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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土资源局第27个全国土地日活动方案【全文】

 人多地少是国情,节约集约要先行。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国土资源局第27个全国土地日活动方案,希望对你有帮助。

国土资源局第27个全国土地日活动方案【篇一】

一、活动主题

节约集约用地,切实保护耕地

二、活动时间

201x年6月20日(星期一)至6月26日(星期日)

三、宣传重点

宣传国土资源系统按照“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和切实贯彻五大发展理念,坚持耕地保护和资源节约的基本国策,把节约资源作为促进科学发展的重中之重,尽职尽责保护国土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国土资源、尽心尽力维护群众权益的工作成效;广泛宣传各地落实节约优先战略、坚守耕地红线的经验和成效。

四、主要内容

全县国土资源系统要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的要求,转变工作作风、转变宣传方式,各项活动的安排要体现务实节俭的原则,坚决反对铺张浪费,要围绕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落实资源节约的基本国策,深入宣传土地资源国情、国策、法律法规和党中央、国务院的一系列方针政策,宣传各地落实节约优先战略、推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提高土地利用效率的做法和成效,宣传国土资源部门在促进节约集约用地方面的新举措、新成效,增强全社会节约集约用地的自觉性。

五、宣传活动安排

(一)举办国土知识现场咨询活动。6月24日在 鳌江、昆阳、水头三个镇乡设立国土资源法律法规咨询点。

(二)新平阳报道。6月24日,在新平阳报上刊登两版6?25宣传专栏,倡导“节约集约用地,切实保护耕地??推动土地利用方式根本转变”国土资源理念。

(三)发放宣传手册。6月24日在三个宣传点发放国土资源集约节约用地知识的宣传手册。

(四)现场宣传小礼品。现场发放宣传短袖汗衫、环保袋等小礼品。

国土资源局第27个全国土地日活动方案【篇二】

今年6月25日是第25个全国“土地日”。我局结合部、省厅、市局有关要求,为加强国土资源法律法规的宣传,提升国土资源管理水平,有力支撑昌邑经济社会发展,确保全国“土地日”宣传周活动扎实有效开展,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宣传主题

节约集约利用土地??推动土地利用方式根本转变

二.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落实节约优先战略,结合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重点宣传以下内容:一是广泛深入宣传我国土地资源国情、国策,宣传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进一步增强全社会珍惜土地资源、节约集约用地意识;二是广泛宣传各地坚守耕地红线、扎紧耕地保护“篱笆”,以及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转变土地利用方式的做法、经验和成效;三是广泛宣传国土资源节约集约模范县(市)创建活动开展情况,总结推广节约集约用地好模式、好典型、好经验,推动创建活动的深入开展;四是广泛宣传推进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取得的新进展,深入宣传和解读建立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的重要意义,积极做好舆论引导,为推动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改革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三、宣传活动形式及内容

(一)会议宣传

在宣传活动周期间,召开《第25个全国“土地日”》座谈会,邀请市领导及有关镇街区、部门负责人、各界人士座谈,参与宣传活动。(办公室负责组织)

(二)电视宣传

1、在昌邑电视台滚动宣传第25个全国“土地日”活动主题:节约集约利用土地,推动土地利用方式根本转变。(办公室、法宣科负责)

2、在宣传周期间,电视台跟踪报道并做好采访工作。(办公室、法宣科、信息中心负责)

(三)报纸宣传

1、开辟潍坊日报今日昌邑版专栏。宣传内容由局各科室、事业单位围绕各自业务范围、职能,重点撰写国土资源事业为服务昌邑社会经济发展做出了哪些贡献,要有数字、图文并茂。

2、征订《中国国土资源》6?25“全国土地日”特刊1000份、《国土资源知识手册》500份。(法宣科负责)

(四)入社区、进学校、到企业宣传

在宣传周活动期间,由分管领导以及各分局宣传工作人员有选择分别到学校、企业或社区宣传,赠送第25个全国土地日宣传品。(办公室、法宣科负责)

(五)上街宣传。6月23日,在市行政审批中心(市民之家)门前设立宣传服务咨询台,悬挂宣传横幅;分发土地日科普知识,测绘管理、矿产资源管理、土地管理等法律法规宣传单;制作宣传展板。

四、宣传时间

自2015年6月22日(周一)-6月26日(周五)为第25个全国“土地日”宣传活动周。宣传形式安排在宣传周内进行。

五、组织领导

1、局成立宣传活动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分管办公室、监察大队领导为副组长,各科室、事业单位负责人为成员。在宣传活动周期间,王铁楼局长将到企业召开座谈会,广泛征求对土地管理的意见和建议,对企业关心的土地管理中热点、难点问题进行答问解疑。

2、具体活动安排由李强瑞副局长、夏怀山副局长负责,统一调度协调各项宣传活动。

3、每位党委成员具体包靠一个乡镇或街区。(具体分工任务见附表)

六、宣传活动要求

1、宣传活动由局办公室牵头组织,各科室、事业单位组织参与宣传活动,确保宣传活动的顺利进行。

2、各分局与局一并进行宣传。(各分局自行拍照录像)

3、法宣科、信息中心参加拍摄、录像,宣传报道由办公室、法宣科、组织人事科、监察大队负责。

4、宣传人员要求着装整齐。

5、宣传期间,注意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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