档案管理制度

伊旗籍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学籍档案处理办法

伊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收集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个人学籍档案的公告

各位伊旗籍未就业高校毕业生:

为切实推进高校毕业生创业就业工作,按照鄂尔多斯市委、市人民政府《十万大学生鄂尔多斯创业就业圆梦行动实施方案》要求,旗委、旗人民政府及时制定出台了《大学生创业就业圆梦行动实施方案》。现根据《实施方案》精神,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对尚未就业的伊旗籍高校毕业生个人学籍档案统一进行留存保管,便于开展职业推荐与介绍。请毕业五年内(-)尚未就业的伊旗籍高校毕业生按时将个人学籍档案交存到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交流中心。因个人原因未将档案进行交存的,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不予推荐就业。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档案交存时间

10月11日至20日。

二、地点

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交流中心(金辉大厦523室),联系电话:0477-8691792,联系人:乌斯哈勒。

三、其他事项

1.交存档案时,毕业生请携带本人毕业证、学位证、户口薄复印件,近期免冠蓝底一寸照一张。

2.伊金霍洛之窗网站公告公示栏下载高校毕业生信息采集表,填写完毕后发送至邮箱yjhlqrs@163.com。

伊金霍洛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10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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