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2021年邢台中小学寒假放假时间还未公布,以下是2020年邢台中小学寒假放假时间,仅供参考。
日前,市教育局下发《关于2020年放寒假工作的通知》。2020年,我市中小学校放寒假时间为2020年1月17日(农历腊月廿三)至2月9日(农历正月十六),2月10日(农历正月十七)正式开学。通知还对有关事项提出了要求。
加强对全体师生的形势教育。放假前,各中小学校要以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切入点,组织全体师生认真学,开展教育、国情教育、革命传统教育、民族团结教育;引导学生积极践行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开展志愿服务,多做好人好事,用小善行传播社会正能量;引导学生文明上网,养成良好的上网、用网习惯;倡导中小学生踊跃参与力所能及的志愿服务活动,用实际行动践行;教育学生利用假期多读书,读好书,并写好读书笔记,同时自觉抵制各种腐朽思想、不良生活方式和不正之风的侵袭,引导师生过一个文明、祥和、节俭、健康的假期。
科学安排学生假期生活。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本着“以休息为主”的指导思想,适量布置学生假期作业。要积极鼓励学生参加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科技创新、文艺、体育和社会实践等活动,引导学生体验感受中华传统文化的魅力,感悟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蕴涵的传统美德,使学生在活动过程中培养兴趣、提高能力、增长知识、开拓视野。有条件的学校应充分向学生开放图书馆、阅览室、体育场(馆)等设施,为广大中小学生提供活动场所,全面提高学生素质。
要继续做好中小学“减负”工作。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市直属中小学校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中小学“减负”工作的各项要求,寒假期间不得组织学生到校集体补课或上新课,更不得有偿补课。普通高中学校除高三年级外,高一、高二年级严禁集体补课,高三年级的集体补课累计时间不得超过假期总时长的一半。学校不得将教育教学用房出借、出租给外单位或个人使用,学校和教师不得参与、动员或组织学生参加社会各类复习班和培训班,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过重课业负担。
切实做好安全教育工作。放假前,各学校要针对寒假期间易发事故,结合中小学生的年龄特点和认知能力,从实际出发,利用班队会及课外活动时间,采取举办专题讲座、知识竞赛、现场参观和观看专题片等多种形式,开展安全教育活动,切实做好自我防范,不断提高广大中小学生的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教育师生做好雾霾、恶劣雨雪天气的防范应对;注意交通安全,防止发生交通事故;预防煤气中毒、燃放鞭炮伤人失火等意外事故发生。
要坚持和完善安全事故报告制度。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严格执行省、市制定的安全事故逐级上报制度。凡中小学校发生的安全事故,以及关系到社会稳定、青少年身心健康的重大事件都要及时准确逐级上报。
安排做好值班护校工作。各学校要认真安排假期值班事宜,校领导要带班,确保联络畅通,要注意重点部位的防控,加强治安联防,确保公共财产的安全。各中小学校寒假期间要对校舍及其它教学设施进行全面检修,以保证开学后教育教学工作正常开展。
做好开学前的准备工作。开学前,学校领导和教师要提前上班,谋划好下学期教育教学工作。提前备课,做好教材到位等准备工作,安排开学事宜。开学后,要运用多种形式交流假期生活中的收获和体会,对涌现出的好人好事要予以表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