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查报告

人大精准扶贫调研报告

3月下旬,县人大常委会农业城环工委对我县扶贫开发工作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情况

我县是中央、省扶贫重点区域以外的县,在2011年编制新十年扶贫规划时,全县核定的年收入在2300元以下的贫困人口有45507人,贫困率达到 16.3%。经过两年的扶贫开发,目前全县贫困人口降为33399人,减少了12108人,贫困率降为11.4%。贫困地区的道路等基础设施有了改善,以茶叶、蔬菜、林竹为主导的产业有了一定的发展。扶贫开发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2011年起建立和完善了贫困信息系统,贫困人口信息全部录入,实现了动态管理。

(二)主要工作

1、加强对扶贫开发工作的领导。我县成立了以县长为组长,县委、政府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相关行业部门为成员单位的扶贫开发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各成员单位的职责和任务,全面规划落实我县扶贫开发工作。在成立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的基础上,建立了扶贫联席会议制度,负责全县各项扶贫项目的审核、落实、监督。

2、制定落实扶贫开发规划。按照中央新十年扶贫规划纲要的要求,县政府结合实际,分别编制了《夹江县扶贫开发规划(2011-2020年)》《夹江县市列重点贫困区域扶贫攻坚规划(2013-2020年)》,并经县政府常务会通过后,报上级扶贫开发部门备案。规划将我县的河西和河东片区作为市列重点连片扶贫区域,明确了每年的扶贫开发目标、任务,落实了扶贫开发经费,其中,每年市财政投入每个片区25万元,县财政投入每个片区100万元。

3、建立了扶贫工作机制。一是考核机制。制定了《扶贫开发工作考核办法》《扶贫开发工作中重大政策措施分工方案和各部门工作职责》,将扶贫开发工作纳入相关部门和各乡镇年终目标考核,使扶贫开发工作做到了目标明确,责任落实。二是监督检查机制。制定完善了扶贫项目资金申报、扶贫项目综合验收、扶贫资金县级财政报账、群众监督员、扶贫项目公开公示、工程项目招投、大宗物质政府统一采购等一系列制度,确保扶贫项目置于社会监督之下,透明运行、阳光操作。三是扶贫投入机制。制定《夹江县涉农项目资金整合管理办法》《关于进一步促进助农增收工作的意见》,成立支农资金整合办公室,集聚各部门、各行业支农资金,向贫困地区集中投入,捆绑使用,提升开发效果。2013年,县财政投入市列重点贫困区域扶贫攻坚资金200多万元。

4、大力实施扶贫开发项目。2011年以来,我县实施了扶贫项目3个,获得省上专项扶贫资金708万元、市上扶贫资金50万,县上配套215万元。先后建成新场镇黄林村、普益村、江山村4000亩无公害蔬菜种植基地,新增大棚面积100多亩;建成三洞镇建新村、双路村、仁心村、永青乡永兴村 2779.4亩茶叶基地,并建成水井水塔10套、灌溉管网500多亩、蓄水池57口;建成歇马乡、麻柳乡2万亩石斛种植基地,带动歇马、麻柳、木城、龙沱等贫困山区修建村、社道路36.9公里。

5、扎实推进各项扶贫工作的开展。一是开展行业扶贫工作。加大行业资金整合力度,全县在涉农资金的安排上尽量向贫困地区倾斜。据不完全统计,全县各部门在2012年的涉农资金中投入贫困地区2465万元,2013投入贫困地区的资金达到3452万元,呈现逐年递增之势。二是开展社会扶贫工作。通过“挂包帮”活动的开展, 全县落实了定点帮扶单位84个,投入社会扶贫资金1256.3万元,帮助 625户3456人摆脱生产生活困难;每年争取市扶贫基金会和相关部门对贫困学生进行资助,对特殊贫困群体进行看望慰问,两年来争取到市扶贫基金会近30 万元资金,整合县工会、妇联、残联等部门资金近240万元,直接资助贫困学生和看望困难群众;加大社会扶贫宣传,引导社会成功人士对口帮扶。三是认真落实金融扶贫。建立了马村乡碧山村和中心镇杨湾村两个互助合作社,互助资金总量达51.12万元,扶持农户总数 271户,其中扶持贫困户 62户,社员户均增收 725元,有力的解决了当地贫困人员的资金需求,促进了产业发展。出台各种财政贴息小额贷款政策,帮扶贫困群众解决创业资金问题。四是加大智力扶贫力度。每年组织安排职业技能培训3000多人次,农村实用技术培训2.6万人次。目前,全县农民已有五分之一接受过各种培训,计划通过5年时间,力争让每户农民掌握一至两项农村实用技术。同时,我县还按照市委、市政府要求,于2011、2012年分别对金口河的林丰村、铜河村、新乐村、建设村各给予100万元,共400万元的对口扶贫资金,帮助彝区贫困村脱贫致富。

二、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一)扶贫开发资金缺口大。从2011-2013年,三年内仅有省级扶贫资金708万、市级扶贫资金50万,实施的扶贫项目只有3个。由于项目少、扶贫开发资金缺口大,扶贫规划实施推进缓慢。

(二)扶贫项目实施难度大。一是有的行业和部门重视不够、积极性不高;二是项目实施管理难。由于扶贫项目限制的条款太多,很多与贫困地区的实际情况不相符,使方案和实际操作不能做到很好衔接,甚至出现无法按规划实施的情况;三是贫困对象多为老弱病残,有的扶贫项目到户后无法实施。

(三)社会扶贫资金参与力度不够。一是扶贫项目中,扶贫资金只能到扶贫户,不利于吸引和引导社会人士参与投资扶贫项目。二是扶贫项目只在于解决最基本的问题,不能形成连片和规模效益;还有项目区有的贫困群众素质不高,不利于社会资金进行企业+协会+农户的模式参与扶贫。

三、几点建议

(一)高度重视扶贫开发工作。县政府及相关部门要按照党的十八大提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总目标要求,认真落实国家十年扶贫规划纲要,高度重视扶贫开发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要充分发挥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统筹协调作用,调动各扶贫联席部门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进一步明确职责,落实任务,扎实推进全县扶贫开发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积极争取扶贫资金和扶贫项目。要继续争取省、市扶贫资金和扶贫项目,增加县级财政扶贫专项资金投入;整合涉农资金项目,加大扶贫投入力度;联合金融部门开展好政府主导的贴息或无息创业贷款,扩大互助合作社数量,政府要尽可能将社会各方面资金投入到贫困地区的发展,形成全社会参与扶贫工作的良好格局。

(三)扎实推进“精准扶贫”工作。县政府相关部门要认真做好调查摸底,对全县贫困人口进行仔细筛选,给每一户贫困户建卡立制,做好每一户人员情况、房屋情况、贫困原因、发展意愿的收集整理工作,落实好扶贫到户到人的基础材料。试点推进“精准”对口帮扶,通过小微项目的实施,切实帮助贫困户逐步走上脱贫致富的道路。

(四)加强扶贫开发目标考核和干部队伍建设。要进一步完善扶贫开发工作目标考核机制,严格考核,并结合下派“第一书记”等活动,加强贫困村村支两委干部队伍建设,选好致富“带路人”。要继续加强扶贫干部队伍教育、培训、管理力度,努力提高扶贫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和业务水平,推进全县扶贫开发工作迈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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