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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做两面人发声亮剑发言材料【4篇】

 不做两面人发声亮剑发言材料一

在新疆的历史上,维吾尔族几乎全民信教。自从共产主义思想传入新疆以后,一大批维吾尔族先进分子加入中国共产党,对党忠诚,为党工作,为维护民族团结和祖国统一作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但是,近年来,有个别维吾尔族党员干部忘记自己作为一名共产党员必须成为唯物论者和无神论者的基本要求,有的丧失政治信仰,不信马列信宗教;有的对宗教明里不信暗里信;有的偷换概念以民族风俗习惯为由信仰宗教;有的以“保障公民宗教信仰自由”和“保护合法宗教”之名放任和发展宗教,甚至利用职务之便过于抬高宗教正向作用,允许或默许宗教干预行政;有的在宗教敏感问题面前摇摆不定,对利用宗教进行的民族分裂主义和宗教极端主义言行不批驳、不亮剑、不报告,甚至暗地里同情、纵容、支持暴恐分子。可以说,他们在共产主义信仰和宗教信仰两者之间出现了偏差,政治立场出现了偏差,他们欺骗组织、欺骗群众,他们脚踏“两只船”,违背了党的性质,削弱了党组织的战斗力,降低了党在群众中的威信,是名副其实的“两面人”。他们当面一套背后一套,说的常常与做的相反,做的与说的相反,暗藏分裂主义思想,是“三股势力”的同情者、支持者。这种“两面人”,利用一切可能制造党群对立、激化干群矛盾、私下拉帮结派、破坏民族团结,有的甚至暗中支持、参与、组织暴恐活动。他们善于掩盖自己本来的面目,往往以一种假积极的姿态迷惑人们。可以说,“两面人”是危害新疆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的幕后黑手。

在第二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上强调:“在新疆看干部,首先看维护祖国统一、反对民族分裂的思想认识和实际表现。”我们作为维吾尔族党员干部一定要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始终牢记政治责任,站稳政治立场、把准政治方向,不当“两面人”、不说“两面话”、不做“两面事”,发挥好维吾尔族领导干部的特殊优势和率先垂范作用,敢于发声亮剑,旗帜鲜明地向“两面人”、向暴恐势力宣战,以自己的模范行动影响和带动广大维吾尔族群众对暴恐势力不再沉默。

一、不当“两面人”,争做对党忠诚的表率。作为共产党员,我们要坚定理想信念,加强党性锻炼,毫不动摇地信仰马克思辩证唯物主义、历史唯物主义和科学无神论,坚决地与宗教划清界限,成为一名彻底的无神论者。要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始终坚持把政治坚强作为第一标准,对党忠诚、立场坚定、政治敏锐、敢于担当,自觉维护党中央权威,在反对分裂、维护社会稳定等重大问题上认识不含糊、态度不暧昧、行动不动摇,在反对“三股势力”斗争中打头阵、做标兵,坚决与宗教划清界限,决不做“两面人”,决不阳奉阴违,以坚强党性作保证,绝不对上级决策部署评头论足、绝不对上级决策部署阳奉阴违、绝不对上级决策部署讨价还价,做到执行纪律无条件、遵守规矩不含糊、守住底线不逾越,坚决落实中央决策和自治区党委部署。要坚定不移地与党保持高度一致,不搞台上台下“两面派”,不当人前人后“两面人”,自觉做信念坚定的“明白人”、表里如一的“老实人”、严守纪律的“规矩人”。对那些打着民族和宗教旗号,煽动民族情绪、制造民族分裂、煽动宗教狂热等危害社会稳定的行为予以坚决揭露、批判、抵制和斗争。

二、不说“两面话”,争做正面宣传的表率。维吾尔族党员干部是党的干部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既是政策的执行者,也是政策的宣传者。我们要严守政治纪律,在反分裂斗争中,站稳立场,经受考验,要敢于在公开场合、亲朋好友之间,主动发声亮剑,表明立场态度,向群众做正面宣传,揭露非法宗教活动和宗教极端思想的欺骗性、蛊惑性和“三股势力”的真实面目,引导信教群众确立正信、抵御宗教极端思想渗透;要揭穿暴力恐怖分子敌视国家、危害社会、残害人民的凶残面目,要大张旗鼓、深入持久地宣传改革发展稳定的辉煌成就,宣传党的惠民政策,宣传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在新疆的成功实践,宣传各族人民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而共同奋斗的美好前景,教育引导各族群众感党恩、跟党走,倍加珍惜今天来之不易的大好局面,汇集形成全社会反恐维稳的强大战斗力;要教育各族群众提高警惕、擦亮眼睛,看清暴恐分子的险恶用心,旗帜鲜明地反对一切暴力恐怖行为,以实际行动对暴恐分子进行坚决回击。用自己的实际行动向“三股势力”说“不”,让“两面人”就像过街老鼠一样,人人喊打,使他们陷入人民战争的汪洋大海。

三、不做“两面事”,争当民族团结的表率。民族团结是新疆稳定的基础,是新疆各族人民的生命线。巩固新疆的稳定与发展,离不开亲如一家的民族和睦,离不开坚如磐石的民族团结。我们维吾尔族党员干部是广大维吾尔族群众中的优秀代表,在维吾尔族群众中拥有较高的威信,有着较强的影响和示范作用,是民族团结事业的主力军。我们要充分发挥这一优势,切实承担起责任,积极影响和带动广大维吾尔族群众投入到加强民族团结中去。要认真学习党和国家的民族政策理论,充分认识“三股势力”是新疆各族人民的共同敌人,是我们维吾尔族的敌人、败类。深入贯彻落实复信精神,扎实开展“民族团结一家亲”活动,与各族群众结亲戚、交朋友,打牢各民族团结奋斗的思想感情基础,用实际行动筑起维护祖国统一、反对民族分裂的钢铁长城。要真心热爱各族人民,真诚服务各族群众,多办暖人心、得人心的事,最大限度争取民心、凝聚民心,像石榴籽一样紧紧地抱在一起。

不做两面人发声亮剑发言材料二

曾为他们“画”过像:有的修身不真修、信仰不真信,很会伪装,喜欢表演作秀,表里不一、欺上瞒下,说一套、做一套,台上一套、台下一套,当面一套、背后一套,手腕高得很;有的公开场合要党员、干部坚定理想信念,背地里自己不敬苍生敬鬼神,笃信风水、迷信“大师”;有的口头上表态坚定不移反腐败,背地里对涉及领导干部的问题线索不追问、不报告;有的张口“廉洁”、闭口“清正”,私底下却疯狂敛财。

一些党员、干部,尤其是一些领导干部,在党和群众面前戴着假面具做人做事。这种口是心非的“两面人”,对党和人民事业危害很大,必须及时把他们辨别出来、清除出去。

“口言善,身行恶,国之妖也”。越是内心贪婪、奸诈的人,越要伪装出清廉、正直的外表。言行不一、心口不一、表里不一,本身迷惑性、欺骗性特别强,因而危害性、危险性也特别大。共产党人应该坦坦荡荡、光明磊落,做言行一致的表率,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可是“两面人”所说所做迥然不同,人前人后判若两样。用老百姓的话说,点灯是人熄灯是鬼。虽然终究逃不出党和人民群众的“眼睛”,但是,这些人一旦“落马”,极大反差常令人唏嘘,不仅给党员、干部形象抹黑,而且严重影响党在人民群众心中的威信。

党章规定:反对阳奉阴违的两面派行为和一切阴谋诡计。表里如一、言行一致,是我们党对党员、干部的一贯要求。十八届六中全会通过的《条例》明确规定:坚决反对和纠正当面不说、背后乱说,会上不说、会后乱说,当面一套、背后一套等错误言行。如果党员、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充当“两面人”,党和群众是决不答应的。

“两面人”现象之所以出现,如指出的那样,症结在于世界观、权力观、事业观出了问题。不做“两面人”,就要不断加强党性修养,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权力观、事业观,向党中央看齐,对党忠诚老实,如实向党反映和报告情况,做政治上的明白人;要襟怀坦白、言行一致,心存敬畏、手握戒尺,党中央倡导的坚决响应、党中央决定的坚决执行、党中央禁止的坚决不做,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不能越界、越轨。

不做两面人发声亮剑发言材料三

我作为新疆慧光创新科技开发有限公司总经理,一名受党和政府培养教育多年的科技工作者,代表我们科协团队及专家学者,怀着对党和伟大祖国感恩之声、忠诚之声和坚决与“三股势力”作斗争的正义之声,向市科协党组及全体科技工作者表明我坚定地、始终旗帜鲜明地与“三股势力”作斗争的立场。

按照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自治区科协关于《致维吾尔族同胞觉醒书》座谈会精神,我积极组织和号召本企业少数民族科技工作者向吾布力喀斯木?买吐送学习,以吾布力喀斯木?买吐送为榜样。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学习《致维吾尔族同胞觉醒书》精神内涵,认真反思,提高自身认识和觉悟,敢于担当,立场鲜明、态度坚定,坚决不做“两面人”、坚决与“两面人”划清界限。

我充分认清“三股势力”的反动本质和罪恶阴谋,充分认识到反恐维稳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更认识到新疆反分裂斗争的严峻性、复杂性、长期性,同时深刻认识到“民族团结是福,分裂动乱是祸”的道理,严格要求自己,带动身边亲戚、朋友和群众知党恩、感党恩,用实际行动处处维护民族团结。

作为一名科技工作者,我始终坚持科技科普工作第一线,发挥企业科协阵地优势作用,围绕自治区科协、市科协党组工作中心,服务大局,凝心聚力,义无反顾传播科学思想、带头弘扬科学精神、担当社会责任、传递正能量、维护新疆社会大局稳定、齐心协力共筑和谐社会。

不做两面人发声亮剑发言材料四

“做好各方面工作,必须有一个良好政治生态。政治生态污浊,从政环境就恶劣;政治生态清明,从政环境就优良。”在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关于《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的说明中再次强调政治生态的重要性。

曾经一个时期内,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弄虚作假、虚报浮夸等风气一度侵蚀着党的肌体,“老实人吃亏”的政治生态,对广大党员干部是一种严重的错误导向。六中全会重申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明纪律,要求党员干部对党忠诚老实,着力净化政治生态,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走向深处。

对党忠诚老实,是党永葆生机的纪律底线

95年的风雨历程,并非一路高歌,也曾有过曲折,而我们党能够一直永葆生机与活力,带领人民不断前进,就是因为我们党具有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的能力。

十八届六中全会对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提出了新的要求和举措,其中要求严明纪律,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必须对党忠诚老实。这是新形势下对党员的严格要求,也是继承管党治党经验,对党的纪律的重申。在党的历史上,不忠诚不老实曾给党和人民的事业造成了巨大的损失。

在长期的革命和建设实践中,毛泽东同志始终倡导党员干部“做老实人”。他认为,对党员干部来说,没有忠诚老实,聪明及其他品质都难以称为优点。早在1939年谈到儒家的“知仁勇”即所谓的“三达德”时,毛泽东同志就指出:“还有别的更重要的态度如像‘忠实’,如果做事不忠实,那‘知’只是言而无信,仁只是假仁,勇只是白勇。”正是在毛泽东同志等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的大力倡导下,“做老实人,说老实话,干老实事”,成为中国共产党人的优良传统和宝贵精神财富。

新中国成立初期,由于发展经济急于求成所导致的“大跃进”造成了一系列负面影响,“虚假风”“浮夸风”甚嚣尘上,1962年召开的“七千人大会”充分发扬党内民主,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纠正了“左”倾错误,再次重申要遵守党的纪律,对党忠诚老实,坚持实事求是。“文革”时期,林彪和“四人帮”的“两面人”行为,更是严重扰乱了党和国家的政治生活。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我们党总结党内政治生活正反两方面经验特别是“文革”的惨痛教训,于1980年制定和颁布了《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对有关党内政治生活的问题作出具体规定。其中,第五条讲到要讲真话,言行一致,许多要求在今日仍然有着重要的指导意义,比如,“共产党员要忠诚坦白,对党组织不隐瞒自己的错误和自己的思想、观点”等。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同志的党中央全面从严治党,党风政风为之一新,党内政治生活状况总体是好的,但有些党员干部依然弄虚作假、搞两面派、做“两面人”。纵观不少落马贪官,直到其落马前,不少人还在大讲特讲党风廉政建设,表示要和腐败斗争到底,但背后里却搞另一套。为此,在原有《准则》的基础上,党中央根据党的形势要求,制定了《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进一步严肃党内政治生活。

全面从严治党,要把“忠诚老实”烙在党员心中

从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民、务实、清廉”的要求,到“三严三实”专题教育要求干部“严”和“实”,再到“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要求党员遵守党章党规党纪,对党忠诚老实的要求始终贯穿于党的重要学习教育中。

对党忠诚老实,说到底就是要守纪律、讲规矩。然而,在全面从严治党之下,依然有领导干部顶风违纪,不忠诚不老实,搞两面派。“台上一套,台下一套,说一套,做一套;人前是人,人后是鬼……”济南市委原书记王敏这样形容自己的“两面人生”,他在公开场合大谈党风廉政建设,在私下里却与老板搞权钱交易。

对党不忠诚不老实,不仅表现在对党的纪律置若罔闻,还表现出对中央的决定心有抵触,阳奉阴违。

河北省委原书记周本顺曾提出干部要“四清”,要做到“自己清、家属清、亲属清、身边清”,可他却管不住自己亦纵容家人利用其权力谋取私利。同时,周本顺对中央严抓八项规定精神的落实心有抵触,多次在公开场合表达不满,甚至放出反腐败工作要放一放、缓一缓的言论,直接插手干涉纪委的工作。身为党的高级干部,带头违纪,并对中央的决策阳奉阴违,这种不忠诚、不老实的行为害了自己,也给党组织带来了损伤。

因此,新制定的《准则》明确,要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对党中央决策部署,任何党组织和任何党员都不准合意的执行、不合意的不执行,不准先斩后奏,更不准口是心非、阳奉阴违”。

还有的干部对抗组织调查,企图蒙混过关。今年6月,天津市纪委通报:河西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炜、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孙志政在接受所在党组织主要负责同志谈话时对党不忠诚不老实,故意隐瞒事实、提供虚假情况、作出虚假承诺,最终被立案审查。

此外,从近年来通报的情况看,“矿泉水瓶装茅台”“办公室里藏暗室”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行为屡见不鲜,“弄虚作假套取扶贫资金”“虚报浮夸政绩数据”等违纪违法行为依然存在,对党忠诚老实这一党员本色在一些党员干部那里荡然无存。

“无论是从党的历史上看,还是从今日全面从严治党的新形势下看,对党忠诚老实都是对党员的基本要求。”中央党史研究室研究员薛庆超说,“要进一步严明政治纪律,让党员守纪律讲规矩,这是对其党性的考验,也是对党忠诚度的检验。”

加强制度建设,让老实人不吃亏、不老实受惩罚

对党忠诚老实,需要加强思想教育,锤炼党性,让党员敢说真话,敢做实事,同时也得加强制度建设,让对党不忠诚不老实的党员受到惩罚,对坚持原则、敢于说真话的党员,要给予支持、保护、鼓励,十八届六中全会对此作出了制度性安排。

《准则》提出,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要坚决同一切违反党的纪律的行为作斗争。那么,如何同违反党的纪律的行为做斗争?实际上,这蕴含着对党员的两种要求:一方面要守纪律讲规矩,对党忠诚老实,提高自身“防腐免疫力”;另一方面,要加强党内监督,鼓励党员敢讲真话,向党反映真实情况。

加强制度建设,则是确保这两种要求落到实处的保障。六中全会对确保党员尤其是党员领导干部忠诚老实的监督机制进行了制度上的完善。比如,领导干部向组织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是接受组织监督的重要方式,是对党忠诚的重要体现。《条例》规定,党组织主要负责人个人有关事项应当在党内一定范围公开,主动接受监督,并明确严肃查处故意虚报瞒报个人重大事项、篡改伪造个人档案资料行为。

在实际操作中,为完善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组织部门近年来进一步加大抽查核实力度,将随机抽查比例由之前的3%?5%提高到10%,并实行干部选拔任用“凡提必查”制度。

加强党内监督,必须要保障党员的知情权和监督权,让党员能够充分参与党内政治生活,发挥每个党员的监督作用。

为此,《准则》明确要健全党内重大决策论证评估和征求意见制度。党员有权向党负责地揭发、检举党的任何组织和任何党员违纪违法的事实,提倡实名举报。

《条例》规定,中央委员会成员“发现其他成员有违反党章、破坏党的纪律、危害党的团结统一的行为应当坚决抵制,并及时向党中央报告”;各级党组织要把督促党员履行义务和保障党员权利统一起来,引导和鼓励党员讲真话、讲实话、讲心里话,充分调动党员参与党内监督的积极性;第三十六条对党员开展党内监督的内容、方式和途径等作出明确规定。

“应当鼓励党员做老实人,讲老实话,在党内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敢于向党组织反映问题。”专家表示,“同时,也要注重对老实人的保护,不能让老实人吃亏。这就需要建立健全保护检举人权益的制度,严格执行保密、回避、责任追究和有关工作纪律。对于干扰妨碍监督、打击报复监督者的,要依纪严肃处理。”

《准则》明确,党员、干部反映他人的问题,应该出于党性,通过党内正常渠道实名进行,不准散布小道消息,不准散发匿名信,不准诬告陷害等。对通过正常渠道反映问题的党员,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准打击报复,不准擅自进行追查,不准采取调离工作岗位、降格使用等惩罚措施。

此外,各级党组织负责人也要带头守纪律讲规矩,把严明纪律的责任扛在肩上,为老实人撑腰,并主动接受监督和批评意见,营造良好的党内监督的政治氛围,对不忠诚不老实的,要敢于亮剑,对于打击报复行为进行严肃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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