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武装部、重庆理工大学、重庆正大软件学院、重庆市机械高级技工学院:
为切实做好从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中直接招收士官工作,根据市征办通知精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收对象
普通高等学校、高级技工学校和技师学院毕业生。
二、招收条件
所学专业符合部队需求,未婚,男性年龄不超过24周岁,女性年龄不超过23周岁。招收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其专业所在高校已开展职业技能鉴定的,要取得国家颁发的中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招收的高级技工学校和技师学院毕业生,应当取得国家颁发的高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招收对象的政治和身体条件,按照征集义务兵的有关规定执行。
三、招收专业
招收专业见附件一。
四、阶段划分
今年招收士官工作,从3月份开始,8月上旬结束。具体分以下五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组织准备阶段。3月底前,认真学习领会上级有关文件精神,拟制直招士官实施方案。
第二阶段:宣传报名阶段。5月底前,利用各种途径宣传从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中招收士官的政策规定;设立报名点,组织高校毕业生进行报名;对预招对象进行目测,确定上站体检人员名单。应届毕业生到就读学校报名,往届毕业生到区征兵办公室(区人武部军事科)报名。联系人:范伟,联系电话:89231824、15123111116。
第三阶段:体检政审阶段。6月5日前(具体时间另行通知),由区征办组织报名人员在重庆市第七人民医院进行体检;6月15日开始,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政审。
第四阶段:审定新兵阶段。7月5日前,完成对体检、政审双合格人员的初定,整理初定人员档案材料,并上报市征办;7月10日前,由市征办对我区初招对象进行复审复查和集体定兵,并进行公示和签订《从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中直接招收士官协议书》。
第五阶段:组织报到和总结阶段。8月1日起,组织人员报到;8月20日前,向市征办上报工作总结。
五、有关要求
直招士官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各单位要把直招士官工作作为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作为一项事关军队建设的重要任务来抓,加强领导,严密组织,严格按照五个阶段划分的时间节点,认真抓好工作落实,确保直招士官工作圆满完成。
附:
一、重庆市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从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中招收士官简章》;
二、《重庆市直招士官报名表》。
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
二〇一二年三月二十七日
直招士官相关资料.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