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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自传材料1000字范文【汇总】

导语:学生自传材料怎么写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精心整理的材料,欢迎大家阅读参考!

1000字自传

“I have a dream...”一位黑人民权领袖曾经渴看用自己那段慷慨激昂的演说,换来黑人的公平,可是他终极遭到暗杀。于是伟大的Martin Luther King Jr(马丁•路德•金)离我们远往。他的梦想,他的演讲,是多么伟大而又多么渺小!

我也有自己的梦想,没有那么宏伟,却也可以让我肃然起敬。我明白我只是一个普普通通在雅礼过日子的中学生,我的工作是做好自己手头的每一件事。其他的,不需要往想那么多。实在我有时候也挺爱幻想的,可事实证实,我是个现实主义者。

从小我就是一个不让人省心的孩子,由于大大咧咧的性子,而且跟男生格外要好,没有少受到家长老师的怀疑。可究竟咱身正不怕影子斜。进进初中以来,我每个学期都能通过自己的努力拿到几张奖状,曾经在初一时获得学校“在雅礼的一天”作文赛二等奖。可是我没有坚持着往写周记。落得现在听到要写1000字的自传时都觉得任务格外艰巨。小学的时候自己曾经在每年举办的运动会上驰骋,拿下百米冠军,为班级争光。可是就是由于这点,小学班主任给我的奖状特别多。也曾经在初一时参加校运动会获得“女子100米一等奖”“女子200米二等奖”以及在接力赛中获得二等奖。可惜后来由于自己身体的原因,没有能再参加第二次校运会了。

我的成绩则是能够委曲在年级保住前100名,最差没有出过年级前150名。固然这些成绩都不太尽如人意,但是我相信总有一天,我会凭借自己的实力,一叫惊人!家长和老师都说我学习效率高,可我却不明白这效率时如何“高”的。也许正像爸爸妈妈所说的,我唯一的上风就是能够把握好上课的45分钟,不是那种在课后往拼命补课的人。正由于如此,我的玩心特别大,但是至少还能保证在紧要关头能够收得回来。记得生地会考前几个月,我的生物成绩一直徘徊在七八十分,后来便开始努力学习生物,终极在生地会考中得到196分。

刚进学校,就和同班同学闹过矛盾,这就是我最大的缺点,性子不好,但是在这三年中,笑过,哭过,被批评过,被表扬过,经过了几年的磨合,我总算是学得了一点为人处事之道。加上妈妈给我买的那些《小故事大道理》班主任推荐的《情商》和自己买的于丹教授讲解的《论语》。固然只是偶然涉猎,我也是获益匪浅。

到2007年5月8日,我终于能够成为一个15岁的中学生,面临着中考的压力,我又要开始扎身到书海之中。要克服上课不专心,为了自己的未来努力。我有一个很小很小的梦想,在2008年到北京当志愿者,可是报名表上面写着,要在2008年6月30日之前满18岁才能成为志愿者,于是我的梦想幻灭,可是我依然会追寻着自己的梦想,并为之奋斗!

我的自传

1998年4月14日,晴空万里,充满着春天的气息,桃花露出了微笑,透着那份生机,这是一个伟大日子,这个新的生命诞生了!

他,出生后就有着跟别的小孩绝对与众不同的特点,爱笑的他让大人们乐不思蜀,在他的身上哭闹似乎与之无缘,随着岁月的流失,他一天天的成长着,在他的身上透着睿智,机敏,善良和顽皮,唯一不变的是他的爱笑……

孩子长大了,他的笑不再是懵懂的笑,戏闹中透着灵气,笑声中也充满丰富的内涵,学龄前的他举手抬足都闪动着哲人的思维,快乐的学学习是在他息戏玩耍中的体现,孩子该上学了。

小学读的很好,很辛苦,但是他还是那么快乐,还是那么爱笑,他的笑不一样了,笑的那么沉稳,那么智慧,这是知识的力量,这也是他对知识理解和掌握的扎实程度的会心的笑,大人们很欣慰,他在快乐中学的那么的宽广,书法,数学,英语,国学,体能等学的很厚重,举一反三,融会贯通,在快乐中学习,在学习中领悟快乐。

他长大了,长大的知道了要和大家分享自己的快乐,渐渐的,就学会了幽默。幽默风趣的他不得不让同学们在繁重的学习压力下笑了起来。

他的少年时代,不光是爱笑和幽默,对科学也是情有独钟。听说是因为他们班的一个转校生帮他开启了科学的大门。他们一起研究时空隧道,一起研究黑洞,宇宙,白洞等等关于科学的知识。

他,还很爱看动画片。尤其是认识了那个转校生以后,就特别喜欢看《哆啦A梦》,还立下誓言,长大一定成为科学家,制造出哆啦A梦,为祖国效力。

孩子要读中学了,他会快乐吗?还是那么幽默风趣吗?他还会喜欢科学吗?他会更……

周XX1000字自传材料

睿智的双眸,齐耳的短发。

这就是我,我叫周XX,芸芸众生中不起眼的一隅。

我喜欢清晨藤蔓上那最初的露珠,那隐藏着无限秘密与希望的晶莹珠子。是的,这或许就如同我的性格一样,静谧中掺杂着不明的能量。母亲说过,我是一个充满希望而又澄澈的孩子,就如同露珠一样。我喜欢母亲对我的简单描述,就如同阳光轻轻拂过,这样我就可以很明确地看到爱的形状,性格中的不明粒子也在和阳光中的尘埃欢笑嬉戏,手舞足蹈。

周XX,名字是爷爷取的,简单的三个字紧紧的联系在一起,透着足够的张狂与傲视群雄。我始终觉得这三个字应该属于一个星目剑眉笑起来能让校园里的栀子落瓣儿的男生,可它字却与我根深蒂固,是的,我喜欢它。

小时候不懂书法,却很喜欢笔与墨的特殊香味,偷偷拿来的毛笔,从掉色的漆木雕花柜子里翻出爷爷最喜欢的墨水,小心翼翼的沾上一点,涂在手心,再将小小的脑袋凑拢过去,仔细的瞧着,嗅着。初次见面,彼此都还有些陌生,等到真正的熟稔了,我便变成了小花猫,那漆木雕花大柜上也添了新的花纹。自我满足过后,又将所有的东西放回原处,自以为是做得万无一失的,可爷爷终究还是发现了我的“猫腻”。爷爷并没有生气,只记得,他慢悠悠的端着那只覆满茶垢的紫砂壶,轻轻地啄上两口,笑眯眯地递给我一块大大的蛋糕,那满足而又闲适的神情只有爷爷有。

再后来,爷爷便成了我最初的书法老师。布满阳光的午后,宣纸上颤抖抖地落下了歪歪扭扭的三个字,那是我的名字,突兀而幼稚地停留在那里,没有结构,没有美感。

在爷爷种的玉兰花繁盛过几期之后,我便被父母带到了另一座小城,这里也有温暖的阳光和洁白的宣纸,只不过是少了爷爷。记忆中的我,似乎是顺理成章的喜欢上了写字,父母见我如此便又帮我请了新的书法老师。渐渐地,娟秀的字体在我的笔下渐渐地开出淡淡的花来。我深信自己与毛笔和画笔是有渊源的,在小学的童真时代里边一直是班上的宣传委员,后来也成功地戴上了“三道杠”,顺利地竞选成为了骄傲的大队宣传委员。还记得那时的洁白衬衫与鲜艳的红领巾,仿佛处在世界顶端的旗帜在空中不断飘扬,孩子们安静的排好队,发丝在空中舞动,等待着国旗下的讲话。我也曾经站在国旗下做过演讲,那是优秀的象征,风将衬衫吹得鼓鼓的,如同自己膨胀的满足感。孩子的心就是如此,不贪,只想紧紧握住自己能控制的东西。那些都是简单的小幸福。

小学的自己无疑是优秀的,那满抽屉的奖状与证书就足以证明。照片中幼稚的脸手握奖状,灿烂如花。六年的断断续续、起承转合最终变成了一张小小的笑容定格。

步入初中,习惯性的便又成为了班级宣传委员,也曾担任过团支部书记,初中的生活青涩美好而又繁重。我们充满热血的头颅此刻却低垂着,那是一朵朵缀满果实的向日葵,我们在期待着这个灼热的夏日,那是幸福与希望的收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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