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文一
作为一名光荣的人民教师,我倍感荣幸。为自觉履行教书育人的职责,严格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全面规范师德行为,努力做一个“为人民服务和人民满意的教师”,在此我向崇高的教师职业和学校、家长、社会郑重承诺如下:
1、依法执教,认真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严格遵守《教师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国家法律法规。要遵纪守法,严格自律;不做违犯法规法纪的事。
2、热爱学生,尊重学生,公平,公正对待全体学生,不使学生受到生理或心理伤害,做到理解、尊重、信任每一位学生。
3、要为人师表,要仪表端正、举止文明;衣着得体,作风正派使用规范的职业用语。
4、要自觉遵守学校规章制度,严格执行教育教学常规,努力提高教育教学技能。
5、坚决杜绝“乱收费、乱办班、乱补课”行为,决不利用寒暑假办班补课,不增加学生负担
6、要尊重家长,热情接待,坚持家访;尊重家长,认真听取家长的意见或建议,不准指责、训斥学生家长,不把教师的责任推给家长。
7、妥善处理学校、家长、学生之间各种问题和矛盾。
8、要廉洁从教、依法执教;不搞有偿家教、不接受家长礼物和宴请,不利用学生家长为自己办私事,自觉维护教师形象。
9、坚持高尚情操,廉洁从教,不向学生推销教辅资料及其它用品。
10、热爱教育,对工作尽职尽责,工作勤奋,求真务实,乐于奉献,遇事不推委、不拖沓。
11、认真教书育人、认真备课、上课,认真批改作业,及时处理教育教学过程,要与时俱进,更新教育观念。
12、关心集体,维护学校荣誉,不做有损学校荣誉的事,不做有失教师形象的事。
13、努力学习,不断提高科学文化和教育教学水平,钻研业务,精益求精,勇于实践与创新,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以上几条,特向学校、学生和家长作出公开承诺,如有违反,本人愿意接受学校批评,同时敬请学生、家长、社会予以监督。
范文二
为认真贯彻落实《教师法》、《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教师职业道德行为准则》的规定,更好地履行教师职业道德,塑造良好的教师形象,做一名受学生尊敬、让家长满意、获社会好评的人民教师,我承诺如下:
1、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热爱本职工作,热爱学校,教书育人,敬业爱岗,忠于职守,认真履行岗位职责。
2.坚持以法治教,认真执行《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义务教育法》、《教师法》等有关的法律、法规。不参与色情、赌博、酗酒、封建迷信等有损教师形象和尊严的活动。
3.好学上进,勇于创新。积极参加教改实验和教育科研,探索教育教学规律,改进教育教学方法。刻苦钻研业务,精益求精,不断提高自身素质,提升个人业务能力。
4.关爱学生,尊重学生人格和个性。信任、亲近、理解学生,不讽刺、挖苦、歧视学生,不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杜绝任何有损学生身心健康的行为,并保护学生避免受到他人伤害。
5.自觉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和工作纪律。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工;不在教室使用通信工具;不在工作时间参与下棋、打牌、炒股、玩游戏、聊天等与教学无关的活动;不参与邪教活动,不传播低级庸俗的思想文化。
6.模范遵守社会公德。为人师表,衣着得体,工作时间不着奇装异服,不浓妆艳抹;作风正派,举止端庄,言行规范,以自身的良好形象教育引导学生。
7.尊重家长,主动与家长联系,争取支持和配合,认真听取意见和建议。家长来访热情接待,不指责、训斥学生家长。坚持家访,班主任学期家访率需达50%,任课教师学期家访率需达10%,以实现学校教育、家庭教育和社会教育的互动。
8.廉洁从教,情操高尚。不乱收费,不搞有偿家教,不强求学生购买规定用书以外的课辅资料,不向学生家长索要或变相索要钱物。
9.身正为范,以德立身。在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申报专业技术职务、工资晋级、评选优秀教师、特级教师等活动中实事求是、诚实守信,不弄虚作假。
10.关心学校,处处维护学校集体荣誉,事事为学校着想,爱护公物,关心学校一草一木。团结同志,谦虚谨慎,正确处理集体与个人、家庭与工作及其他方面的关系,服从组织领导。
以上承诺,保证自觉遵守,如有违犯,愿意接受学校和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或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