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圈子文化具体表现和整改措施

 圈子是有背景的。大多数圈子背靠的是权力这把魔剑,但凡周围用的着的人,不论是鱼还是虾,皆积极营造,最终构成一个彼此看似简单,其实又深不可测的幕后交易“黑手”,一旦犯事,整个圈子鱼死网破,一网打尽。圈子中的人,往往用“你是我这条线”来划分、界定,如果你的行为不顾圈子的利益,就会被认为是背叛和忘恩负义。官场仕途有站错队一说,其实就是以圈子来界定某某是自己的人,某某是不是自己的人来“确定阵线”。下面是小编分享的圈子文化具体表现和整改措施,欢迎阅读。

中央巡视组今年第二轮巡视后指出,广西、四川、江苏、河北存在官场“圈子文化”。如四川,被指出“一些干部通过‘打干亲’、‘打礼’等方式拉关系”;“一些领导干部一度热衷拉关系、架‘天线’、搞‘勾兑’”。广西,“一些领导干部任人唯亲、搞‘小圈子’”。江苏,“一些领导干部与老板之间保持相对稳定的关系圈子,进行封闭式权钱交易”。河北,“个别领导干部搞团团伙伙,并与企业老板结成利益纽带”。近年来,查处的不少腐败案件都是窝案,特别是一些“老虎”落马,总能拔出萝卜带出泥,相继落马者不乏同学、老乡、上下级、校友等关系,这无疑是畸形“圈子文化”造成的恶果。在第十八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上就一针见血地指出,“有的干部信奉拉帮结派的‘圈子文化’,整天琢磨拉关系、找门路,分析某某是谁的人,某某是谁提拔的,该同谁搞搞关系、套套近乎,看看能抱上谁的大腿。”此次中央巡视组晒出的巡视账单着重指出了“圈子文化”问题,足以看出官场“圈子文化”的危害之大。官场“圈子文化”已经成为各种不良风气,如贪污腐败、耽于安乐、同流合污的温床,成为个别圈子、个别干部违纪违法,损害国家、人民利益的一种手段和途径,党员干部必须充分认识“圈子文化”的腐蚀性与危害性。

1圈子形形色色利益是“黏合剂”

梳理中央和地方纪检监察机关网站上发布的通报,不难发现,“团团伙伙”一词是去年以来各级各类通报中出现的一个高频词汇:

第十八届中央候补委员、北京市委原副书记吕锡文严重违反政治纪律,妄议中央大政方针,长期搞团团伙伙,对抗组织审查。

国家宗教事务局原党组成员、副局长张乐斌严重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组织纪律,搞团团伙伙。

江苏省委原常委、秘书长赵少麟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和组织纪律,在党内搞团团伙伙,大肆进行利益交换、利益输送,拉拢腐蚀领导干部,公开散布与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相违背的言论……

事实上,团团伙伙现象一直是正风反腐实践中所要重点破除的一大顽疾。这些围绕公权力搭建起来的“团伙”,或以地域为纽带,或以高官,虽然圈子的辐射范围有大有小、覆盖的人数有多有少,但本质都是以“利益”为“黏合剂”的腐败“共荣圈”,都是利用各自占有的公权力划分团伙“势力范围”,形成腐败“合力”,在权力所及的“一亩三分地”里共享利益“果实”。

“团伙”、“山头”,归根结底离不开一个“私”字。有专家表示,一些人之所以热衷于进圈子、拜山头,或是谋求圈子庇护的安全感,或是寻求团体谋利的超能力,或是为满足私欲创造便利,因而为此不惜打破政治规矩、政治纪律,失底线、踩红线。

团伙现象、圈子文化的形成一方面是权力运行过程中监管机制不完善;另一方面也深受历史遗留习气的浸染。“只是在当前,这一文化顽疾又与新的社会现实相融合,带来了新问题。”学者艾君曾这样表示。

2抱团式腐败危害不容小觑

“小圈子”、“小团伙”大行其道,不仅会在圈子内诱发各种腐败问题,还会给一个地区的政治生态带来不良的连锁效应。武汉钢铁(集团)公司原副总经理孙文东在任国贸总公司总经理期间,多次将自己老部下调入国贸总公司,培植个人“小圈子”。这让本是团结向上、携手共进的干部队伍被分化,使得党内政治生活变得低级庸俗,是非判断十分模糊。

河北省省委党校副编审张立新曾表示,“圈子文化”的存在,势必弱化党员干部对是非善恶的判断,导致用干部、作决策不是选贤任能、实事求是,而是讲圈子、看亲疏。

近年来,一些地方频现“拔出萝卜带出泥”的“抱团式腐败”或“塌方式腐败”,其背后往往存在“团伙”、“帮派”等现象。2015年底,福建省龙岩市连城县出现系列严重违纪案件,涉案人员多达16人,涉案金额3000余万元。在这一系列案件中,最引人注意的便是由原县委书记、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县政协主席和县财政、交通、公安等部门主要负责人组成的贪腐“共荣圈”,他们定期聚会,相互包庇,严重污染了连城的政治生态,引发了恶劣的影响。

不少党员干部表示,一旦“团伙”成为公权与私利结盟的有效方式,正常的同事和上下级关系就会异化,公权力就会成为填补个人欲望的工具。这样的“小圈子”越多,党内风气就会越坏,严重影响党和政府在群众中的形象。

3用好纪律尺子打破团团伙伙

“严肃查处搞团团伙伙、结党营私,政治利益和经济利益相互勾连问题,坚决维护党的团结统一。”面对党内存在的团团伙伙现象,十八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在部署今年工作任务时明确提出这一要求。

今年1月开始正式实施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也首次对处理“团团伙伙”现象作出了具体的规定,“在党内搞团团伙伙、结党营私、拉帮结派、培植私人势力或者通过搞利益交换、为自己营造声势等活动捞取政治资本的,给予严重警告或者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这无疑为打破团团伙伙现象提供了纪律尺度。

“一方面,高扬理想信念的旗帜,树立高尚精神追求,筑牢思想防线,确立高标准,把党的理想信念宗旨立起来、挺起来;另一方面,划出行为底线,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抓早抓小,动辄则咎,靠党员干部自身的行动,始终保持为最大多数人民谋利益的政治本色。”中国社会科学院马克思主义研究院研究员辛向阳表示。

 湖北省十堰市纪委副书记胡孝平认为,对少数领导干部破坏党内关系正常化、搞团团伙伙、建“小圈子”、拉帮结派,把纯洁的党内关系蜕变成私人化、隐私化、庸俗化关系的行为,要综合运用“四种形态”,该提醒的要及时提醒,该约谈的要适时约谈,该追究责任的要严肃问责。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特别要善于发现存在的问题,及时提醒、教育和训诫,有效地防止“小圈子”形成。还要严明党内法规,对待腐败圈子要破圈捉蠹,将“小圈子”中的蠹虫一网打尽。

当然,还要正本清源、强化教育引导,从改变思想观念入手,增强党员干部自警、自省、自律的能力,自觉远离“小圈子”、不搞“小圈子”。如此,枝枝蔓蔓的关系网和形形色色的掮客才变得越来越没有市场。

“圈子文化”显而易见的巨大危害有两个。

首先,“圈子文化”是诱发腐败窝案的大染缸。“圈子文化”的巨大危害不仅仅在于滋生腐败,而在于传染腐败、扩散腐败、加剧腐败。一个贪腐者的出现,可能还会有一点遮遮掩掩或者内心的不安,而“圈子”腐败,则会形成一种“法不责众”的自欺欺人和变本加厉,贪腐行为也会表现得狂妄嚣张。一些腐败窝案曝光后,我们发现这些贪腐官员都拥有集会、享乐的会所,这些地方既是他们耽于享乐的场所,也是他们拉帮结伙、勾兑利益的地方,这种现象正是“圈子文化”的突出体现。“圈子文化”的存在,为“圈子”提供了成员引入、联系交流、利润分配、风险应对的途径和便利,可以说,“圈子文化”已经成为腐败蔓延横行的帮凶与工具。从查处的腐败窝案我们可以看到,一个地区、部门的腐败现象并不是一个人两个人腐败带来的问题,而是由一个囊括了各类官员、商人、官员家属等在内的“圈子”造成的腐败,这种腐败现象不仅大大加剧了危害和损失,而且也为之后的根除影响带来了很大难度。

  其次,“圈子文化”是恶化官场生态的催化剂。朋友圈、同学圈、亲戚圈这些维系人们日常人际关系的“圈子”固然有其必要性,但蕴含了诸多权色交易、权权交易、权钱交易的官场“圈子”已成为隐藏在正常圈子外衣下的社会毒瘤,在这种圈子里,圈子关系凌驾于组织纪律之上,甚至凌驾于党纪国法之上。有一种说法是:“进了班子还要进圈子,进班子不进圈子等于没进班子。”这从侧面印证了官场“圈子”的存在已经影响到了正常的决策和执政。在现实中,“圈子文化”的存在,势必弱化大家对是非善恶的判断,导致用干部、作决策不是选贤任能、实事求是,而是讲圈子、看亲疏。“圈子文化”一旦大行其道,就可能使一些人面临“要么加入圈子,要么被圈子孤立、抛弃的两难选择。曾有被查处的贪腐分子就表示,“进了这个的圈子,不贪就成了另类,不贪就得受排挤,不想贪也得贪。”(2012年12月18日《检察日报》)这种由“圈子文化”导致的权力非正常运行,正是政治生态恶化的信号,因此,必须加大治理力度,抵制所谓的“圈子文化”,净化官场政治生态,力促反腐倡廉取得新成效。

  一是防范权力过度集中,以监督机制抵制“圈子文化”。“圈子文化”之所以能够病态存在,衍生出一大批腐败群体,就是因为存在“圈子文化”的地方或部门权力过度集中。“一言堂”、“一支笔”的存在,使得个人权力很容易失控,一旦个人私欲膨胀,地方政治、经济等整体发展就会面临发展风险,而个人权力过度集中,也就更容易形成病态“圈子文化”,导致“圈子”腐败的滋生蔓延。因此,抵制“圈子文化”,就必须要防范权力过度集中,强化权力监督机制。首先,要以党委、政府领导班子成员为依托,以各执行部门为基础,促使权力实施民主化、透明化,在明确一把手权力的同时,更要明确其他班子成员、各执行部门负责人的权力,分工负责,各司其职,促进决策、执行机构的内部约束与监督。

其次,强化双重监督机制,以监督手段遏制“圈子文化”。监督权力运行,可以有效防止“圈子文化”的形成和发展。先有了孱弱无力的权力监督,才有自愿的“被苟同者”,进而成为“圈子文化”的簇拥者和参与者。在某些地方官场之所以会成为“酱缸”,主要就是因为缺乏对权力及依附于权力而存在的圈子的约束和监管,从而导致“不贪就成了另类,不贪就得受排挤,不想贪也得贪”恶风盛行。双重监督,就是既要完善政府内部监督,又要强化外部监督。作为体制内监督部门的人大、政协、纪检监察部门应加强权力监督,此外还应加强媒体监督、群众监督,为外部监督创造条件和途径。

二是弘扬党内民主,以民主机制抵制“圈子文化”。应进一步弘扬党内民主,教育广大党员讲党性,守纪律,将每一名党员干部都置于健康的、浓厚的党内民主氛围之下,促使广大党员成为抵制“圈子文化”,净化官场生态的倡导者、践行者。党员干部是社会的中坚力量,也是抵制“圈子文化”病态蔓延的主体。

“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是党内民主的四大内容,在现实生活中,只有全面落实好这四个方面的工作,真正处理好四者的辩证关系,形成较为完善的党内民主现状,才能有效遏制“圈子文化”的滋生蔓延,才能让政治生活回归正常和健康。特别是在干部选拔任用过程中,如今,民主推荐、民主测评已经成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必经程序和基础环节,只要严格规范、认真落实好相关民主程序,就能从根本上消除“圈子文化”的影响,从根本上抵制“圈子文化”。

  三是加强宣传警示和教育引导,以预防机制抵制“圈子文化”。此次中央巡视组明确指出“圈子文化”的存在和危害,通过媒体的广泛宣传,让广大党员干部深化了对“圈子文化”危害的认识,促使大家深入反思反省,防微杜渐,自觉远离和抵制“圈子文化”的侵扰,更为那些“圈外”同志正了名撑了腰,明确了导向,弘扬了正气,今后还应趁热打铁,加大宣传力度,营造人人喊打官场“圈子文化”的舆论氛围,让官场“圈子”成为“过街老鼠”,不敢露头。

抵制“圈子文化”,要坚持教育为先,警示为先,这样才能有效预防“圈子文化”形成气候,将“圈子文化”的病态发展扼杀于萌芽之中。要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原则,对广大党员干部通过党性教育、纪律培训、反腐倡廉讲座、案例巡回讲演等方式加大教育预防力度,教育党员干部强化组织性、纪律性,自觉依法行政,经得起各种诱惑和考验。要坚持宣传教育,让党员干部具备识别判断“圈子文化”的慧眼,具备抵制反对“圈子文化”的能力,从源头上破除“圈子文化”陋习,净化官场政治生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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