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中考

重庆涪陵区中考体育工作实施方案

重庆涪陵区中考体育工作实施方案

一、考试范围、对象

凡我区报考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的初中毕业生(含往届初中毕业生),均须参加升学体育考试。

二、考试时间

我区“中招体考”时间为4月14~24日,具体日程安排见附件7。

三、考试项目、规则及评分标准

(一)考试项目:立定跳远、掷实心球、1分钟跳绳。

(二)考试规则

1. 立定跳远

动作要求:两脚自然开立,站在起跳线后,脚尖不得踩线。两脚原地同时起跳,同时落地。不得有垫步或连跳动作。

测试方法:采用全套智能设备测试。每人试跳3次,丈量起跳线后缘至最近着地点后沿的垂直距离。以米为单位,记录其中成绩最好一次,保留两位小数。

2. 掷实心球(2kg)

动作要求:两脚前后或左右开立,身体面向投掷方向,双手举球至头上方稍后仰,原地用力把球投向前方(不得单手掷球)。当两脚前后开立时,球出手的同时后脚可向前迈出一步。

测试方法:采用全套智能设备测试。每人投掷3次,以米为单位,记录其中成绩最好一次,保留一位小数。

3. 1分钟跳绳

动作要求:考生将绳调至适宜长度,听到开始信号后开始跳绳,每跳跃一次且摇绳一回环(一周圈),计为一次。听到结束信号后停止。

测验方法:采用全套智能设备测试。每人1次机会。测试过程中跳绳绊脚,应继续进行,成绩以最终结果为准。

(三)评分标准:中招体育考试以满分50分计入中招升学考试总分。三项考试满分分别为:立定跳远15分、掷实心球15分、1分钟跳绳20分。

四、实施办法及要求

(一)第一阶段:采集学生基本信息

1.体考号的编制办法见附件3。

2.各校按编好的体考号填写《涪陵区中招体育考试考号登记表》(附件4)中的所有内容,并于3月18日前传区教委体卫艺科罗旭邮箱或传349834173@qq.com。附件4包括3个表:第一次参加考试学生登记表、缓试学生登记表、免试学生登记表。这三个表用电子表格(.xls格式)制作成三个独立文件(指不能在一个文件中含3个表),将三个文件压缩后上传,压缩文件名应注明学校名称。注:表中卡号不用填,只是导入成绩录入系统需要的固定格式,其余数据:体考号、姓名、性别、学校编码等如实填报。

(二)第二阶段:制作学生检录表

3月18日,罗旭收到学校上传的数据后,马上进行全区学生分组,每组16名学生。分组后将于3月21日下发各学校。各学校按下发的组号、序号填报并制作《涪陵区中招体育考试学生检录表》(附件5)。检录表中包括:粘帖学生近期正面免冠登记照1张(1寸)、学校名称、组号、姓名、体考号、序号等栏中相关内容。

(三)第三阶段:区教委审核

1.以教管中心、直属学校为单位指派专人于4月1~3日到区教委体卫艺科进行审核(盖章)。审核时,各单位应上交考务费,每生10元。交验《涪陵区中招体育考试考号登记表》(附件4)和《涪陵区中招体育考试学生检录表》(附件5)。

2.审核时间安排

(1)4月1日:城内12所学校(见附件7);

(2)4月2日:第一组20所学校(见附件7);

(3)4月3日:第二组19所学校(见附件7)。

请各学校严格按规定时间到区教委体委艺科审核。

五、考试实行成绩认可、公示制度

为了确保中招体育考试公正、公平、公开、准确、无误,考试成绩实行考生签名认可制度(考生每考完一项均由该考生对该项成绩签名认可)。考试结束,成绩返回学校后,学校要立即将该成绩张榜公示三天以上。

六、免试和缓考

(一)免试

1.免考应由考生及其家长向所在学校提出申请,填写《重庆市中招体育考试免试申请表》(附表6),学校及考生家长签署意见后,经学校报“区中招体育考试领导小组”批准。免试学生申请及批准材料要存入学生档案。凡获准免试的学生名单必须在学校张榜公布。凡今年涉及免试的学生,应在学校报名时收齐所有证明材料,到区教委审核时,一并交验,并存档。

2.因残疾或身患严重疾病丧失运动能力,需交验区级及以上残联部门的证明或具有伤残等级鉴定资质的医疗机构的诊断证明以及病历资料,获准免考,体育考试成绩按满分的80%(40分)计入中招升学考试总分。

3.因有残、伤、病,但没有丧失运动能力的考生,需交验区级及其以上医院医疗机构的诊断证明以及病历资料,获准免考,体育考试成绩按满分的60%(30分)计入中招升学考试总分。

4.经查实,弄虚作假者体育考试成绩以0分计入升学考试总分。

(二)缓考

1.对考前突发伤病(含女生例假)无法参加考试的学生,由学校报当地主考,经在场医生核准,主考签字后可予以缓考。

2.在体育考试过程中,如考生出现意外中断考试,经考场主考批准并报区教委体卫艺科备案,可以缓考处理,但已考项目成绩有效。

3.我区缓考日期为4月30日上午9点在涪陵实验中学田径场,全区集中补考一次。届时仍不能考试的学生可按免试办法予以处理。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考试。如考生自行放弃考试项目,则该项目作零分处理,已考项目按最后得分计入总分。无故缺席者不予补考。

七、考场设置

(一)考场设置由区“中招体考”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规划、安排。为方便学生,减轻学校负担,考场设置本着就近方便,相对集中原则进行测试。(考场及考试时间安排见附件7)。

(二)各考场实行全封闭,考场设施及条件必须符合各项考试要求,在测试前一天布置完毕。考试过程中,除考务工作人员、参考考生外,任何人员均不准进入考场或以各种方式干扰考试工作的进行。考场内必须安排医务人员,备有氧气包及伤员救护车。

(三)考场应在测试前,公布、张贴考生分组(含中招体考考号)、测试评分标准、考试纪律、考生守则及考场分布示意图。

八、纪律要求

(一)我区“中招体考”工作在“中招体考”领导小组(见附件1)的统一领导下进行,由“中招体考”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组织实施。各教管中心、直属学校要成立相应的“中招体考”领导小组,负责本地体育考试的各项工作。

(二)各学校要提前编制“中招体考秩序册”,以校为单位按男女分组,并提前张榜公布。考生须经测试组逐一核对《涪陵区中招体育考试学生检录表》后参加体育考试。每名考生的三项考试应在半天内完成(中招体育考试中受伤缓考的除外)。

(三)考试工作要体现公正、公平的原则,考试过程要做到公开透明。对参加测试的教师和工作人员将事先进行考试纪律和业务培训,确保各项测试任务顺利、准确、有序、高效地完成。

(四)加强监督、严肃纪律。增强考试透明度,严肃考试纪律,坚决杜绝徇私舞弊现象的发生。对考试过程中涉及违纪的单位和个人,要严肃查处,追究责任。

(五)为加强对“中招体考”的监督管理、严肃考纪,区教委设立考风考纪监督电话:区教委监审科72864701、区教委体卫艺科72880057。欢迎学校师生及考生家长对考务工作中出现的违纪行为进行举报。

九、注意事项

(一)各参考学校要高度重视体考工作,认真加强宣传,消除学生的紧张畏难情绪,积极组织学生开展经常性练习,尤其应加强改善心血管系统机能和提高速度耐力素质的综合性练习。同时,要落实学生体检制度,严格加强医务监督,对患有心脏疾病的学生要避免参加大运动量练习。各考点“中招体考工作领导小组”在考试前应认真检查场地、器材,建立安全保卫机构,确立安全保卫责任人并制定出应急预案。主动联系当地公安部门,做好考场的安全保卫工作,防止伤害事故和其他意外事件的发生。

(二)学校要重视考生往返考场的交通和饮食卫生安全工作。集中运送考生的车船必须符合相关规定,不准超载。驾驶人员必须证照齐全,安全信誉度高。集中饮食点要严格执行食品安全规定,严防食物中毒事件发生。

(三)各教管中心、学校要选择工作认真负责、熟悉业务的教师担任考生领队,准时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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