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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去极端化条例学习心得体会

篇一:2017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去极端化条例学习心得体会

连日来,新疆喀什地区叶城县迅速传达学习宣传《自治区去极端化条例》,确保第一时间将《条例》精神传播到千家万户。

吐古其乡库木巴村工作队利用夜校开设专题课程,由新疆大学驻该村工作队队长专题领学《条例》,与300余名村民共同学深悟透精神精髓,在耳濡目染中教育村民遵纪守法、树立正信。同时,结合村民所思所想,采取“专人授课、以案释法、法律咨询、座谈讨论”等多种形式解读《条例》,引导村民坚决杜绝“知教不知法、信教不信法、守教不守法”等问题,牢固树立起法治意识,自觉维护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

棋盘乡尤喀克欧壤村结合“学转促”专项活动,组织村民学习《条例》,并就“如何开展好去极端化”展开热烈讨论。各族群众纷纷表示,不说破坏民族团结的话,不做违反《条例》的事,努力为维护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作出贡献。

乌吉热克乡巴什硝尔艾日克村向500余名村民逐句解读《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去极端化条例》,紧密结合党的好政策、身边的新变化、群众的好生活生动地诠释“团结稳定是福,分裂动乱是祸”的深刻内涵,引导各族群众崇尚科学、健康、文明的生产生活方式,自觉抵制和反对极端化。

篇二:2017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去极端化条例学习心得体会

4月1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去极端化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正式施行,对促进宗教和睦和谐、实现新疆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具有重要意义。连日来,地区各级各部门纷纷通过集中学习、自学等形式,深入学习《条例》内容。大家纷纷表示,要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总目标上来,统一到自治区党委、地委的决策部署上来,切实抓好《条例》的学习宣传。

3月31日上午,地区行署办公室迅速响应,组织全体干部学习《条例》,并就《条例》所涉及的重点方面作了深入讲解,确保学习的全面性和时效性。会议要求,全体党员干部要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关于维护稳定的一系列决策部署,认真学习《条例》,并把学习《条例》与典型案例相结合,深刻吸取“反面典型”的教训,筑牢思想防线,提高明辨是非、划清界限的能力,增强对非法宗教活动危害性的认识,确保立场坚定、态度明确;严格执行《条例》所规定的各项规章制度,认真落实好“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五大发展理念”和地区“76331”战略定位,把《条例》刻在心上、落实在行动上,做到心悬利剑、手持戒尺、防微杜渐、知行合一,不断推动去极端化工作深入开展;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自觉增强去极端化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以“学转促”为抓手,发挥党员干部的辐射引领作用,履行好反恐维稳“排头兵”的作用,不断促进去极端化工作取得新成效。

4月5日,地区统战民宗系统召开学习贯彻《自治区去极端化条例》会议。

会议指出,宗教极端主义是影响新疆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的一大毒瘤,毒瘤不除,总目标就难以实现。《条例》对今后如何界定宗教极端思想提供了依据和有力法律保障。《条例》的出台和实施,是向极端化宣战的又一利器,对维护祖国统一和国家安全,对依法治疆、长期建疆、团结稳疆,对推进宗教和睦和谐,促进民族团结,保障各族群众安居乐业具有深远的意义。

会议要求,地区统战民宗系统要迅速组织开展《条例》学习,领会精神,结合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中开展的“学转促”专项活动,学深悟透,尤其是掌握极端化的15种表现形式。要加大《条例》的宣传宣讲和培训力度。不仅要加强对统战民宗干部和宗教人士的培训,还要通过地区各级各类干部培训班对全地区干部进行培训。积极深入基层,对基层干部群众进行宣讲培训。要将《条例》落实到具体的工作中,运用好《条例》这一有力武器,在各项工作中要敢抓、敢管、敢做。首先从统战民宗干部抓起,查找是否存在极端化的表现。其次在宗教事务管理中,发现宗教极端行为和现象要及时制止,按照《条例》进行处理。下一步要按照自治区人民政府出台的实施办法,根据地区实际,制定地区相关实施办法。

4月5日,地委宣传部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认真学习贯彻《条例》,并就如何宣传好贯彻好《条例》展开讨论。大家一致认为,《条例》出台实施后,对维护祖国统一和国家安全、强化重点区域防控、推进宗教和睦和谐、确保意识形态领域安全、加强教育转化等方面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宣传系统要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在全地区掀起学习贯彻《条例》的热潮,让《条例》家喻户晓,引导各族干部群众能够清醒地辨别极端化及宗教极端主义的现实危害性。

《条例》提出,新闻出版广电部门应当弘扬主旋律,强化去极端化宣传教育,提高出版物、广播影视节目的数量和质量,加强各类节目的审核,加强正面引导,增强各族群众自觉抵御宗教极端思想渗透的意识。4月5日下午,阿克苏日报社组织编委会成员、党员集中学习了《条例》。大家认为,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好《条例》,对统一各族干部群众的思想认识、打赢意识形态领域反恐维稳主动仗,推动地区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会议要求,全体党员干部要围绕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坚持依法治疆,以去极端化、维护民族团结为主题,发挥新闻媒体的传播力、引导力,引导正信,切实提高新闻宣传的质量;要将《条例》的宣传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宣传工作的重要内容之一,通过多样的宣传形式,让各族干部群众充分认识宗教极端主义的反动本质,增强辨别力,提高抵制宗教极端思想的能力,营造人人主动参与去极端化工作的浓厚氛围。

篇三:2017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去极端化条例学习心得体会

4月1日起《自治区去极端化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正式实施。作为自治区首部去极端化方面的地方性法规,《条例》已成为各大网站、微信朋友圈、微博中转发的热点。沙湾县各族干部群众也通过自学、宣讲等多种方式掀起了学习热潮,各族干部积极熟识《条例》,各族群众主动了解《条例》,大家纷纷表示,极端思想毒害性强,影响民族团结、宗教和谐和社会稳定,《条例》是预防遏制和消除极端化的有力武器,对实现新疆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具有重要意义。

沙湾县委召开常委会专题学习《条例》具体内容,要求全县各单位要以全面实施《条例》为抓手,落实责任、强化措施,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相适应,为实现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做出贡献。

沙湾县四道河子镇组织全体机关干部、站所长学习《条例》具体内容,四道河子镇宣传干事李聪聪说:“作为镇宣传干部,我们应该好好学习这部条例,知道哪些能做,那些不能做,通过宣传让大家珍惜现在的幸福生活和大好时光,使各民族和睦相处。”

沙湾县安集海镇组织机关干部、站所长学习《条例》具体内容,安集海镇干部海拉提说:“我们一定要不折不扣的落实自治区的各项政策,认真学习《条例》,坚决抵制极端化思想。”

沙湾县金沟河镇组织机关干部、“访惠聚”驻村工作队员、村“两委”班子成员学习《条例》,机关干部王丽说:“去极端化工作是贯彻总目标、落实总目标的重要举措,《条例》的颁布施行明确了极端化的主要表现,明确了各部门的职责及法律依据,我们要全力做好宣传教育,让基层群众远离极端化思想的侵袭。”

沙湾县商户地乡党委中心组学习《条例》具体内容,副乡长金恩斯汗学习后深有感触,他说:“作为一位少数民族干部,要旗帜鲜明的反对民族分裂,要做政治上坚强,行动上落实的干部,引导各族干部群众自觉抵制和反对极端化,全力维护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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