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诺书

廉政承诺书

第一篇

为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在实际工作中全面落实党员干部廉洁自律要求。按照县纪委监察局统一部署,认真对照我局工作实际,郑重做出以下承诺:

一、,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学习党中央、中纪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一系列方针政策,用党员标准规范自己的一切行为。

二、全面履行职责,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努力钻研业务,提高能力素质,做好本职工作。

三、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经济纪律和群众工作纪律;认真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认真执行县委提出的《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有关规定》;严格遵守工作相关禁令。

四、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坚决纠正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深入开展党的教育实践"活动。

五、工作上不弄虚作假、虚报浮夸;生活上不参与打牌赌博,不进歌舞厅以及色情场所;不公款吃喝,不公款旅游,坚决反对铺张浪费。

六、不违反规定购买和乘坐超标超编小汽车,不违反规定修建或占用超标办公用房。

七、不违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条例》调整使用干部,反对和防止用人上的不正之风。

八、加强财务和专项资金的管理监督,不违反“收支两条线”的规定;实行行政审批事项和重大事项集体会审,不擅自决定重大问题及大额资金的分配、使用。

九、密切联系思想、工作和生活实际,查摆问题,广泛听取意见,以整风精神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落实整改措施,以实际行动转作风、树新风。

十、严格按规章制度办事,加强日常管理,完善各项制度,提高制度执行力。

第二篇

为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在实际工作中全面落实党员干部廉洁自律要求,按照市教育局统一部署,认真对照我校工作实际,郑重做出以下承诺:

一、,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在中央纪委十八届三次全会上的讲话精神,认真学习党中央、中纪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一系列方针政策,用党员标准规范自己的一切行为。

二、全面履行职责,转方式、转作风。努力钻研业务,提高业务能力素质,做好本职工作。

三、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北票市委“十项规定”,坚决纠正“四风”。按照《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的要求,落实《廉政准则》、《辽宁省党员领导干部防止利益冲突若干规定》和学校的相关要求,严格要求自己,以身作则,防微杜渐。

四、自觉做到维护班子团结,遵纪守法,廉洁从政。自觉维护领导班子的整体形象和威信,坚决执行学校党支部的决定,坚决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原则,深入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五、认真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按廉政要求做好表率。自觉做到“为民、务实、清廉”的要求。

六、对党忠诚、言行一致、清白做人、洁身自好,守规遵纪。

七、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大力弘扬全心全意为师生服务的优良作风,为人师表,率先垂范。

八、坚决纠正群众反映的行业不正之风。

(1)杜绝乱收费、乱补课、乱订教辅材料;(2)切实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3)不在工作时间睡觉、打麻将、玩扑克、上网打游戏、购物等做与工作无关的活动;(4)规范从教行为,禁止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5)不借婚丧嫁娶之机大操大办;(6)在教师评先选优中坚决做到公平、公正;在教师考核晋级中不打人情分。

我将严格遵守以上承诺,诚恳接受组织和同志们的监督。如有违反,欢迎大家检举、揭发,并请求组织给予批评、教育或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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