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诺书

社区勤政廉政承诺书

为进一步加强村班子党风廉政建设,不断强化村干部自我约束、自我监督意识,切实建立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干部惩防体系,实现以廉政促发展、以廉政促和谐、以廉政促服务的目标,提高村“两委”班子的凝聚力、竞争力和公信力,打造一支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的村级干部队伍,树立服务型、责任型、廉政型良好形象。现根据《扬州市江都区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试行)实施细则》规定,结合我村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廉政承诺包括廉洁自律承诺和勤政为民承诺两个方面。廉政承诺的基本原则:

(一)实事求是原则:承诺内容、承诺方式、承诺考评要立足全村实际,坚持实事求是,既要有针对性,又要有较强的可操作性;

(二)公开承诺原则:承诺内容要向群众公开,接受群众监督,增强承诺实效;

(三)有诺必践原则:村干部对作出的承诺要做到言而有信、言必行、行必果,做履行廉政承诺的先锋模范;

(四)奖惩并重原则:对模范践诺的村干部进行表彰奖励,对言而无信,违背承诺的干部坚决追究责任。

第二条廉政承诺的范围:村党组织成员、村委员会成员、村计生主任。

第三条廉政承诺的内容:

(一)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的决议决定,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不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不违背政策法规办事,对于镇党委、政府每年年初确定的重点工作,结合自身实际确定落实措施,并在廉政承诺书中向群众公开;

(二)坚决贯彻执行“两委”会、党员大会、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会议按照议事程序形成的决议、决定,不搞“小团体”主义,不将个人意见凌驾于集体决议决定之上;

(三)自觉遵守村务公开、财务管理、小工程招投标、集体资产资源管理、印章制发使用管理等各项管理制度,带头遵守村规民约,不破坏管理制度,不违章办事;

(四)自觉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坚持村事务集体决策,严格按议事程序办事,不搞“一言堂”,不个人乱答复问题;

(五)自觉维护“两委”班子团结,大事讲原则,小事讲风格,严格遵守组织纪律,按时参加各级各类会议,弘扬新风正气,抵制歪风邪气,不拉帮结派,不搞宗族争斗,不乱搞非组织活动;

(六)自觉维护稳定,不煽动、组织、参与群众上访,向组织反映问题认真负责、实事求是,不越级、不捕风捉影;

(七)自觉学习并熟练掌握党在农村的各项政策法规和各级党委、政府制定的村级管理制度,不当“糊涂先生”,不做政策法律“文盲;

(八)自觉遵守《扬州市江都区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试行)实施细则》,不行贿、受贿,不侵占、挪用集体财物,不违规报销招待费、电话费、租车费,不违规借贷、投资、融资、担保,不违规签订合同、承包土地、处置集体资产、资源,不违规征地、拆迁;

(九)自觉遵守社会公德,不参与封建迷信、邪教组织,不参与各种形式的黄赌毒活动,不参与或指使纵容亲友以暴力、威胁等手段阻碍正常公务活动;

(十)自觉强化勤政为民意识,积极履行岗位职责,扎实做好本职工作,切实为群众谋好事、办实事、解难事,不办群众烦心的事、反对的事、不满意的事,每年年初制定本年度本村在经济发展方面所要实现的目标、采取的措施,在改善村环境、提高群众福利待遇方面的措施以及其他要为群众办的实事;

(十一)本人违反廉政承诺,自愿引咎辞职,并接受组织处理。

第四条廉政承诺的类别:廉政承诺分任期承诺和年度承诺两类。

(一)任期承诺:“两委”换届后或班子调整后,要制定任期工作目标,确定要办的实事,并由村支部书记代表“两委”班子向群众作出公开承诺;

(二)年度承诺:每年年初村“两委”研究确定年度内要办的实事,分别由书记和其他干部逐一向群众作出面对面承诺,承诺要办的实事均须党员大会和村民代表大会讨论通过。

第六条廉政承诺的方式:廉政承诺包括书面承诺和口头承诺两种方式。书面承诺一式两份,经本人签字,分别报党纪委备案和向群众张榜公布。口头承诺由村干部本人将书面承诺的内容在全村党员、干部和村民代表会议上作出。书面承诺分村书记(负责人)承诺、村干部承诺,村干部承诺范围包括村主任、副书记、副主任、计生主任和“两委”委员。

第五条廉政承诺的监督:村书记于每月末代表“两委”班子向党员和村民代表作本月廉洁勤政述职报告,报告内容主要包括班子及本人上月履行廉政承诺情况、财务收支情况、村务办理情况、实施进展情况及下月工作打算,并现场听取党员和群众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其他干部于每年6月底和12月底分别向党员和村民代表作履行廉政承诺情况报告,听取群众质询,接受群众监督,个人书面报告均须报镇党委备案。

加强组织监督,建立村干部组织谈话制度。组织谈话分例行谈话、廉政谈话、诫勉谈话三种,分别对村干部就推进工作不力、存在廉洁自律问题和违反组织纪律等方面进行谈话,及时纠正村干部的不良思想和行为。

第六条廉政承诺的考评:廉政承诺的考评分半年考评和年度考评。

每半年一次组织村党员干部和村民代表,对村干部履行廉政承诺情况进行一次民主评议,并采取与党员干部和村民代表个别谈话的方式进行组织考察,全面了解村干部廉政承诺履行情况,考评等次分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档,考评结果予以通报,并在村张榜公布。

第七条 廉政承诺的奖惩:对村干部半年考评不称职给予通报批评、

取消享受奖励工资和评优资格,年内取消评选先进资格。

迎山村党支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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