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课心得体会

反腐倡廉教育学习心得【多篇】

发布时间:2023-11-10 00:58:52

任何腐败都不能容忍。扶贫领域的腐败尤为不能容忍。腐败分子的手伸向扶贫款物,干扰的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大局,损害的是贫困地区群众的切身利益,危害之深,影响之恶劣,要求我们必须利剑高悬、重拳出击。下面是思而学教育网小编整理的2017反腐倡廉教育学习心得,欢迎阅读参考!

【2017反腐倡廉教育学习心得1】

打赢精准扶贫这场攻坚战,既要用实干苦干攻城拔寨,又要警惕扶贫工作领域的违法乱纪行为扰乱军心、影响民心。这次全省领导干部会议重申:要严惩扶贫工作领域的违法乱纪行为。这是严正宣示,也是善意提醒。

当前,脱贫攻坚棋至中盘,扶贫方式、扶贫的内涵、外延都发生了新变化。比如,扶贫领域既有基础设施改造项目,也有市场化的产业扶贫;既有帮贫解困的资金发放,又有教育、医疗、危房改造等方面的资金投入;扶贫资金、扶贫物资也由过去的单一财政拨付,转变为现在的多方来源,而且涉及的资金、项目多在基层。这些复杂情况,给扶贫资金、物资监管等带来了新的难度。面对财政资金、公共资源给扶贫领域带来的巨额投入,一些贪腐分子打起了歪主意。

从近来我省严肃查处的扶贫领域违法违纪案件来看,贪污挪用、虚报冒领、截留私分、优亲厚友、挥霍浪费扶贫资金等问题,在有的地方不同程度地存在,个别地方甚至发生围标串标、偷工减料、套取政府资金的情况。这类违法乱纪事件,虽属个案,但破坏了党群干群关系,抹黑了党和政府的形象,侵蚀党的执政根基,影响十分恶劣,群众极为痛恨。因此,要坚决做到发现一起,处理一起,严肃问责,以儆效尤。

制度管人管事,管根本、管长远。必须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对扶贫重点项目实行拉网式排查,坚决堵塞漏洞,不给贪腐之徒以可乘之机;要出台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规范专项扶贫资金使用管理,改革报账方式,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健全完善公示公开制度,用制度的阳光令群众身边的贪腐无处可藏;还要强化对“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的专项整治,对贪污、侵占、挪用扶贫资金行为“零容忍”,全面推行“互联网+监督”平台建设,防止违法乱纪于未然。

扶贫工作讲求的是“绣花功夫”,扶贫投入同样要精打细算,防止使用过程中的“跑冒滴漏”,防止别有用心者的“围猎”,保证让有限的资金真正用在刀刃上。

“手莫伸,伸手必被捉”。扶贫资金是贫困群众的“救命钱”,在扶贫资金上打歪主意、伸黑手,将贫困群众的“救命钱”视为“唐僧肉”的行为,不但为法纪所不容,更为良知所不齿。必须竖起党纪国法的“高压线”,让苟且之徒不敢贪;用制度的篱笆管住权力,使以权谋私者不能贪。

扶贫是善举,是德政,记住对人民的庄严承诺,想一想层层立下的“军令状”,做一个有戒惧、有道德、有良心的人,这样,纵然面对金山银山,亦心如止水,两袖清风。

【2017反腐倡廉教育学习心得2】

透过外部“保护伞”现象,从乡村集体内部来看,贪腐“村官”形成的根本原因,在于村集体成员无法对“村官”贪腐行为形成有效监督和约束,一些村民即便不满意、想监督,也无从下手。治理“村官”贪腐产生的环境土壤,要加强法律政策监管,更要深化农村集体资产产权制度改革,把名义上的集体所有落实到具体成员身上

“村官”贪腐问题既是中国乡村治理的一大重点,也是一大难点。无论是这些年不断披露的“村官大贪”,还是目前全国范围内正在开展的打击“村霸”专项行动,贪腐几乎成为“问题村官”的标配,打而不绝、禁而不止。

从发现的“村霸”来看,除横行乡里、为所欲为等地痞流氓行为外,大多“村霸”还在村里掌有“公职”,他们利用手中的权力与拳力,把村集体资产视为己有,翻云覆雨、巧取豪夺,甚至恣意妄为、毫无遮掩。与这些不知收敛的“村霸”相比,另一些贪腐“村官”行为上或许不那么嚣张,但巧立名目、腾挪转换的贪腐之恶,在本质上如出一辙。

“村官”贪腐屡禁不止,原因很多。从外部来看,除了监管乏力,大多贪腐“村官”背后都有大小不一的“保护伞”,使他们得以在某种程度、某种范围、某一时期内躲避村民举报与法律打击,此次打击“村霸”专项行动就揭露出这方面的问题。但透过外部“保护伞”现象,从乡村集体内部来看,贪腐“村官”形成的根本原因,在于村集体成员无法对“村官”贪腐行为形成有效监督和约束,一些村民即便不满意、想监督,也无从下手。

这是因为,绝大多数村集体还处于事实上的“大锅饭”状态。在村集体资产中,除了已经承包到户的耕地、林地、草场,还有村集体名义下的各种机动农地、各类场地门面、塘坝器具等具有经营性质的资产。这些资产名义上是集体所有,但具体由集体的谁所有、有多少、收益如何、怎样分配、如何支出,村民既闹不清楚也整不明白,因为“归大堆”似的集体让他们“人人所有、人人无份”,只能由一个或几个“村官”说了算。在这种权属模糊的集体所有下,尤其在集体资产比较富集的乡村,很容易形成轻者多吃多占、重者贪污腐败的“标配”现象。

因此,治理“村官”贪腐产生的环境土壤,要加强法律政策监管,更要深化农村集体资产产权制度改革,把名义上的集体所有落实到具体成员身上。在归属清晰的集体所有制下,村民的股份权益一清二楚,大家通过股份合作等形式明明白白地发展集体经济,谁要多吃多拿,甚至予取予夺,每个村民都可以理直气壮地维护自己作为股民的权益,从而形成更规范、更直接、更有效的内部监督管控制度。

当前,农村地区正在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一些试点地区已经取得明显成效。不过,试点过程中反映出的一个突出问题,就是部分“村官”对这一改革态度不积极、不愿意,害怕失去对集体资产的自由支配权。这恰好说明有些人思维观念还停留在过去的环境中,习惯按老办法、老思路、老套路行为处事。因此,深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需要各地在实践中拿出改革创新的勇气和办法,克服各种困难,敢于实践、勇于实践,不断塑造风清气正的乡村土壤,这样既能更好地维护村民权益,也有利于从源头上杜绝“村官”贪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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