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言稿

调整学前教育收费标准听证会发言

调整学前教育收费标准听证会发言各位代表、同志们:
今天我们召开的关于调整县学前教育收费标准听证会开得很好、很成功,达到了预期目的。会议之所以开得好,主要是各位代表对调整学前教育收费标准听证给予了大力支持和真诚理解,此外市物价局、县政府、县纠风办、县消费者协会、城区街道办事处等单位给予了热情的指导。在此,我代表县物价局对各位代表的支持和各部门的指导表示衷心的感谢!
召开这样规模的听证会,在我县来讲已是四次了。它标志着政府定价这项工作正在迈向依法、有序、公开、公正、透明的健康轨道。今天这次会议有三个特点:一是代表的广泛性。与会代表的推举产生,基本上代表了幼儿教育受益者的社会各个阶层、各个方面;二是参与性。会上各位代表的发言,充分体现了对社会性事业的知情参与意识。并且提出了许多好的建设性意见,这既为政府价格决策起到了参谋作用,又代表了广大群众的切身的利益和长远的利益。三是规范性。这次听证会,严格遵守《价格法》和《政府价格决策听证暂行办法》规定的程序,从资料审核到会议的程序,体现了有法可依、依法行政。
下面我就这次听证会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讲三点意见:
一点,召开价格听证会是对科学的价格机制的落实。国家计委的《听证办法》规定,实行政府价格决策听证的项目是中央和地方定价目录中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公开事业价格,涉及到公用事业价格、公益性服务价格和自然垄断经营的商品服务价格。学前教育收费涉及到千家万户,它不仅关系到社会一方的稳定,而且关系到幼儿教育事业的发展和生存问题。收费标准调高了,超越了百姓承受能力,广大幼儿激这个大群体就可能引起波动,造成社会的不稳定。但是违背实际,长期不调价,就会影响幼儿教育事业更好的发展。幼儿教育搞不好,普及九制义务教育、提高全民文化素质就得不到很好的保障。所以,我们必须兼顾各方利益,确定一个比较科学的、切合实际的幼儿教育收费标准,以达到既促进发展,又稳定社会的目的。
我县的现行学前教育收费标准,与市各县区和周边地区相比,基本处于较低水平。今天,我们就是要通过建立听证会这样一个平台,多方面听取意见,完善机制,为政府科学决策提供依据,当好参谋。
二点,价格决策听证制度是实践“xxxx”重要思想的直接体现。刚才许多代表提到的问题,对政府决策都有很好的参考价值。特别是提到弱势群体、社会稳定、出台的时机等等,都很重要。有些也是县政府领导事先考虑到的,是我们工作中应加以注意的。价格听证制度是政府行政决策之前必须征求群众意见的民主制度,是实践“xxxx”重要思想的直接体现。是依法保障人民群众参与社会经济事务管理,行使当家作主权利的重要措施。实行价格听证制度也是各级价格主管部门适应我国加入世贸组织后的价格管理工作的新需要。是进一步减少和规范行政审批,转变政府价格管理职能,引进民主议政机制,建立新型价格管理方式的一项重要举措。作为价格主管部门,这次调整幼儿教育收费标准,就是要听取各位代表的意见,体现主管部门承上启下,对政府对群众双重负责的精神,同时在实行听证之前,我们组织了专门力量到周边地区进行调查了解,均衡省市乃至全国幼儿教育收费标准,并对县教育局提出的申请,是否合理,是否可行,进行了全面成本审查。这些既对县委、县政府负责,也是对广大人民群众高度负责。为组织好这次听证会,在总结以往听证会经验的基础上,我们还做了大量工作,专门对部分听证代表进行了回访,以求更深入地听取各位代表的意见,把我们的定价工作搞得更好,更全面地体现社会各界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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