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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对照检查材料【精华篇】

发布时间:2023-11-07 18:26:02

“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就是要推动党内教育从“关键少数”向广大党员拓展,从集中性教育向经常性教育延伸,把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落实到每个支部、全体党员。下面是思而学教育网小编整理的2017机关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对照检查材料,欢迎大家阅读!

【2017机关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对照检查材料】

两学一做教育实践活动的深入开展,给了我们一个重新审视自我、修订自我、完善自我、提高自我的机会,通过集中学习,按照“三严三实”的总要求,对个人存在的“四风”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深入的查摆、深刻的对照、深层的剖析,现汇报如下:

一、遵守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以及贯彻中央八项规定、自治区28项配套规定和转变作风方面情况

(一)执行情况。本人坚定理想信念,在政治原则、政治立场、政治观点和路线、方针、政策上始终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信党的正确领导,坚持大是大非面前头脑清醒。在遵守党的组织纪律方面,带头执行党的民主集中制,认真倾听各种不同意见,与班子成员之间相互沟通、相互包容、相互信任、相互支持,既分工负责,又团结协作,既突出民主,又善于集中,坚持重大事项通过党组会议研究,做到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坚决服从组织的决定,以正确的心态和饱满的工作热情对待每一次职务升迁和工作变动,把每一个新岗位作为锻炼和提升自己的压力和动力,认真履职,任劳任怨,没有向组织提过任何要求。

做为一名党员领导干部,本人认真学习政治理论和党纪条规,严格遵守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坚决拥护中央的八项规定和自治区28项具体要求、盟委行署配套规定精神,牢固树立廉洁自律的意识,提高防腐防变能力。通过观看警示教育片和先进人物典型事迹,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进一步坚定政治信仰,提高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严格要求自己,工作勤奋踏实,生活方式健康,保持有益身心的运动爱好和作息习惯,努力起到勤政、廉政的表率作用。

(二)存在的差距及不足

1.政治理论研究不够。对政治理论的学习不深入不系统,影响了自己的政治敏锐性以及面对长期性、尖锐性、复杂性问题的分析认识和处理研判能力。

2.全局意识缺乏。谋事决策首先从本部门的利益出发,然后才考虑整体、大局的利益,遇到矛盾问题有责任推脱意识。

3.遵守政治纪律不够严格。对照党章的要求和党的政治纪律,自己的表现仍有差距和不足。比如对一些对一些党和政府的负面言论不敢直面斗争,思想上有动摇;有时对错误言行、负面言论缺乏正确的鉴别力。

4.执行力不够强。对中央的路线方针政策、自治区、盟委的重大战略部署,有理解不深刻、落实不到位的现象,在结合实际创造性地开展工作上有所欠缺,缺乏对策和方法,缺乏开拓创新精神,有等靠要的思想,破解难题的办法、手段不多。

(三)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现将个人“三公”经费、职务消费、人情消费、公务用车、办公用房、住房、家属子女从业情况等逐一向组织和同志们汇报如下:

“三公”经费支出:能够严格执行相关规定,不存在公务出国(境)、违规公务接待、超标职务消费等问题。

职务消费:今年上半年参加盟政法委组织的培训、赴呼市等地出差、基层下乡等,合计34770元。

公务用车:本人严格执行公务用车管理相关规定,节假日、八小时以外从不使用公车,平时上下班除特殊情况,一般以自己的私家车为主,公务用车主要用于下乡、出差。1?5月份,维修费及燃油费合计49100元。

人情消费:本人不存在利用公款进行人情消费的现象。

办公用房:按照机关办公用房清理腾退的相关要求,本人从原62m2的阳面大办公室搬到现在阴面小办公室,与另一名工作人员合用一间,面积24平米,按规定要求略有超出,超出部分平时用为接待来访。

住房:本人有三处住房,现居住地巴彦浩特镇民生花园 5号楼4单元201室,面积145平米,价值21万元,资金部分来自住房公积金贷款,部分自筹;女儿名下住房一套,在银川美林湾小区,面积143平米,价值79万元,购房款部分来自住房公积金贷款,部分自筹;阿右旗巴丹XX镇巴彦悖日格嘎查(牧区)房屋一套,面积180平米,系继承父母遗产。

家庭成员:妻子龙梅在阿右旗红十字会工作 ,现已离岗;女儿百灵在广州暨南大学读大学二年级。

其他:本人不存在配备专兼职秘书情况,不存在在企业兼职的情况,不存在子女和家属吃空饷的情况,不存在私改档案的情况。

在作风建设方面,本人严格执行作风建设新的规章制度,坚持通过改进作风树立形象、提振精神,通过改进作风凝心聚力、推动改革,坚持“在其位,谋其事”, 以严的标准、严的措施、严的纪律,着力解决“四风”问题,不存在对立情绪、消极对待和“为官不为”的现象。

二、“四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一)形式主义方面

1.理论学习不够扎实。表现在自身学习努力不够、理论层次不高;学习比较被动,仍停留在开会、学习、培训和文件传达上,没有系统的计划,缺乏主动探究的精神。如:在此次教育实践活动中,学习仅限于单位安排的规定篇目和计划内容,除此之外,很少涉猎其他方面的内容和知识;对单位业务知识学习研究的少,现用现学,理解不透。

2.政策执行不到位。表现在发文件多、做指示多,对工作的落实情况督查问责不够;有些工作处理注重表面,没有从根本上解决。如:今年第一季度基层信息平台数据报送工作中,一个基层司法所工作拖延被自治区司法厅电话批评,虽然采取了一些补救措施,但也暴露出本人对限时办结性工作过问不够、督查不够的问题。还有:单位制度建设比较齐全,但部分内部管理制度形同虚设,未能深入研究、强化落实。

3.基层情况不明。表现在对事务性、会务性的工作投入精力较多,对基层情况底数不清、情况不明、管理流于形式。如:教育实践活动开展以来,集中了一段时间下基层,搞调研、听意见、办实事,但后期因为各方面的原因,下基层的计划一拖再拖,影响了个人对全盘工作的认识和部分重点工作进度情况的把握。

4.工作不求实效。表现在抓工作不认真领会中央精神,不了解基层实际情况,不从解决问题的角度入手,追求应付或轰动效应,一阵风的多,扎实落实的少。如:近几年的普法教育,面上的工作多,搞宣传、发传单、做培训,而实实在在从老百姓需要的角度解决问题的少,长期坚持的少;在律师管理方面,虽然出台了一些制度,但在实际操作中效果不明显,影响了制度的有效执行。

5.工作落实不力。存在以会议落实会议、以文件落实文件、以讲话落实讲话的现象,会开了,话讲了,文件发了,工作到底落实的怎么样却过问的很少,如:基层司法所干警待遇低,综合业务素质亟待提高的问题,近年来我们多次与旗区有关领导交流过提高基层司法所所长待遇的意见,但涉及到编制、领导职数配备等问题,一直未能有效落实;基层干警综合业务素质培训方面,形式单一,范围有限,效果不够明显,这些现象的存在也体现出我们服务基层同志们的工作力度不够,软弱疲沓。

(二)官僚主义方面

6.服务意识不强,存在衙门作风。表现在下基层少,对基层干警的工作、生活关心不够主动,对反映上来的问题解决的多,主动下去了解问题、解决问题的少,“服务不主动、工作慢吞吞”。如20年恢复重建的苏木镇司法所存在很多问题,但一直到一年以后下乡调研才了解到了一些实际情况,工作滞后;还有三旗司法局办公大楼、基层司法所办公场所的问题,有些已经存在了好多年,基层反映上来,我们就去找一找有关领导,不主动过问。

7.严以律己不够,纪律有所松懈。对自己要求不够严格,有时对自己的小错常是睁只眼闭只眼,容易自我原谅;在社会不良风气面前有“但求无过”、“明哲保身”的思想,没能以一个领导干部、共产党员的标准要求自己,起到自觉遵守、带头抵制的作用;面对歪风邪气思想麻痹,面对物质诱惑有信念动摇的危险,看到赌博现象未能制止,接受部门宴请没有拒绝等。

8.公仆意识淡薄,有脱离群众倾向。从基层走到现在的岗位,办公室坐久了,文件看多了,就逐渐疏远了群众,即使下乡也是匆匆去匆匆来的多,与群众面对面、心贴心少,对群众反映的问题没有真正记挂在心上,承诺的多,下决心解决的少;对老同志关心不够,对年轻人培养锻炼不足。如:征求意见中老同志反映的想在新建工业园区参观学习的建议,一直还未落实;对单位年轻人沟通交流少,了解不够全面,未能真正做到人尽其才,高效用人。

9.自我膨胀意识有抬头,民主作风不够。作为单位一把手,更多的是决策、部署、安排,而不是沟通、交流、互换意见。班子成员之间,基本都是各忙一摊,导致有些工作在具体实施过程中操作难、执行不便,甚至产生了新的问题;对工作的了解渠道还是听汇报、座谈交流的形式,致使掌握到的信息不够全面和真实。工作中有急躁情绪,对工作的顺利、有效开展有一定影响。

(三)享乐主义方面

10.创新意识不强。表现在工作中习惯沿用已有的做法和经验,即使有一些新思路、新举措、新办法,也因为推行难度大或缺乏探索敢闯的劲头而不予实施,满足于现状。如:普法宣传教育工作形式单一,内容不够丰富、涉及面小、群众知晓率低;信息化建设工作步伐推进缓慢等。由于个人思想因循守旧,导致全盟司法行政干部队伍活力不强,系统内普遍存在内设机构不健全、人员编制少、干部年龄结构老化、专业人才匮乏、基层力量薄弱、干部交流轮岗机制不畅等问题,干部积极性、创造力受到了一定的制约。

11.老好人思想作祟。没有严格按照规则、制度行使权力。表现在工作要求时松时紧、制度执行有轻有重、任务目标虎头蛇尾的现象。如:司法局原来的工作环境相对宽松,工作纪律不太严格,考勤制度一直难以推行,作为单位负责人,一是有“老好人”思想,总想着靠大家的自觉去认识问题、干工作;二是不愿打破常规,得过且过。因此工作纪律和作风建设长期以来没有好转,部分内部管理制度形同虚设,未能深入研究、强化落实;与班子成员之间一团和气,批评意见少;与同事和下级之间心存隔阂,沟通交流少;与群众和服务对象之间有距离,联系服务少;对干部的管理和要求凭个人自觉的多,用制度约束的少。

12.面对问题和矛盾避重就轻。对部分工作和方案在实际推行过程中难度大的,如:关于基层司法所法制宣传、社区矫正、人民调解经费短缺,部分旗区干警垫资的问题,虽与三旗(两区)领导多次对接协调,取得了一定的效果,但距离实际工作需要尚有很大差距,后续工作进展缓慢,力度有所减弱;还有,阿拉善经济开发区和腾格里经济开发区两地司法所管理体制不顺,人员编制、资金、项目安排尚未纳入自治区和盟内统筹计划,制约了各项职能的正常发挥;企业和群众法律服务需求日益增加,只能就近办理公证业务,无形造成人力、物力、财力的浪费;阿左旗司法局班子一把手缺失已有大半年的时间,公证处、律师事务所班子配备不齐等现象。这些问题喊的多,但在协调落实还是有畏难情绪,遇到困难就退缩,停滞不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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