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课心得体会

关于栾庆伟案件警示录学习心得精选

通过栾庆伟案件学习,促使大家明底线、知敬畏,讲规矩、守纪律。通过学习交流,党员干部提高了认识,强化了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下面是思而学教育网网为大家带来的栾庆伟案件警示录学习心得,一起来看看吧。

栾庆伟案件警示录学习心得【1】

开展警示教育活动,是新形势下进行党员干部教育的一个重要方法和有效形式。2017年2月14日,在新年开工之际,市发改委、市棚改办领导班子组织两部门干部职工到市纪委警示教育基地进行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其目的就是通过教育活动,使我们两个单位的党员干部认清在什么情况下、什么问题上、哪些环节中容易犯错误、跌跟头,从而提高警惕,增强拒腐防变的能力,时刻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堂堂正正做人,勤勤恳恳工作;通过服刑人员现身说法,使党员干部用反面典型警示自己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用国家法律约束自己,用党的纪律规范自己,耐得住艰苦,管得住小节,挡得住诱惑,防微杜渐,筑牢思想道德防线,正确行使手中的权力,恪尽职守,做党的好干部,做人民的好公仆;通过警示教育,促进我们两个单位进一步强化对党员干部的思想教育,加强对党员干部的监督管理,建立良好的党风政风,营造风清气正的优良环境,为推进发展改革工作提供坚强有力的纪律保障。

参加警示教育活动后,我感触很深。两名现身说法的服刑人员都曾是国家公务员,党员领导干部,曾有好的工作环境、曾有稳定较高的经济收入、曾有幸福美满的家庭。在他们的成长过程中,作为一名普普通通工作人员时,他们不求名,不图利,勤奋敬业,无私奉献,也曾经为国家做出过突出的工作成绩,通过自身的努力深受领导和同志们的信任而被委以重任。却在走上领导岗位后经不住权力、金钱、物欲的诱惑,理想信念滑坡,宗旨意识淡薄,最终一步步滑向犯罪的泥潭,身陷囹圄。高墙隔开的是自由的生活,是一片美丽的蓝天;电网拦住的是一颗颗已经失去自由的心,是被禁锢的身体,是自己真切体会到的监狱高墙与现实的反差,触目惊心;一声声、一句句的现身说法,发人深思,荡涤心灵。两名现身说法的职务类犯罪服刑人员用他们追悔莫及的警醒,用他们对自由和生活的渴望,给我们实实在在地敲响了警钟。通过这些职务犯罪典型案件使我深刻认识到,党员领导干部一旦贪欲膨胀、利欲熏心,就会丧失理想信念,在金钱面前打败仗;一旦追逐名利、捞取功名,就会导致急功近利,贻误事业的发展;一旦恃权轻法、心存侥幸,就会触犯法律受到制裁,最终变成人民的罪人。也清醒的认识到,只有不断地进行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的改造,才能坚定自己的信念,牢记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才能提高自我约束能力,坚决抵制市场经济条件下物欲横流的各种诱惑,才能面对市场经济大潮保持警省、保持冷静、保持操守,立于不败之地。因此,作为一名党员领导干部要牢记党的宗旨,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观念,正确对待和行使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不断反省自己,慎独、慎微、慎权、慎欲,居安思危,兢兢业业,恪尽职守,堂堂正正做人,老老实实工作,不断提高拒腐防变能力。

要加强学习,提高拒腐防变能力。只有不断加强学习才能提高自身素质和能力,作为党员领导干部,要时时处处要用党纪国法约束警示自己,牢固树立法治意识和警醒意识,准确贯彻执行国家各项法律、法规和政策。在价值观上,我们也必须要有一个明确的认识,要时刻按照法则办事,既要讲贡献,也要讲回报,树立正确的价值观。要不断提高自身决策水平和执政能力,时时刻刻与党中央和上级保持一致,求真务实,与时俱进。自觉实践过好权力利益关、思想道德关、监督管理关和廉洁自律关,要时时注重学习,处处加强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的改造,加强党性修养,不断增强自律意识和拒腐防变能力,从思想深处筑起党纪国法和道德意识防线。

要坚定信念。始终坚定共产主义和有*的的理想和信念,是共产党员的立身之本。党员领导干部丧失了理想信念,就会失去精神支柱,失去灵魂。只有自觉地进行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的改造,坚定自己的信念,牢记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提高自我约束能力,提高自我警省能力,坚决抵制市场经济条件下物欲横流的诱惑,过好权利关、金钱关、人情关,才能经受住各种考验,抵御住各种诱惑,立于不败之地。

要以案为鉴。通过这些反面典型警示自己,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一旦贪欲膨胀、利欲熏心,就会丧失理想信念,在金钱面前打败仗;一旦追逐名利、捞取功名,就会导致急功近利,贻误事业的发展;一旦恃权轻法、心存侥幸,就会触犯法律受到制裁,最终变成人民的罪人。作为一名领导干部,应该时刻提醒自己,时刻牢记一个共产党员的标准,强化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奉献意识、服务意识、勤政意识。要从反面教材中汲取教训,从点点滴滴处严格要求自己。

要以身作则,作好表率。在清正廉洁、勤政为民、依法执政方面,凡是要求大家做到的,自己要首先带头,做到心不贪、手不长、嘴不馋。要求全体党员干部从思想上筑牢拒腐防变的堤防,经得起权力、金钱、美色的考验,在拜金主义、享乐主义和极端个人主义的侵蚀面前一尘不染,一身正气。对以权谋私的违纪现象决不姑息迁就,敢于动真碰硬。加大源头治腐力度,重视抓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继续开展廉内助活动,不断强化内外监督制约机制,充分发挥监督网络的作用,努力使每个干部都成为清正廉洁的模范。

要遵纪守法,接受监督。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充分发挥集体力量、集体智慧,在重大决策、干部任免、大额和专项物资采购等方面,始终坚持由班子集体讨论决定,全部实行公正、公平、公开的“阳光作业”,透明操作。树立正确的用人导向和用人观念,坚持“用好的作风、好的制度选人,选作风好的人”,在用人上公道正派,坚持原则,遵守纪律。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促进选用干部良好机制的形成,真正选用政治可靠、清正廉洁、有本事、肯干事、能干成事的人。不断加强工作作风建设,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的监督,做到警钟长鸣。

要强化教育,做好监督。作为一名纪检监察干部,在做到廉洁自律的同时,要不断加强对干部职工的政治思想教育,认真履职尽责,做好监督。要帮助党员干部算好腐败的“三笔账”:一算政治账,叫自毁前程;二算经济账,叫倾家荡产;三算亲情账,叫家破人散!从而建立反腐倡廉“教育、监督、预防、惩治”四位一体的惩防体系。

栾庆伟案件警示录学习心得【2】

指出,“要善于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反对腐败,加强反腐败国家立法,加强反腐倡廉党内法规制度建设,让法律制度刚性运行”。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以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为主题,提出许多遏制贪腐的措施,使反腐工作进一步朝着法治化、制度化方向迈进。

我们党九十四年的奋斗历程表明:中国共产党是领导和团结全国各族人民伟大事业的核心力量,肩负着历史重任,党风廉政建设关系着人心向背、关系着党的生死存亡和国家长治久安,是提升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的重要体现。让人欣喜的是,从党的十八大报告,到中央政治局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以及提出的“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等要求,都体现了党中央对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开展反腐败斗争的决心和信心。为进一步弘扬廉政文化、坚定不移地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引向深入,确保党员领导干部清正廉洁、为民务实,推动全队各项事业科学发展,基层地勘单位党组织应着重做好以下三点:

一是筑牢思想防线,形成不想腐的道德约束

指出,坚定理想信念,坚守共产党人精神追求,始终是共产党人安身立命的根本。理想信念就是共产党人精神上的“钙”,没有理想信念,理想信念不坚定,精神上就会“缺钙”,就会得“软骨病”。综观薄熙来、徐才厚等腐败分子,他们之所以落得今天的下场,大多因为缺乏马克思主义信仰,丧失了和共产主义的信念,世界观这个“总开关”、“总闸门”出了问题。

为切实加强全队的廉政文化建设和广大党员的反腐倡廉教育,基层地勘单位要结合生产经营工作点多、线长、面广,党员分散等特点,以现代通讯设备为载体,通过开展丰富多彩、形式多样的活动,不断强化党员干部管理和理想信念培养,帮助党员领导干部在新的历史时期,树立清心寡欲意识、筑牢为民清廉防线、建立崇高道德追求、弘扬“三光荣”传统,使每一个共产党员特别是领导干部都能自觉用党章规范自己的一言一行,在任何情况下都能做到政治信仰不变、政治立场不移、政治方向不偏。进一步弘扬精神,建设文化,通过重大腐败案件和身边的案例,做好对广大党员的宣传教育警示工作,增强党员干部厉行法治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营造守法光荣、违法可耻的氛围,使全体职工都成为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形成不想腐的道德约束。

二是完善制度规章,形成不能腐的防范机制

邓小平同志曾精辟地指出制度建设的重要性,他说:“制度好可以使坏人无法任意横行,制度不好可以使好人无法充分做好事,甚至走向反面。”这意味着:一项制度,如果是好制度,就能使坏人办不了坏事。因为好制度可以约束和监督那些心怀叵测之人,使他们无从下手做坏事;如果是坏制度,那么好人也就在坏制度下无法办好事,因为坏制度会阻碍好人办好事。久而久之,好人也成为坏人,开始办坏事。“入芝兰之室,久而不闻其香;入鲍鱼之肆,久而不闻其臭。”说的也是这个意思。

基层地勘单位要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以内控机制建设为抓手,建立健全权力运行制约体系。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单位实际,抓住关键问题、关键环节,突出必要性、针对性和可行性,加强反腐倡廉相关制度的建设,努力形成内容科学、程序严密、执行力强的制度体系,真正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切实推进依法治腐,做到“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不折不扣地执行法律、纪律明确规定的内容,让特权无孔可入、无缝可钻、无处释放,从源头上防治腐败,从根本上铲除滋生腐败的土壤和条件,做到“防患于未然”,在党员领导干部中形成不能腐的防范机制。

三是发挥监督职能,形成不敢腐的环境氛围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了各级纪委要加强对同级党委特别是常委会成员的监督。这让党的纪律检查机关都成为党内监督的专门机关,保证了纪委监督权的行使,有利于加大反腐败工作力度。

基层地勘单位要全面贯彻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进一步明确纪委监督职责、聚焦监督主业、突出监督主责、提高监督能力,增强纪委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中履行监督职责的独立性、规范性和权威性。纪检、监察、审计等部门要主动发挥职能,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劲头开展工作、查清事实、还原真相。通过加强党内监督、民主监督和舆论监督等途径,加强对党员特别是领导干部行使权力的监督,保证领导干部做到位高不擅权、权重不谋私,在党员领导干部中形成不敢腐的环境氛围。

截至201X年底,全国共有中共党员8779.3万名,大部分的党员同志依旧保持着淡泊名利、清心寡欲的淳朴本性,依旧发挥着甘于奉献、勇于担当的先锋作用,依旧坚守着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永恒宗旨。他们带头践行“严以修身、严以用权、严以律己,谋事要实、创业要实、做人要实”;他们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为早日实现“国家富强、民族振兴、人民幸福”的美丽中国梦不懈奋斗、辛勤耕耘。当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是党的建设的重大任务。今后,我们依然面临着严峻的形势、多变的环境、繁重的考验,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仍是一项长期的、复杂的、艰巨的任务,但只要我们全党统一思想、坚定信念,我们的党员干部常怀敬畏之心、谦卑之心、感恩之心,我们就一定能赢得更广大人民群众的信任和拥护,夺取反腐败斗争的新胜利,为有力推动科学发展、为顺利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保驾护航!

栾庆伟案件警示录学习心得【3】

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推进,我国经济与社会取的了举世瞩目的发展,由于我国正处于体制转轨、结构调整和社会变革的特殊历史时期,孳生职务犯罪因素很多、很复杂、诱发腐败现象的土壤和社会条件尚未根除。在各种资产阶级腐朽思想的侵蚀和冲击下,一些党员领导干部严重蜕化本质、腐化堕落,利用职务做出了危害社会及国家的行为。

事实证明,根除腐败,遏制职务犯罪孳生蔓延的势头,既要治标,更要治本。严厉打击,深化改革,健全法制,强化监督,加强教育等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职务犯罪。

一、职务犯罪的特点

从大量已被揭露的职务犯罪来看,当前我国的职务犯罪主要呈现以下特点:国家工作人员经受不了金钱侵蚀,利用手中权利违法大肆侵吞公共财产行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超越或者违法做出决定、该做而不做决定的行为、利用职权侵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的犯罪。

(一)贪污受贿。在我国当前的职务犯罪中,贪污受贿行为成了众多职务犯罪的首要特征。国家工作人员经受不了金钱侵蚀,利用职务权利之便违法违纪大肆侵吞公共财产,利用职务之便挪用公款等行为构成了职务犯罪的贪污受贿行为。位高权重,贪污受贿是众多职务犯罪的首要特征。

(二)渎职犯罪。渎职犯罪在近年的职务犯罪中所占的比例有所上升,国家工作人员滥用手中权利违法、违规做出具体行政行为的犯罪。一些国家干部执法犯法、以权谋私,不但严重损坏了党在人民群众中的光辉形象,更加损害了人民群众根本利益。

二、产生职务犯罪的因素

(一)在改革开放和发展市场经济的严峻考验面前,放松学习和道德修养,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严重扭曲。消极腐朽思想恶性膨胀。是导致他们走上严重违纪违法道路的根本原因。由于不注重平时的学习。他们有的曲解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屡屡做出违反政策的事情,有的视党纪国法而不见,滥用职权、专横跋扈不能正确对待人民赋予的权利。

(二)目无党纪国法、肆意践踏民主集中制,凌驾于组织之上,不接受监督制约,是导致他们走向腐败的重要因素。一些领导干部在任职期间,个人权利欲恶性膨胀,严重破坏民主集中制原则,骄横跋扈,失去监督和制约,必然要导致腐败。

(三)对党政干部中存在的不正之风认识不足、治理不够,执行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流于形式,是产生这些职务犯罪案件的温床。职务犯罪与长期以来领导干部中存在不正之风有着密切联系。不正之风催生了腐败分子的腐败行为,而腐败分子的腐败行为又使得各种不正之风愈演愈列,使更多的干部身陷其中,不能自拔。

(四)干部人事制度缺乏公开、民主,竞争机制,为买官卖官提供了机会,同时又成为派生其他腐败的源头,很多严重的职务犯罪违法案件,在许多方面都涉及到干部人事制度方面的问题,比如,一些案件之所以成为典型的群体性腐败案件,与一些以人划线、搞“小圈子”有关,一些职务犯罪分子的买官卖官行为,已经超出了政治范畴,成为了经济性的交易行为。

(五)在建设的体制的过程中,政府管理体制还不够健全和完善,为一些领导干部通过插手微观经济活动谋取私利提供了土壤和条件,由于部分地区转变政府职能等许多改革措施还没有到位,少数人通过插手微观经济活动谋取私利提供了条件,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对经营性土地使用权的出让,缺乏必要的监督机制;二是对房地产开发的管理不规范,存在随意减免税费的弊端;三是在企业产权交易过程中行政权利不当介入,产生腐败问题;四是财务管理体制不健全,资金监管不力;五是一些单位存在“小金库”已经成为腐败现象滋生的重要经济源头。

三、职务犯罪的防治

打击是惩治职务犯罪的治标措施,预防才是治本之策。事实证明,根除腐败,遏制职务犯罪孳生蔓延的势头,既要治标,更要治本。严厉打击,深化改革,健全法制,强化监督,加强教育等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职务犯罪,预防职务犯罪笔者认为应做好以下几点:

(一)加强思想政治工作,经常性的思想教育,强化思想信念,树立公仆意识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意识,清醒地认识到自己能否正确履行职责,将直接关系到国家利益和人民群众的安全,通过思想教育、道德教育、文化、纪律和法制等各个领域的教育,加强建设。邓小平同志说:“要教育全党民志发扬大公无私,服从大局、艰苦奋斗、廉洁奉公的精神,坚持共产主义思想和共产主义道德。”我们要加强对干部的各方面的教育,使他们自己充分意识到腐败的严重危害,并坚决制止此类现象在自己身上和身边发生。在进行教育的同时,也要注意有效的教育方法的运用,可以开展学习讨论,进行法制观念教育,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增强党性,建章立制,纠正错误问题等。把预防职务犯罪的内容纳入到干部培训中、干部管理中,开展经常性的廉洁自律教育、职业道德教育和警示教育,使预防犯罪的关口前移,真正筑起稳固的思想防线。

(二)加强权利制约,强化监督机制,在强调自我约束力的同时,明确岗位职责,分级管理,避免管理权力过于集中,有利于形成相互配合,相互制约的高效工作机制。公开管理办法、管理程序以及具体事项的决策过程,提高管理的透明度,针对监督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应从几个方面强化监督机制的建设:一是强化党内监督。要通过加强民主集中制,加强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的民主评议制度等,强化党委内部的监督和纪委的监督。二是强化行政监督。主要是要扩大监察机关的权限,要完善行政监察管理体制,使之能相对独立行使监察权。三是强化经济监督。这方面的监督主要是指国家授权经济监督职能的专门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内部的监督机构,按照一定的法律、制度和纪律对一切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的经济活动,以及国家公务人员的经济行为进行监察和督促,这是防止贪污、贿赂、挥霍浪费等职务犯罪现象的重要手段。四是强化民主监督。重点要充分发挥各级政协机关民主监督的职能作用,围绕反腐倡廉,积极抓好民主监督。五是强化舆论监督。要在坚持党的四项基本原则的前提下,尝试给予新闻媒体的知情权、调查权、评论权、曝光权,使之不失为制约职务犯罪的锐利武器。强化权力制约。

(三)加强法制建设,加大打击犯罪力度,坚持标本兼治,打防结合。打击犯罪是为了更好地挽救、教育更多的人不去犯罪,并以此为戒,避免重蹈覆辙。在职务犯罪高发期,治乱要用重典,所制订的法规要加大惩罚的力度,量纪量刑要从重,要增加职务犯罪的政治成本和经济成本,在政治和经济上要给予职务犯罪分子沉重的打击,使其在党内无藏身之地。另一方面要克服执法中的“软骨病”,排除各种干扰,刚正不阿执法。一定要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没有特殊公民。只要违法的都要依法严惩,以震慑职务犯罪分子。以法治腐,把反腐败斗争纳入法制化的轨道。面对性质恶劣危害极大的腐败现象,加大惩治力度不失为一种有效做法。“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这是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上提出来的法制基本原则,这也应该是以法治腐,把反腐败斗争纳入法制化轨道的基本要求。因此,对犯罪的查处,决不能姑息迁就,必须一查到底,把打击职务犯罪作为预防犯罪的重要内容。对不构成犯罪的违法行为,需要交由有关单位进行党纪、政纪处分的,及时建议有关部门处理,达到办理一案教育一片地良好效果。

职务犯罪是一个严重的社会问题,可以看出,加强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在工作中,必须贯彻党中央关于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的要求,坚持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才能有效遏制和减少职务犯罪,更好地服从和服务于经济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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