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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形势扶贫攻坚个人心得体会【集锦】

越是艰巨的任务,越要讲究科学施策、有效应对。精准扶贫,正是扶贫工作科学性的体现。下面是思而学教育网小编整理的新形势扶贫攻坚个人心得体会,欢迎大家阅读!

【新形势扶贫攻坚个人心得体会1】

当前,脱贫攻坚到了啃硬骨头、攻坚拔寨的冲刺阶段。打赢脱贫攻坚战,既需要党委政府凝神聚力,社会各界众志成城,也离不开法治部门强力保障??确保惠农资金在阳光下运行,真正做到廉洁扶贫、阳光扶贫。

扶贫资金是贫困群众的“救命钱”,一分一厘都不能乱花,更容不得动手脚、玩猫腻。在中央扶贫开发工作会议上,要求各级党政部门,“要加强扶贫资金阳光化管理,集中整治和查处扶贫领域的职务犯罪,对挤占挪用、层层截留、虚报冒领、挥霍浪费扶贫资金的要从严惩处!”查办和预防扶贫领域职务犯罪,是检察机关服务和保障扶贫开发工作的重要举措,也是检察机关作为反腐败职能部门必须承担的重大责任。

不让扶贫资金成为不法分子觊觎的“唐僧肉”,是阳光扶贫的第一要务。由于扶贫对象量大面广、资金使用环节多、监管机制不完善、扶贫信息不公开不对称等多种原因,扶贫资金常常成为“蝇贪”“蚁贪”蚕食的对象。从近年办案情况看,扶贫领域职务犯罪案件涉及政策落实、资金使用、公共服务等多个环节,犯罪主体以村“两委”成员、村民组长、乡镇站所工作人员和部分县级职能部门工作人员居多。犯罪手段则花样翻新,层出不穷:有的雁过拔毛,见缝插针,层层截留;有的无中生有,虚列户头,套取资金;有的借鸡下蛋,隐瞒实情,账外私分;有的权力寻租,猫鼠一窝,上下其手。据统计,2017年全国检察机关依法查办三农领域相关职务犯罪11839人。2013年到2015年,检察机关依法查办扶贫开发领域职务犯罪2295人,占全部职务犯罪案件人数的1.4%。

扶贫资金发放到哪里,法治监督就跟进到哪里。特别是检察机关,要加强与政府扶贫部门的联系沟通,始终以“扶持谁”“谁来扶”“怎么扶”“如何退”为问题导向,梳理扶贫资金的底数标准、政策依据与发放程序,排查漏洞与隐患,加大对落实扶贫政策“最后一公里”的法律监督。“十三五”时期,中央和地方政府扶贫资金投入不断加大,扶贫项目日益增多,利益调整复杂多元,如何防止“扶贫投入加上去,干部贪腐倒下来”,成为社会各界的普遍关切。

为最大限度减少扶贫领域职务犯罪发生几率,确保惩防到位、帮扶到位,真正做到阳光扶贫、廉洁扶贫,根据近年来检察机关查办涉农职务犯罪的实践经验,最高检和国务院扶贫办决定从2017年1月至2020年12月,在全国范围内共同开展为期5年的集中整治和加强预防扶贫领域职务犯罪专项工作。下一步,各地检察机关将运用精准监督高度对位精准扶贫,梳理廉政风险点,及时提出完善内控机制、加强风险防范的建议,并配合发案单位加强整改,建章立制,惩防并举,最终实现法律效果、社会效果与扶贫成效的有机统一。

跃迁之时,当有智勇之策;攻坚之际,最需法治助力。只要我们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齐心协力,筑牢扶贫开发的法治屏障,就一定能补齐农村贫困人口脱贫这块短板,最终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

【新形势扶贫攻坚个人心得体会2】

新一轮脱贫攻坚战无疑是一场硬仗。攻坚,要攻克的是最难攻的堡垒,绝非一两次冲锋就能“解决战斗”。从现状来看,贫困群众大都处于地理位置偏僻、自然资源贫乏、无增收支柱产业、个人能力不足、文化水平低下的境地,经济生活的贫困性、个人能力的脆弱性、资源占有的稀缺性是这一群体的特征,要让他们真脱贫,难度之大可想而知。实现不落下一个贫困地区、不落下一个贫困人口的全部脱贫,而不是“多数人”“大概齐”的脱贫;追求拔除穷根、货真价实的脱贫,而不是某一时、某一点越过“贫困线”的暂时脱贫,还有不少工作要做。

“真脱贫”,要防止“数据脱贫”。有真贫不可怕,怕的是假扶贫、假脱贫。现实中,少数地方的脱贫数据很漂亮,贫困状况却改善不多,有的甚至把统计数据搞成“捏面泥”,如2015年10月审计发现广西某县近9%脱贫人数属于虚报。 “被脱贫”,不仅让贫困地区、贫困群众的真实状况难以上达,还可能误导上级扶贫脱贫的设计和决策。数据水分多、实绩干货少,根本是急功近利之下的政绩观念有所扭曲。经过这么多年的扶贫开发,现在面对的是贫中之贫、困中之困。心当然要热,增强紧迫感,种好“责任田”,但头脑要冷,注重实效性,正视贫困现实,尊重扶贫规律,科学精准施策,切忌盲目定指标、下任务,更不能单纯为“抢进度”而不顾质量,甚至玩“数字游戏”。

“真扶贫”,要努力授人以渔。贫困群众的致贫原因错综复杂,扶贫攻坚绝不是单纯“输血”给钱就能一揽子解决的。事实上,授人以鱼的方式或许能让贫困群众一时“摘帽”,却难以真正拔“穷根”,稍遇困难可能又回到从前。只有授人以渔,既为贫困群众解近忧,又为他们想长远,才能治标又治本。当前,很多贫困群众最缺的是文化和技能,相关部门应有针对性地送政策和知识下乡、送技能上门,增强他们发展生产、转移就业的能力。对贫困群众有需求的扶贫项目,也要多创造条件、支持开发,“扶上马、送一程”,不断提升他们的“造血”功能。我省近日出台《关于就业脱贫工程的实施意见》,加大贫困地区职业技能培训力度,统筹使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农业、教育、扶贫等部门培训资源,坚持以就业创业为导向,提高补贴标准,创新补贴方式,让有培训意愿的贫困劳动者至少掌握一项致富技能……不仅让贫困群众享受政策普惠,而且让他们享受特惠。

“真扶贫”,要健全考核机制。考核是指挥棒,问责更是利器。注重“精准考核”“定向瞄准”,才能让扶贫考核指标体系更明晰。一方面确立减贫成效、精准识别、精准帮扶、扶贫资金等指标,另一方面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数量减少、贫困县退出、贫困地区农村居民收入增长情况、驻村帮扶情况、扶贫资金安排和使用等进行考核,确保任务到人、责任到人,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引入第三方评估,努力使各项脱贫数据更可靠、更公正。主管部门可委托有关科研机构和社会组织,采取专项调查、抽样调查和实地核查等方式,对相关考核指标进行评估,规避政府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的弊端。与此同时,还应纳入群众感受的“软指标”,增加贫困群众的满意度调查,不仅激发他们改变贫困现状的积极性、主动性,让扶贫思路“从群众中来”、扶贫成果“到群众中去”,更倒逼广大党员干部强化责任感使命感,以最大的热情、最得力的举措创造减贫脱贫的实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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