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微腐败廉洁勤政对照检查材料1】
按照党支部开展“微腐败”专项整治行动的要求,作为一名刚走上领导岗位的年轻干部,我做到了按照《党章》和《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试行)》,牢固树立起了廉洁从政的意识,严格遵守党员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正确行使手中的权利,做到了清正廉洁,两袖清风,一身正气,做到了堂堂正正做人,踏踏实实做事,清清白白做官,并自觉与各种腐败现象作坚决斗争。现将自己的廉洁自律情况报告如下:
一、始终做到了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始终保持共产党人的蓬勃朝气、昂扬锐气、浩然正气
一是讲学习。按照*同志强调的各级领导干部要学习、学习再学习的要求,并根据客观实际和形势的需要,做到不断丰富和充实自己,不断地学习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教育、经济、法律、科技、管理等方面的知识。特别要做到的是,在学习各种理论知识的同时,十分注意党纪政纪条规的学习,还通过自觉加强学习,来丰富管理经验、提高工作能力与个人修养,从而坚决克服了自我陶醉,自我满足,厌学浅学甚至不学的情绪,不断提高了自己的思想政治素质和精神境界,自觉把自己培养成为一名对党、对社会、对人民有贡献的好干部。二是讲政治。有坚定而正确的政治方向、政治立场、政治观点、政治纪律和高度的政治鉴别力、政治敏锐性。三是讲正气。做到了继承和发扬我们党在长期革命和建设事业中形成的好传统、好作风,坚持同一切歪风邪气和各种腐败现象作斗争,廉洁自律,洁身自好,不谋私利,一身正气,两袖清风,为干部职工做好表率。
二、树立了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正确行使权力,立党为公,执政为民
作为一名党员干部,做到了正确对待和行使手中的权利,淡化“官念”和权欲,用平常心看待官位,用责任心看待和运用权力,做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即做到了“慎权”。二是做到了二要“慎欲”。从为谋取规定以外的特殊利益,不放纵自己的欲望,不贪吃喝、不贪钱财、不贪享乐、不贪图名利地位,堂堂正正地做人,明明白白地工作。不为声色犬马、灯红酒绿的生活方式所动,过好了享乐、金钱关,艰苦奋斗,俭以养德,保持了良好的品行和高尚的情操。三是做到了“慎微”。做到了时时刻刻就是从大处着眼,小处着手,见微知著,防微杜渐。力争做到大事不糊涂、小事不马虎,自觉增强“守一”意识,不越雷池一步,在防微杜渐上下功夫,追求党性和道德修养的高境界。四是做到了“慎独”。在廉洁自律上做到了表里如一,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自觉以党性原则和道德规范衡量、约束自己,没有人前一个套、人后一套,严格进行自我监督。
三、是严格遵守党员干部廉洁自律若干规定,规范了自己的从政行为。半年来,在公务活动和社交活动中都做到了严格遵守廉洁自律的规定,做到了廉洁奉公,忠于职守,没有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谋取不正当利益;没有私自从事营利活动的行为;遵守公共财物管理和使用的规定。没有假公济私、化公为私的行为;遵守组织人事纪律,严格按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制度办事,没有借选拔任用干部之机谋取私利;奉公守法,没有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为亲友及身边工作人员谋取利益;做到了讲究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禁止讲排场、比阔气、挥霍公款、铺张浪费。还严格做到了遵守宜宾市公务员“四条禁令”和区教育局制定的“机关廉政建设规定”,规范着自己的从政行为。
四、是严格遵守《中共四川省纪委四川省监察厅关于加强工作纪律的六条规定》,努力使自己成为一名政治坚强,纪律严明、作风优良的纪检工作者。没有出现以下行为:瞒案不报、徇私办案、或私自处理案件、举报材料;为涉嫌违纪违法的单位和人员说情;打听、泄露案情;利用职权和工作之便为亲友联系工程、要资金;向服务对象私自急用和索要交通、通讯工具等贵重物品,报销应由个人支付的各种费用;接受调查对象的宴请、礼金、礼品,安排娱乐、旅游等。
五、存在问题与不足
一是学习不够,导致政治理论水平不高,经验不足,分析问题与解决问题的能力不够,把握全局的能力欠缺,导致出现工作思路不清晰,工作的计划性不够,有时穷于应付,工作重点不够突出,工作的预见性、前瞻性、创新性不够,工作成效不够突出。
二是深入基层,调查研究不够,导致工作的针对性不足,在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上存在一定差距。
三是业务不够精通,工作效(本文权属文秘之音所有,更多文章请登陆www.网络.com查看)率不够高,业务工作能力、说话能力、写作能力、组织协调能力都有待学习提高。
六、整改措施
1、应坚持做到勤学、精学、终身学,做到自觉加强学习,接受教育,不断进步。应进一步加强自身的理论学习,用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武装头脑,提高政治素质,提高业务素质,以适应反腐倡廉工作不断发展的需要,真正体现与时俱进的要求。
2、应进一步加强对反腐倡廉工作特点、规律的研究,增强工作的预见性、创新性和有效性,把纪检监察工作从事后查处为主转向事前、事中监督为主。
3、应进一步深入基层,了解基层的疾苦,多为基层办好事、实事。
【个人微腐败廉洁勤政对照检查材料2】
党支部开展“微腐败”专项整治行动以来,在实际工作和生活中,我严格按照党风廉政建设的要求,不断加强自身的党风廉政学习和教育,始终保持清醒的头脑,与时俱进,恪尽职守,廉洁自律,充分发挥纪检干部的表率作用,共同营造勤政廉洁、奋发向上的工作环境。现将一年来个人廉洁自律情况报告如下。
一、坚持学习制度,加强理论修养。
能够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及“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精辟论述,思想上能够认真学习党的方针政策,注意理论联系实际,在思想上、行动上时刻同党中央保持一致,不断提高自己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按照市纪委的要求,我又认真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政从政若干准则》,使我进一步认识到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是党的性质和宗旨的基本要求,是全面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重要保障,也是正确行使权力、履行职责的重要基础。贯彻实施《廉政准则》、促进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是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教育、管理、监督的现实需要,是加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重要举措,是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胜利的重要保证。作为一名基层纪检干部更要认真学习、牢固树立、自觉落实《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
二、生活、工作之中,时刻绷紧这根弦,防微杜渐,坚持廉洁从政
始终践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做到了以身作则,严于律己,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到,要求别人不做的,自己坚决不做。具体体现在工作中的“三无现象”:无收受财物现象,在节假日期间和办理婚丧喜庆等事情上都能够按照有关规定严格要求自己,从未发生过利用节假日和婚丧喜庆等事宜收受礼金礼品、借机敛财等违纪行为;无以权谋私、以案谋私现象,严格依法办事,没有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坚决杜绝执法办案中的腐败行为。
三、根据市委办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公车管理的通知》用车实行了报告制度,本人没有驾驶公车,不存在违规使用公车、公车私用等情况。
四、严格遵守党员干部廉洁自律若干规定,规范了自己的从政行为。
在公务活动和社交活动中都做到了严格遵守廉洁自律的规定,做到了廉洁奉公,忠于职守,没有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谋取不正当利益;没有私自从事营利活动的行为;遵守公共财物管理和使用的规定。没有假公济私、化公为私的行为;奉公守法,没有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为亲友及身边工作人员谋取利益;做到了讲究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禁止讲排场、比阔气、挥霍公款、铺张浪费。坚持廉洁从政,自觉接受群众监督。作为纪检干部我认真遵守各项管理制度,注意从思想源头上下功夫, 时刻做到头脑清醒,政治坚定,清正廉洁,自重,自省,自警,自励,以身作则,严格按照规定和制度办事。一是在实际工作中,我始终按照工作权限和工作程序履行职责,不讲无原则的话,不办无原则的事,坚持做到公平正直,不徇私情,珍视和正确行使权力,勤勤恳恳地做好各项工作,始终坚持公平公正原则,公平办事,公正做人。二是坚持严以律己,不搞以权谋私。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到,要求别人不做的自己首先不做。在招待来客等方面,不搞大吃大喝和相互请吃,不搞铺张浪费。三是在各项工作中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办事。
五、存在的问题与不足
一是学习不够,导致政治理论水平不高,经验不足,分析问题与解决问题的能力不够,把握全局的能力欠缺,导致出现工作思路不清晰,工作的计划性不够,有时穷于应付,工作重点不够突出,工作的预见性、前瞻性、创新性不够,工作成效不够突出。
二是深入基层,调查研究不够,导致工作的针对性不足,在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上存在一定差距。
三是业务不够精通,工作效率不够高,业务工作能力、组织协调能力都有待学习提高。
六、整改措施
1.应坚持做到勤学、精学、终身学,做到自觉加强学习,接受教育,不断进步。应进一步加强自身的理论学习,用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武装头脑,提高政治素质,提高业务素质,以适应反腐倡廉工作不断发展的需要,真正体现与时俱进的要求。
2.应进一步加强对反腐倡廉工作特点、规律的研究,增强工作的预见性、创新性和有效性。
3.应进一步深入基层,了解基层的疾苦,多为基层办好事、实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