调推进。
具体措施:自觉履行全县党风廉政建设组织协调人的职责,强化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建全客观公正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机制,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将平时检查同年终考核相结合,组织考核同群众评议相结合,把考核结果作为对领导干部业绩评定、奖励惩处、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保证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的规范性、公正性。自己坚持做到每年带队考核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不少于5个乡镇、8个县直单位。(完成时限:年底前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4.加大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引导工作和典型腐败案例的通报曝光力度。
具体措施:注重教育引导,培养党员干部自律意识。充分发挥县委党校干部培训主阵地作用,每年针对不同的参学人员“因材施教”开展不同课题的廉政培训。(完成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二是开展多样化宣传教育。对易发生“疫情”的敏感节点,如换届选举、人事变动、节假日等,提前通过县纪检监察简报、网站、新闻、手机报等四种宣传平台提前介入严明纪律,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来信、网络等举报途径。(完成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三是开展警示活动。把主动接受警示教育作为一名党员干部的必修课,近期将集中组织部分科级领导干部集中观看庭审现场警示教育活动;加大宣传力度,利用沈培平、杨红卫等腐败案例来警醒全县党员领导干部;从各级纪委通报的违反八项规定精神的案例中吸取教训,举一反三,严肃查处典型违纪违法行为。(完成时限:年底前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二、强化宗旨意识,切实保障和服务好群众利益
5.积极回应群众合理利益诉求,以实际行动解决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
具体措施:
一是畅通群众诉求渠道。认真落实党务、政务、村务公开和“四议两公开”决策制度,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和促进权力公开透明运行;有效发挥好我县“五级联动”畅通群众诉求监督平台作用,确保全县20个乡镇、161个村(社区)五级联动监督平台有效运行,实现诉求平台全覆盖、保畅通,及时准确了解群众所思、所盼、所忧、所急,以积极态度和正确方法排查矛盾、分析矛盾和化解矛盾,切实把群众工作做实、做深、做细、做透。(完成时限:年底前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二是用好民生资金监管平台,将社保、强农惠农等4大类民生资金纳入监管系统进行监管,加大对强农惠农政策措施的监督检查,确保国家的每项政策措施都落到实处,群众得到利益,严肃查处侵占群众利益的腐败问题;依法妥善处置移民安置、征地拆迁、企业改制等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做到矛盾不上交,本地多化解。(完成时限:年底前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三是紧紧围绕促进中央、省委、市委的有关决策部署和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各类安全事故中失职渎职行为和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落实问责实施行政问责,集中整治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全面推进效能监察工作。(完成时限:年底前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6.改进调研工作。积极深入基层、深入实际、深入群众,了解群众所需所盼,着力解决到基层调研走马观花、蜻蜓点水等问题。
一是改进调研方式。落实好蹲点调研、随机调研、联系点调研工作制度,每年安排不少于3个月的时间,重点发现和解决群众迫切希望能解决的问题。(完成时限:年底前完成整改,长期坚持)。二是改进调研作风,下基层不搞层层陪同,不作特殊安排、不住超规格房间、不接受宴请、不收土特产或纪念品,在基层或群众家里用餐时,主动交纳伙食费。(完成时限:9月底前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7.认真贯彻落实好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八项规定。脚踏实地,切实履行好纪委书记职责,严以用权,按规则,按制度行使权力,真抓实干、勇于担当,切实当好反腐倡廉带头人,做到敢于亮剑、执纪严明、清正廉洁,正人正己。
一是把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实施办法和市、县具体规定作为抓作风建设的首要任务,带头学习领会精神实质,从严监督、从严要求,从自身做起,做到一个节点一个节点地盯,一条禁令一条禁令抓落实。(完成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二是从实际出发把握好政策、民风民俗活动,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循序渐进抓好移风易俗相关制度规定的落实,推动广大党员干部把文明新风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完成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三是坚决向公车私用、赠送节礼、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等问题开刀,定期开展专项治理和督查工作,做好明察暗访和通报曝光工作。(完成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已制定出台了《澜沧县关于规范干部职工办理婚丧喜庆事宜的暂行规定》,提出“十一个不准”严格规范干部职工婚丧喜庆事宜)。
8.坚决改进学风、会风、文风。重点解决在清理、整治各种会议、各种检查、各种考核评比过多和严肃作风纪律主动履职不够的问题。
具体措施:加强对“三难”、“四多”问题治理力度。加大对我县年初确定的重点项目、重大工作专项督查力度,促进解决办事难落实、项目难落地、问题难解决“三难”和会议多文件多活动多评比多的“四多”,对落实不力的问题,要通过责令整改、约谈、通报批评等方式,坚决予以纠正,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将坚决予以处理。(完成时限:年底前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三、强化党性修养,永葆共产党员本色
9.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切实解决好大局意识不强,只求管好自己分内的事情,对其他领导分管的工作怕因“越权”而不主动关注和参与,存在本位主义思想等问题。
具体措施:增强大局观念和主动服务意识,积极主动配合班子成员开展工作,形成合力,思想和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认真贯彻中央、省、市、县的决策部署,确保纪检监察工作能够积极主动服从服务于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稳定大局。(9月底前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10.务实不务虚。努力克服重部署、轻落实的问题,把工作的立足点放在抓落实上。
具体措施:认真贯彻执行上级各项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不折不扣地落实上级部署和要求,高标准、严要求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坚持在思想、工作、学习、生活上践行“以上带下”要求,主动加强协调、督促、检查和指导,一项一项分析研究,一件一件抓好落实,努力做到每一项工作都有布置、有检查、有落实;部署了的工作就抓紧实施,加强督促检查、一抓到底。(9月底前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11.求真务实,增强创新意识。杜绝贯彻上级精神照本宣科,机械执行,照抄照搬,唯上唯书的问题。
具体措施:本着创业要实的要求,切实吃透上级精神,把上级精神和基层工作实际紧密结合起来,研究制定对策措施,建立更为完善、操作性更强的工作机制,使工作既符合上级精神,又符合本地实际。(9月底前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12.坚持正确政绩观。坚持想问题、办事情、作决策都从实际出发,整体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具体措施:不务虚功,只求实效,多做打基础、利长远的工作,抓好惩防体系建设,既注重案件查办工作,又注重发挥查办案件综合效果的运用,多深入分析和查找容易诱发“四风”和腐败问题的部位和环节,从制度、教育、监督、管理上堵塞漏洞、预防腐败,对党务政务公开、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列入年底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内容重点考核。(年底前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四、真抓实干,进一步提升工作效果
13.强化责任担当,提高工作执行力。严格按照中央和省、市纪检监察机关关于“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的要求,认真谋划和研究工作内容,突出主责主业,集中精力“种好自己的田”。
具体措施:一是按照党章规定的纪检监察机关三项主要任务和五项经常性工作,行政监察法赋予的五项职责认真履职,秉公用权,狠抓落实,推进全县纪律作风建设、惩防体系、案件查办工作等纪检监察工作科学有效开展;二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纪委、省、市纪委关于纪检监察体制改革的各项任务落实,做好县级纪检监察机关议事协调机构清理调整工作,把不该管的事交还主责部门,腾出更多的时间和精力,抓好主业,做到不越位、不缺位、不错位,切实把对配合执法部门开展业务监督检查真正转到对部门履职监督上来,突出“一岗双责”的落实,实施“一案双查”的责任追究。(完成时限:年底前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14.切实落实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推进反腐倡廉工作。
具体措施:
一是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围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中心工作,履行好纪委的监督责任,协助县委抓好全县各级党组织的主体责任,把纪检监察工作的监督责任分解落实到单位和个人,力求做到每项任务有责任主体和完成时限,强化责任落实。(完成时限:年底前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二是整治机关工作纪律。年内组织不少于2次对执法监管部门和窗口单位、服务行业的“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突出问题的监督检查,坚决查处利用职务之便谋取不正当利益、“吃拿卡要”、执法监管中作风粗暴、滥用职权的行为;坚决整治机关工作纪律松弛现象,严肃查处无故旷工、迟到早退、擅离职守、上班期间玩游戏、聊QQ、买菜、淘宝购物等行为。(完成时限:年底前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三是加强干部教育和提醒。每年安排县管党政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向县纪委全会述廉至少8名,约谈乡镇纪委书记每年至少6名,对重点岗位党政“一把手”每年谈话提醒不少于2次。(完成时限:年底前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四是加强反腐败协调,注重发挥由公、检、法、审计部门参与的查办案件联席会议作用,每年至少召开4次协调会议,并根据需要随时进行信息沟通;建立案件线索集中管理、集体排查制度,每季度进行一次线索排查,对每一件案件线索进行集体研究,分类处置。(完成时限:年底前完成整改,长期坚持)。五是持续发力抓好案件查办工作,转变思路,拓展案源,今年案件查办工作既要查处贪污贿赂等严重违纪的腐败案件,也要查处各种歪风问题,还要将“四风”和违反“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纳入案件查办的重点工作,有自办案件,保持办案高压态势。(完成时限:年底前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15.严格执纪监督问责。解决监督检查方式针对性不强,走形式、走过场的问题。
具体措施:不断改进监督方式,变事后监督为事前、事中监督,变被动监督为主动预防,建立明察暗访常态化机制,坚持“一月一重点、一月一督查、一月一报告”的监督方式,对公款相互宴请、赠送节礼、高档消费、公款旅游、公车私用、跑官拉票、打牌赌博、大操大办、吃喝攀比和铺张浪费等存在的突出问题痛下决心解决,加大惩处问责力度,及时通报曝光,保持韧劲,形成震慑。(完成时限:年底前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已制定出台了《澜沧县机关作风和效能建设明察暗访工作制度》)
五、坚决转变作风,树立为民务实清廉形象
16.严以用权。严格按制度和程序办事,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任何时候都不搞特权、不以权谋私,真正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
具体措施:一是坚决执行党的各项纪律。自己严格执行党政治纪律、组织纪律、财经纪律、群众工作纪律,对厉行节约、公务接待等各项规定严格把关,逐步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完成时限:年底前完成整改,长期坚持)。二是执行落实规章制度。贯彻民主集中制,坚决执行请示报告、财务管理、公务用车、办公用房、外出报备等制度,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到,要求别人不做的自己坚决不做,并自觉接受组织和人民群众监督。(完成时限:9月底前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17.带头廉洁自律。坚守好“党的忠诚卫士”和廉洁从政的底线,严格按照对党员干部提出的“三严三实”要求,心存敬畏,慎独慎微慎初,做到公私分明、克己奉公、严于律己、为政清廉。
具体措施:时刻以党章为镜,带头遵守好党纪国法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自觉遵守纪检监察干部“五严守五禁止”要求,正确把握好“生活圈”、“社交圈”,坚决抵制各种不正之风的侵蚀,不插手工程建设和资源交易,不进私人会所,不收受红包和会员卡,不进高档娱乐场所,自觉做到勤政务实、秉公用权、生活正派、情趣健康、追求高尚。(完成时限:9月底前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18.规范公务接待,倡导节俭风气。
具体措施:
一是牢固树立勤俭节约意识和艰苦奋斗精神,办一切事情都将遵循勤俭节约原则,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进一步规范公务接待, 严格控制接待标准,压缩公务接待数量,一律不上高档菜肴、烟酒;不组织参与和公务无关的接待、活动,不超标准、超规格,从严控制陪餐标准和陪餐人数,不用公款相互宴请、大吃大喝和进行高消费娱乐活动、不搞大操大办婚丧嫁娶等事宜和借机敛财。(完成时限:9月底前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二是在纪检监察门户网站上定期公示“三公”经费预算和开支情况,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完成时限:年底前完成整改,长期坚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