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常有考生家长提出这些疑问。对于转专业有需求的考生,一般分为两类:一是进入大学后,发现所学专业不适合自己,难以学下去,需要转专业:二是在志愿填报阶段,通过选择一些高校的冷门专业,低分先进名校,再考虑转专业。本文小编整理了关于重庆人文科技学院转专业的一些政策规定,内容来自于互联网,仅供参考!
一、重庆人文科技学院转专业要求和条件政策
第二十五条 学生有下列情况之一,可以申请转专业。
(一)确有专长,经转专业学习更能发挥其特长的;
(二)因疾病或体质状况,经学校指定的医疗单位检查证明,不宜在原专业学习,需要在本校其它专业学习的;
(三)经学校认可,学生确有某种特殊困难,不转专业则无法继续学习的;
(四)休学创业或退役后复学的学生,因自身情况需要转专业的。
第二十六条 学生申请转专业必须遵循下列原则:
(一)已取得正式学籍并在校学习一学期及以上;
(二)招生时确定为定向培养、委托培养、三校生等招生时有特殊要求的专业不能转入普通类(统一考试录取)专业;
(三)高考招生录取时下一批次专业不能转入上一批次专业,低学历层次专业不能转入高学历层次专业;
(四)本科进入三年级后,专科进入二年级后不能转专业;
(五)正在休学、保留学籍的学生;
(六)艺术类专业与非艺术类专业之间不能互转;
(七)应予办理退学的不能转专业;
(八)其他无正当理由不符合转专业情形的。
第二十七条 转专业办理程序、时间
(一)由学生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分别由转出学院、转入学院和教务处负责人同意并签署意见后,报学校分管领导审定。
(二)教务处拟出学生转专业行文稿送交党政办公室正式行文,通知相关学院和学生本人。同时上报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备案后,在学籍管理系统中做相应的异动。
(三)学生在接到学校批复同意后,方可到转入专业学习。
(四)学生转专业统一安排在每学期开学的第1-2周内办理,逾期不予受理。
第二十八条 其他相关事宜
(一)学生在校期间内只能转一次专业;
(二)转专业后,按转入专业学费标准缴纳学费;
(三)经批准转专业的学生,原专业所学的通识教育课程成绩仍然有效;原专业所学的专业教育课程成绩按通识任选课成绩记入成绩档案,并按新专业要求补修完成规定课程和实践环节。毕业后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学籍证明文件与转入专业一致。
第二十九条 转学
学校按招生程序正式录取的学生,应当在学校完成学业,因患病或者有特殊困难、特别需要,无法继续在学校学习或者不适应学校学习要求的,可以申请转学。
有下列情形之一,不得转学:
(一)入学未满一学期或者毕业前一年的;
(二)高考成绩低于拟转入学校相关专业同一生源地相应年份高考录取成绩的;
(三)由低学历层次转为高学历层次的;
(四)以定向就业招生录取的;
(五)无正当转学理由的。
学生因学校培养条件改变等非本人原因需要转学的,经学校出具证明,积极争取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协调转学到同层次学校。
第三十条 转学确认程序
学生提出转学申请,附证明材料报教务处审核。拟转入学校的,经所在学校和本校同意,学校审核转学条件及相关证明,经校长办公会或者专题会议研究决定,可以转入。拟转出学校的,经学校和拟转入学校同意,由转入学校按规定研究决定,同意其转入的,可以转出。
跨省转学的,经转出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和转入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按转学条件确认后,办理转学手续。
第三十一条 学校对转学情况及时进行公示。对转入学生,在转学完成后3个月内报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备案。
学校接受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对学校转学行为的监督和管理,对违规转学行为,及时纠正,并依规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第三十二条 转学办理时限
每学期期末起,至下学期开学后一周内止。转学学生应于下学期开学前提出转学申请并附相关证明材料。
二、重庆人文科技学院有哪些专业
体育学院 | 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 |
护理学院 | 护理 |
艺术学院 | 播音与主持艺术 广播电视编导 音乐表演 舞蹈学 美术学 音乐学表演 |
学前教育学院 | 学前教育(师范类) |
外国语学院 | 英语 |
建筑与设计学院 | 环境设计 视觉传达设计 园林 服装与服饰设计 风景园林 建筑学 |
计算机工程学院(中兴通讯信息学院) | 物联网工程 网络工程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软件工程 |
机电与信息工程学院 | 汽车服务工程 数学与应用数学(师范类) 电子信息工程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机械电子工程 车辆工程 新能源科学与工程 |
管理学院 | 公共事业管理 旅游管理 物流管理 酒店管理 人力资源管理 |
工商学院 | 金融工程 经济学 会计学 工程管理 |
政治与法律学院 | 思想政治教育(师范) 法学 |
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 | 汉语言文学(师范类) 新闻学(师范类) 汉语国际教育(师范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