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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团建活动策划书【荐读】

一、工作措施

1、坚持党建带动。努力将团建工作纳入党建工作格局,善于借助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力量和形成的新成果新格局,推动团的基层组织建设。当前,特别要紧紧抓住非公有制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深入开展第三批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重大契机,主动衔接,快速跟进,努力在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建立党组织的同时建立团组织。

2、坚持行业推动。主动借助经贸、劳动、教育、财政、公安、司法等行业主管部门和行业协会力量,推动规模以上非公有制企业、培训机构、家政公司、保安公司、会计事务所、律师事务所、青年社团等青年聚集较多的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团建工作。根据“利于工作、便于管理”的原则,强化行业主管部门团组织的统筹管理职能,形成行业团组织整体活跃的工作局面。

3、坚持改革创新、务实推进。根据青年沟通、交流、聚集、联络方式新变化,创新建团模式,灵活设置组织,使团的组织网络有效覆盖更多青年。采用逐个走访、上门推动的方式,找准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本质需求、青年群体特点和共青团工作载体之间的结合点,加强工作沟通,争取理解支持,务实推进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团建工作。

4、坚持突出重点、逐级深化。根据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青年从业规模,突出重点,抓大带小,逐级深化,着力提高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建团工作效率,使团的组织较快覆盖到更多团员青年。坚持建设服务并重,重心下移,靠前指导,不断增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团的活力。

  二、主要任务

1、加快建团步伐。根据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分布特点,积极探索联合建团、依托建团、园区建团、楼宇建团、片区建团、市场建团、产业链建团、兴趣建团、网络建团等各种建团模式,努力实现团的有效覆盖。在已经建立党组织且符合建团条件的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要充分借助党建工作成果迅速推动团的组织建设,使团建跟上党建步伐。在尚未建立党组织但符合建团条件的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采取派驻团建指导员方式,推动团的组织建设。在适龄青年多但团员少的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可探索先成立青年工作委员会等机构开展工作,再逐步推进团的建设。

2、配强团的干部。按照公开、竞争、择优的要求,配齐配强团的干部,把热爱党、热心青年工作、在青年中有一定影响力的优秀青年选拔到团的工作岗位上。注重在经营、生产、研发、管理等重要岗位的青年负责人或业务骨干中选拔团的干部,并落实相应的政治生活待遇。加强团干部的团务知识和业务技能培训,努力提高团干部实际工作能力和水平。

3、稳步发展团员。坚持标准和质量,积极做好团员发展工作,注重在经营、生产、研发、管理等一线岗位的青年中发展团员。加强团员日常管理和组织意识教育,不断提高其职业文明和业务技能,帮助团员青年在生产实践中成长成才。在团员青年中大力选树先进典型,做好推荐优秀青年入党工作。

4、培育工作载体。着眼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的本质功能,创造性地寻找共青团工作切入点。开展思想性活动,引导青年树立爱党爱国爱岗观念,增强市场竞争意识和改革创新意识,养成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和个人品德;开展技能性活动,引导青年提升职业文明和岗位技能,增强自主创新能力,不断促进单位经济效益和管理水平提高;开展娱乐性活动,培养健康文明生活方式,营造团结和谐组织氛围,增强团组织的吸引力和凝聚力;开展服务性活动,深化志愿服务、扶贫助困等工作,树立青年和企业良好的社会形象。注重把工作成果转化为组织建设成果,不断增强团组织的吸引力和凝聚力。

5、加强制度建设。建立健全组织领导制度,推动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将团的工作和青年工作纳入单位党建工作格局。建立健全资源保障制度,为团的工作经费、阵地建设等提供必要的物质条件。建立健全人才举荐制度,开展好“推优入党”工作,推荐优秀青年骨干或人才进入单位经营管理人才梯队。建立团的基础管理、民主议事、定期换届等内部管理制度,提高团的工作信息化水平。

  三、阶段重点

在全面推进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建团工作中,根据其青年分布特点和实际情况,根据突出重点、逐级深化的原则,确定当前两类工作重点。一是在已经建立党组织的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中加快建立团组织,使团建跟上党建步伐。二是抓紧青年从业规模较大的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团建工作。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团建工作的重点是规模(限额)以上的非公有制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团建工作的重点是在校学员规模较大(一般在100人以上)、且办学条件和时间稳定的民办非企业单位,青年大量聚集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社会中介组织,规模较大的青年社团等。

四、阶段目标

到年底,已建立党组织且符合建团条件的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建团率力争达到60%以上,青年从业规模较大的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建团率力争达到60%以上,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总体建团率有明显提高,并探索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团建工作的经验模式和普遍性规律。

  五、责任分工

各级团组织要按照整体推进、分级负责的原则,切实负起责任,明确任务,扎实推进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团建工作。

1、团中央负责协调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中的全国性行业协会、全国青联常委单位(企业)、中青企协常务理事以上单位,以及由国家部委注册审批的较大青年从业规模的新社会组织建团工作。

2、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团委负责协调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中的省级行业协会、全国青联委员单位(企业)、中青企协理事单位、省青联常委单位(企业)、省青企协理事以上单位、其他大型非公企业,以及由省级行业主管部门注册审批的较大青年从业规模的新社会组织团建工作。

3、各地、市级团委负责协调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中的中青企协会员单位、省青联委员单位(企业)、省青企协会员单位、市级行业协会、市青联常委单位(企业)、市青企协理事以上单位、其他大中型非公企业,以及由市级行业主管部门注册审批的较大青年从业规模的新社会组织团建工作。

4、各市辖区(县级市)负责协调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中的市青联委员单位(企业)、市青企协会员单位、其他规模以上非公企业,以及较大青年从业规模的新社会组织建团工作。街道、社区团组织按照属地协调的原则,突出重点,抓大带小,逐级推进,统筹推进辖区内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的团建工作。

5、各级行业主管部门团组织要充分借助党政力量,争取工作支持,负责推动所主管行业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团建工作,探索具有行业特点的工作载体和团组织管理模式,形成行业组织联动格局。

6、规模较大且具有代表性的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根据“便于管理、利于工作”的原则,可视其从业青年规模大小,探索由省、地市、区(县)、街(乡)分层纳入直属管理或重点联系,以强化日常工作联系和指导。

六、推进步骤

1、调查研究阶段(年12月至20xx年1月)。各级团组织要摸清本级团组织负责的重点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的基本情况,建立详细的工作底本。分析重点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青年特点和建团条件,研究建团办法,制定工作推进方案。

2、第一轮推动阶段(年2月至11月)。依照建团办法和推进方案,积极争取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负责人支持,做好本单位团建规划,把握团组织建立时间和建立形式,有序推进建团工作,实现建团目标任务过半。

3、中期评估阶段(年11月至12月)。对建团工作情况、成效和经验进行总结评估,通报情况。归纳提炼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团建工作的有效经验和普遍性规律。

4、第二轮推动阶段(年1月至11月)。充分利用经验成果和普遍性规律,逐级深化推进,延伸建团工作重点范围,着力提升组织活力,有效提高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建团率。

5、评估阶段(年11月至12月)。总结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建团的有效工作模式,研究重要理论问题,提炼内在工作规律,建立长效工作机制。

七、有关要求

1、突出重点,有序推进。各级团组织要根据实际,按照推进步骤的时间和任务要求,根据青年从业人数规模由大及小、逐级推进的原则,加快团建工作节奏。做到底数准确、分析合理、有序推进、注重实效。

2、靠前指导,强化服务。各级团组织要高度重视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团建的本质要求,在建团过程中靠前推动和指导,强化后续跟踪和服务,实现建立组织、活跃工作和增强凝聚的目标。对各地推进工作的深入程度及取得的实际效果,团中央将进行不定期的工作抽查和评估。

3、及时总结,加强沟通。各级团组织要根据工作推进情况,及时分析面临问题,解决基层困难,总结经验成果。各级团组织要向上一级团委及时报送总结报告,各省级团委分别于每季度结束前1周内及年度结束前1个月内,向团中央城市青年工作部报送季度及年度工作进展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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