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讲规矩有纪律两学一做材料

作为一名共产党员,道德行为规范和政治要求同样重要。这是因为《党章》规定,中国共产党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同时是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是的领导核心。下面就一起来和小编看看讲规矩有纪律两学一做材料吧。

讲规矩有纪律两学一做材料一

在十八届中纪委五次全会议上强调,“要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加强纪律建设,把守纪律讲规矩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重申党章、颁布八项规定,制定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推动全党立规矩、讲规矩、守规矩,有力促进了党的各项事业健康发展。

作为基层一线工作人员,对于讲规矩,有纪律,我觉得是非常有实际意义的,长期直面行政相对人,在日常工作中,明显可以发现,及早告知行政相对人海事业务工作要求,公开公平公正对待不同的行政相对人,对于工作的开展和维护海事形象是非常有利的。同一项业务工作,如果大家都讲规矩、守纪律,不管是谁经办,都按照业务流程、按照操作手册要求办理,行政相对人就容易接受,容易遵守,同时行政相对人也容易达到申办业务的要求。一旦出现换个人就换一种说法,工作标准不一,这个业务经办放松一点,那个业务经办卡紧一点,一是让行政相对人无所适从,二是让行政相对人对海事工作,海事服务的评价明显降低。

讲规矩、有纪律,这不仅是党的建设,海事系统发展的要求,也是对个人的一种保护。将守纪律讲规矩贯穿工作始终,让严规铁律成为一种刚性约束、让严于律己成为一种自觉要求,一心为民、实干当先,有助于增强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能力。作为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行使着法律赋予的权利,无论权利大小,没有讲规矩,守纪律的意识,不按规章制度,不按工作流程办事,自然容易行差蹈错;从另一个角度出发,各种制度,流程的制定,都是经过多重思考,防范于未然,有其存在的意义,如果随意而为,被有心人利用,执法风险自然大增。

党员干部讲规矩、守规矩首先要学规矩、知规矩、懂规矩,切实增强守纪律讲规矩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党的规矩内涵丰富、体系严密,主要包括四个方面的内容:

党章是全党必须遵循的总章程,也是总规矩。党章是党的根本大法,是全党必须遵循的总规矩。

党的纪律是刚性约束。党纪就是红线,处分就是惩戒。党的纪律是多方面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财经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都是党员干部必须自觉遵守的规矩。

国家法律是党员干部必须遵守的规矩。法律体系是党员干部必须自觉遵守的规矩。

党在长期实践中形成的优良传统和工作惯例也是重要的党内规矩。纪律是成文的规矩,一些未明文列入纪律的规矩是不成文的纪律;纪律是刚性的规矩,一些未明文列入纪律的规矩是自我约束的纪律。

要做到讲规矩,有纪律,要做到几点:

第一,严格遵守党章。党章是全党必须遵循的总章程,是党的根本大法,是全党必须遵循的总规矩,党员、干部要自觉学习党章、遵守党章、贯彻党章、维护党章;做到心中有党、心中有民、心中有责、心中有戒。

第二,坚定理想信念,坚守共产党人精神追求。自觉讲诚信、懂规矩、守纪律,襟怀坦白、言行一致,心存敬畏、手握戒尺,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不越界、越轨,清清白白做人、干干净净做事官。

第三,遵循组织程序,服从组织决定。重大问题该请示的请示,该汇报的汇报,不允许超越权限办事。襟怀坦白、光明磊落,对上对下讲真话、实话;坚持原则、恪守规矩,严格按党纪国法办事,不得违背组织决定。

第四,自觉弘扬和践行。艰苦奋斗、清正廉洁,正确行使权力,在各种诱惑面前经得起考验;做到纪律面前人人平等、遵守纪律没有特权、执行纪律没有例外;管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不得默许他们利用特殊身份谋取非法利益,切实做到为党分忧、为国尽责、为民奉献。

第五,严格遵守海事系统的规章制度。对于我们海事工作人员,在遵守党的规矩的同时,还必须遵守海事工作的相关规章制度。当前,我们海事系统正在推动“三化”建设,“正规化”就是一项立规矩、守规矩的工作。怎样“正规化”,我觉得最简明的要求就是完善各项规章制度,规范各项业务流程,这就是立“规矩”,怎么才能不将规矩流于形式,这就要求我们海事工作人员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依法办事,按章办事,这就是守规矩,守纪律。

讲规矩有纪律两学一做材料二

这段时间以来,“深入学习党章党规,深入系列重要讲话,做合格的共产党员”学习教育在福州海事系统深入起来,按照上级福州局党委部署,上个月我们围绕“讲政治、有信念”组织开展了第一专题学习,本月围绕“讲规矩、有纪律”为主题的第二专题学习。下面,本人结合个人学习和体会,与大家进行三个方向学习交流。

一、关于讲规矩、有纪律

2015年1月13日,在十八届中央纪委第五次全会上强调指出,各级党组织要把严守纪律、严明规矩放到重要位置来抓,努力在全党营造守纪律、讲规矩的氛围。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要牢固树立纪律和规矩意识,在守纪律、讲规矩上作表率。学习贯彻落实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必须依靠严明的纪律和规矩。

(一)什么是规矩?

“规”就是画圆的圆规,木工打制圆窗、圆门、圆桌、圆凳就需要用“规”;

“矩”就是折成直角的曲尺,尺上有刻度,木匠打制方形门窗桌凳,就需要用“矩”。

根据“规”、“矩”的用途,后来人们把它引申为“准则”、“规则”和“礼法”。

(二)守什么规矩

党的规矩总的包括哪些?

党章、党纪、国法,还有党的优良传统,都是全党必须遵守的规矩。

党章是全党必须遵循的总章程,也是总规矩。

党的纪律是刚性约束,政治纪律更是全党在政治方向、政治立场、政治言论、政治行动方面必须遵守的刚性约束。

国家法律是党*民制定的,全党必须模范执行。

(三)党的纪律

1.党的十八大修订的《党章》第七章规定了党的纪律。

第三十七条党的纪律是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是维护党的团结统一、完成党的任务的保证。党组织必须严格执行和维护党的纪律,共产党员必须自觉接受党的纪律的约束。

第三十八条党组织对违犯党的纪律的党员,应当本着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精神,按照错误性质和情节轻重,给以批评教育直至纪律处分。

严重触犯刑律的党员必须开除党籍。

党内严格禁止用违反党章和国家法律的手段对待党员,严格禁止打击报复和诬告陷害。违反这些规定的组织或个人必须受到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的追究。

第三十九条党的纪律处分有五种:警告、严重警告、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开除党籍。

留党察看最长不超过两年。党员在留党察看期间没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党员经过留党察看,确已改正错误的,应当恢复其党员的权利;坚持错误不改的,应当开除党籍。

开除党籍是党内的最高处分。各级党组织在决定或批准开除党员党籍的时候,应当全面研究有关的材料和意见,采取十分慎重的态度。

第四十条对党员的纪律处分,必须经过支部大会讨论决定,报党的基层委员会批准;如果涉及的问题比较重要或复杂,或给党员以开除党籍的处分,应分别不同情况,报县级或县级以上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县级和县级以上各级党的委员会和纪律检查委员会有权直接决定给党员以纪律处分。

对党的中央委员会和地方各级委员会的委员、候补委员,给以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开除党籍的处分,必须由本人所在的委员会全体会议三分之二以上的多数决定。在特殊情况下,可以先由中央政治局和地方各级委员会常务委员会作出处理决定,

待召开委员会全体会议时予以追认。对地方各级委员会委员和候补委员的上述处分,必须经过上级党的委员会批准。

严重触犯刑律的中央委员会委员、候补委员,由中央政治局决定开除其党籍;严重触犯刑律的地方各级委员会委员、候补委员,由同级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决定开除其党籍。

第四十一条党组织对党员作出处分决定,应当实事求是地查清事实。处分决定所依据的事实材料和处分决定必须同本人见面,听取本人说明情况和申辩。如果本人对处分决定不服,可以提出申诉,有关党组织必须负责处理或者迅速转递,不得扣压。对于确属坚持错误意见和无理要求的人,要给以批评教育。

第四十二条党组织如果在维护党的纪律方面失职,必须受到追究。对于严重违犯党的纪律、本身又不能纠正的党组织,上一级党的委员会在查明核实后,应根据情节严重的程度,作出进行改组或予以解散的决定,并报再上一级党的委员会审查批准,正式宣布执行。

2.《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把党章关于纪律的具体要求化为政治、组织、廉洁、群众、工作和生活的六大方面。

A、政治纪律:出现三个新提法

1“妄议中央大政方针,破坏党的集中统一”(通过信息网络、广播、电视、报刊、书籍、讲座、论坛、报告会、座谈会等方式妄议中央大政方针,破坏党的集中统一的,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严重警告、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开除党籍处分)

2“在党内搞团团伙伙、结党营私、拉帮结派、培植私人势力或者通过搞利益交换、为自己营造声势等活动捞取政治资本”

3“对抗组织审查”

政治纪律是核心。强调:“严明党的纪律,首要的就是严明政治纪律。党的纪律是多方面的,但政治纪律是最重要、最根本、最关键的纪律,遵守党的政治纪律是遵守党的全部纪律的重要基础。政治纪律是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在政治方向、政治立场、政治言论、政治行为方面必须遵守的规矩,是维护党的团结统一的根本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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