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乡镇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廉政承诺书
为加强对镇党政班子成员从政行为的监督,推进全镇党风廉政建设,镇领导班子作出以下承诺:
一、承诺内容
1、严格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①班子成员明确各自的工作责任和领导责任,做到敢于负责,不推诿,不失职。
②班子成员的分管责任范围内出现违反党风廉政建设要求的严重问题,做到自觉反省,并承担相 应的责任。
③班子成员对分管责任范围内干部谈话、检查廉政建设情况每年不少于两次。
2、严格约束从政行为:
①不在企业中搭“干股”(权力股);不到企业或下属单位、村报销应由个人支付的各种费用。
②不私自经商办企业;不从事有偿的中介活动;不利用职权为配偶、子女和其他亲友经商办企业提 供优惠条件。
③不拖欠公款,不借用公款为亲友买房、建私房和从事营利活动。
④不在公务活动中接受礼金、信用卡和各种有价证券。
⑤不购置和使用豪华小汽车;不用公款和单位的车辆学习驾驶技术;不驾驶公车。
⑥不接受可能对公正执行公务有影响的宴请;不参加用公款支付的营业性歌厅、舞厅、夜总会的娱乐活动。
⑦不参与赌博和封建迷信活动。
⑧不利用本人及家庭成员婚丧嫁娶及工作调动、过生日、迁新居等机会大操大办,挥霍浪费,不动用公款操办和借机敛财。
⑨不用公款旅游。
二、投诉程序
①为方便于广大干部群众监督承诺制落实情况,镇党委政府设立党风廉政建设承诺监督办公室,受理投诉。电话:xxxx
②党政班子成员违背承诺内容,投诉人可向办公室投诉,经查实后,给责任人予以处罚,并将处理结果在10日内答复投诉人。
③投诉人对第一次投诉处理不满意,礼义镇纪委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