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决部直属机关党员学习教育中存在的“灯下黑”问题作为长期重要任务,探索建立加强党员经常性教育的有效途径。下面是相关的灯下黑问题清单,欢迎欣赏与借鉴。
灯下黑问题清单【篇一】
要正视“灯下黑”,清醒认识我们存在的问题。中央巡视组对我部司局级党支部书记开展的问卷测验结果说明,我部党建工作确实存在“灯下黑”问题,我们必须正视问题的严重性。一方面,从测验的题目本身来看,都是作为党员干部必须掌握的基本概念、基本知识,没有理由答不好;另一方面,从参加测验的对象来看,都是我部机关正司级单位的党支部书记,没有理由答不好。这些问题说明,我们全面从严治党不力,确实存在宽松软的问题。如果不下力气整改、下力气解决,我们也就不可能做真正合格的共产党员。
要把自己摆进去,深刻剖析问题产生的原因。我部出现“灯下黑”问题,绝不是偶然的。它反映出我们抓党建工作还没有真正深入下去,没有认真“落实、落细、落小”的要求。出现“灯下黑”问题,最主要的原因是“四不”,即政治上不清醒,理论学习不认真,思想上不重视,党的意识不强。
要切实解决“灯下黑”问题,做一名真正合格的共产党员。要把认真学习领会重要讲话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政治任务,坚决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重要讲话精神上来,进一步提高抓好巡视整改、加强党建工作的思想认识。加强理论武装、坚定理想信念,强化“四个意识”、把握政治方向,树牢党的意识、扛起治党责任,强化纪律约束、营造清风正气,勇于担当作为、破解发展难题。要深入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以解决“灯下黑”问题为契机,全面提升机关党建工作科学化规范化水平,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改革发展提供坚强政治保证。
灯下黑问题清单【篇二】
1.加强组织领导。县直机关党员学习教育“灯下黑”问题专项整治在县委党建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开展工作,由县直机关工委牵头负责。各单位党委(党组)书记为第一责任人,党建分管领导为直接责任人。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对专项整治工作的领导,抽调专门力量,及时部署安排。
2.建立问题清单和整改台账。县直机关各单位党组织要结合《关于“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中认真排查整改基层党支部和党员存在的突出问题的通知》(安组发〔2016〕39号),对照基层党建和“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任务清单、工作推进表要求,分类整理工作台账,认真梳理存在的突出问题,列出问题清单,制定整改台账。查找出的问题要列入单位“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整改内容。问题清单要明确涉及支部、重点问题、整改措施、完成时限和责任人等内容。整改台账要根据“三会一课”等基本制度的落实情况、有关专项检查工作和支部日常运行情况及时填写,汇总,为监督检查、评优表彰、考核问责提供依据。
3.开展集中培训。以机关党建特别是支部工作为主要内容,对所辖党支部书记、党务骨干进行全员培训。开展党建民调专项培训,与机关每名党支部书记、每名县“两代表一委员”谈心谈话,思想统一到位。
4.集中整顿宽松软党组织。对长期不重视党建工作,换届选举不及时,组织活动不经常不认真,“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党员积分管理等基本制度不落实,党员教育管理不严等党组织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集中整顿。
5.强化督促检查。在各单位自查自纠的基础上,县直机关工委将成立督导组,对各单位党组织的整改情况进行督导,重点督查“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进度、质量,各支部党建基本制度落实、基层党建工作开展情况以及党员干部掌握党章党规、系列重要讲话情况。督促各基层党组织全面深入查摆问题,认真制定整改措施,及时整改。
6.加强宣传推广。将探索、总结、推广运用务实管用的支部工作法作为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抓手,及时上报先进典型工作经验。县直机关工委将根据各单位党组织党建工作情况,择优向盛市推荐。
7.组织述职考评。专项整治工作情况将作为年底党委(党组)书记述职评议考核的重要内容。各单位也要把解决党员学习教育突出问题纳入年底各支部年终述职评议考核和党员干部绩效考核重要内容,确保专项整治取得实效。11月1日前,各单位将专项整治情况形成工作报告,上报至县委组织部(邮箱:,邮件名称请标注为“单位名称+专项整治材料”),全面反映专项整治经验做法、基本成效、存在的问题和意见建议。对专项整治工作开展不力的党组织,将在一定范围内通报,情况严重的,将进行问责。
灯下黑问题清单【篇三】
为贯彻落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要求,重庆市梁平县探索建立机关党建“三张清单”,理清了工作职能,落实了工作责任,明确了工作方向,有效解决了机关党建“灯下黑”问题。
建立“责任清单”,逐级理清工作职能。认真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着力解决机关党建隶属不清、责任不明问题。一是划清隶属关系。县直机关工委向县委负责并报告工作,管理未设党委(党工委)的县直部门机关党组织、主管部门未设党委(党工委)的县属国有重点企事业单位党组织和党组织关系在梁市直部门机关党组织,部门行业党委(党工委)管理所辖机关党组织,并独立开展党建工作。二是明确工作职责。根据县直机关工委、部门行业党委(党工委)、党总支(支部)各责任主体,分类制订党建责任清单,列明各责任主体党建工作具体职能。其中县直机关工委负责制定全县机关党建工作规划、指导所属机关党建工作等;部门行业党委(党工委)负责研究指导所属机关党建工作、负责所属机关党组织考评监督等。三是落实党组责任。从严落实部门党组指导职责,要求部门党组每年听取2次以上机关党建工作汇报,定期研究本部门机关党建工作重要问题,支持机关党组织对党员领导干部进行监督,帮助解决机关基层党组织活动经费。
建立“项目清单”,逐项落实工作责任。依据上级有关要求,明确各级党组织抓党的思想、组织、队伍、领导班子和制度建设的重点任务和基本要求。一是健全基层党组织体系。按照强化组织功能、扩大组织覆盖要求,责成符合组建机关党组织的单位及时组建;高标准、严要求推进机关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截止2015年12月底,机关党组织换届工作已全部完成;明确机关党组织书记由党员行政负责人兼任,或由同级干部专任,并推行委员分工负责制,形成了抓党建工作合力。二是规范基层党组织生活。明确机关党组织必须带头落实“三会一课”、双重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以及支部联线等制度,促进党组织生活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落实情况统一纳入年度考核内容。三是完善党建工作体制机制。建立完善机关党建工作领导机制,落实党建工作定期报告制度,形成责任明确、目标清晰的责任制度体系。配齐配强机关工委委员,明确由组织部副部长兼任机关工委书记,从县委办、县政府办、县纪委、县委宣传部、县委党校选配工委委员。加大经费投入力度,明确县直机关工委留存党费比例不低于20%,用于机关党的建设,保障机关党建需要。
建立“考评清单”,逐类细化工作考核。量化、细化机关党组织年度目标任务,认真落实“联述联评联考”制度,考评结果作为评先评优重要依据。一是明确考评对象。实行分级考评,县级考评对象包括14个部门行业党委,各党组(党委、党工委)向县委常委会述职,县委常委会对其综合考评;党总支(支部)向上级党组织述职,上级党组织对其综合考评;县直机关工委听取下辖5个党委、13个党总支、39个支部的述职,对其进行综合考评。二是创新考评方式。把年度党建任务作为县委县政府综合目标考核重要指标,建立季度督查通报、半年巡查考评、年度述职考核“三段联考”模式。县委党建领导小组分批分期听取党组(党委、党工委)书记述职,组织部部务会分批分期听取机关党组织书记述职。三是强化结果运用。把部门党组织书记抓党建工作情况纳入年度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个人测评内容,按照30%的权重计入班子和书记个人综合目标考核得分。对党建工作考核排名同类别倒数第一、二名的单位主要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由县委进行约谈,取消倒数第一名参评综合目标考核评奖资格;对考核为优秀的党组织和党组织书记进行表彰激励、提拔重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