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高考

重庆交通大学新生开学入学须知指南和报到时间

2012新生报到指南

亲爱的同学:

祝贺你考入重庆交通大学!为了保证你顺利报到入学,请认真阅读以下内容:

一、收费标准及缴费方式


各专业收费标准及缴费方式详见《重庆交通大学2012级全日制普通本专科新生入学缴费须知》。

二、办理户口迁移注意事项

1.入学时新生户口根据自愿办理原则可迁或不迁户口,不迁移户口的可保留原籍户口,农业户口学生可就地登记为城镇居民户口;目前,大重庆已实行网上迁移,根据自愿原则,可不迁户口。

2.学校只在新生入学时一次性办理户口迁移入户手续,上学期间概不受理。需办户口迁移的新生,必须携带《录取通知书》、《户口迁移证》、二代身份证双面复印件。

3.户口迁移证的项目应认真核实清楚,同时加盖户籍民警私章和迁出地公安派出所公章,并注明身高、农业户口或非农业户口,不得擅自涂改,如有更改之处,必须加盖原户籍所在地派出所的户口专用章。《户口迁移证》上的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身份证号码必须与学籍档案、录取通知书上的相关内容一致。

4.户口迁往地址:重庆市南岸区学府大道66号。

5.有身份证的新生,身份证在有效期内可继续使用。

三、党组织管理办理注意事项

1.重庆市以外的学生:若是党员,必须出具纸质的《中国共产党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抬头为:中共重庆市委教育工作委员会组织干部处。

2.重庆市内的学生:若是党员,原则上通过“12371党建信息平台”转移组织关系,其中“转接原因”栏务必注明“2012年考入重庆交通大学XXX学院XXX专业”。网上转接组织关系的流程为:中共重庆市委教育工作委员会→重庆交通大学→学生德园小区党总支→2012级本专科新生党支部。

注:学生报到时,学校安排专人统一收取学生党员档案。

四、行李托运及乘车注意事项

1.生活物品行李应尽量随身携带,确需托运的应凭所购火车票办理随身行李托运,不要在购票前以包裹形式办理。

2.行李托运单和标签住址栏应填写学校、学院及专业名称,件数栏应填写总件数。

3.办理行李托运后,应妥善保管好行李托运单并带往学校。到校后学校将安排人员收集“取货单”,对新生行李实行统一领取、发放。

4.妥善保管贵重物品及录取通知书、户口迁移证明等。

5.我校于9月7日上午7:00至9月9日晚6:00在重庆菜园坝火车站和重庆龙头寺火车北站设立“重庆交通大学新生接待站”,负责接送新生。新生到校后,请先到所在学院新生接待点报到并安排住宿。

6.新生可登录学校网站(www.cqjtu.edu.cn)“信息通知”栏查看相关入学报到乘车路线等相关信息。

五、学生食宿情况

我校学生实行公寓式管理,床单、被套、蚊帐等床上用品由市政府统一组织全市高校

集中采购,统一配置,保证质量,学生无需自带。家庭困难的学生经学校宿管中心(电话:023-62652757)同意后允许自带。

学生食堂菜品齐全,味道可口,价格合理。

六、入学考试及报到有关事项

1.2012级所有全日制普通本专科新生应持录取通知书原件和有关证件,于9月8日和9月9日到重庆交通大学双福校区(重庆市双福新区福星大道1号)办理入学手续。2012级艺术设计、广告学、广播电视新闻学、旅游管理、建筑学、工业设计、电子信息工程(电子与通信工程?国际学院教改班)、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汽车数字化制造技术?国际学院教改班)、物流管理(海事物流?国际学院教改班)、土木工程(公路与桥梁?国际学院教改班)、旅游管理(国际邮轮管理?国际学院教改班)、工程管理(国际学院教改班)、艺术设计(平面与时尚设计?国际学院教改班)等普通本科专业(专业方向)新生在南岸校区就读;其余普通本科专业(专业方向)新生第一、二学年在双福校区就读,其它学年在南岸校区就读。2012级高职专科新生在南岸校区就读。

①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以书面形式向我校学生工作部学生科请假(电话:023-62652758),假期不得超过两周。

②未准请假或请假逾期不报到超过两周者,将自动取消入学资格。

③凡自愿放弃入学资格的新生,务必于2012年9月8日前将以下资料寄送我校招生就业处招生科(以邮戳时间为准):放弃入学书面申请、家长签字、家长和新生身份证复印件、我校新生录取通知书原件。

④新生报到之后,统一在双福校区进行军训。

2.建筑学专业新生将参加我校单独组织的美术基础摸底测试(测试时间:新生入学2周后进行),请新生做好入学考试相关准备。

3.凡要求自带档案的新生,请凭录取通知书在考生所在中学或招办领取纸质档案并妥善保管,入学报到时将档案交我校“接收新生档案处”。

4.请随身携带本人1寸免冠彩色近照10张。

5.为了保证学生有足够的精力投入学习,预防学生沉迷于网络游戏之中,影响学生成长、成才,家长不得为一年级新生在宿舍内配备电脑。

七、学生资助政策

根据教育部、财政部高等学校学生资助政策,我校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奖、贷、助、勤”资助体系。2012年全国绝大部分省份已推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在当地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详情可向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咨询)。凡需到校申请“奖、贷、助、勤”等资助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须如实填写《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

八、有关部门咨询电话

1.招生录取咨询电话: 023-62652498。

2.助学贷款等咨询电话:023-62652737。

3.收费、汇款等咨询电话:023-62652456、62652457、62652458、62652459。

4.户口迁移咨询电话:023-62652409、62652403。

5.新生接站咨询电话:023-63430008。

6.建筑学入学加试咨询电话:023-62652437。

7.新生住宿咨询电话:023-626527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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