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全省中小学校假期管理,指导广大中小学师生科学合理安排假期生活,近日,省教育厅就做好全省中小学寒假有关工作向各市(地)教育局印发了《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全省中小学寒假有关工作的通知》。
《通知》指出,受疫情影响,今年我省中小学校寒假放假时间由各市地教育局根据实际自行确定,开学时间按全年义务教育假期13周、高中假期11周测算,也由各市地教育局自行确定。
《通知》要求,全省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校要科学指导、统筹做好中小学寒假前各项工作;要科学制订寒假实施方案,指导学生合理安排假期生活;要紧绷疫情防控这根弦,增强疫情防控意识,做好疫情防控工作;要认真执行省委、省政府印发的关于《黑龙江省规范普通中小学办学行为若干意见》等有关规定,着力规范假期办学行为;要在放假前进行一次安全大检查,掌握学校安全动态,消除安全隐患,切实把中小学安全工作落到实处。
《通知》具体内容一起来了解↓↓↓
一、放假、开学时间各地自行确定。受疫情影响,我省中小学校2020年秋季学期开学时间由各市地教育局确定。由于各地基础教育各学段教学进度不同,今年寒假放假时间由各市地教育局根据实际自行确定;开学时间按全年义务教育假期13周、高中假期11周测算,也由各市地教育局自行确定,省教育厅不做统一规定。各地要将放假、开学时间于寒假开始前报省教育厅备案。
二、统筹做好假前工作。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科学指导中小学假前工作。各中小学校要组织教师对本学期教育教学工作进行认真总结,安排教师专业学习或培训;组织召开期末家长会,指导家长科学合理安排子女假期生活,不盲目让子女参加补课班、辅导班。中小学校应有计划地设计好学生寒假研学实践教育活动、综合实践活动。普通高中学校要做好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相关工作。
三、科学制订假期方案。各中小学校要制订寒假实施方案,指导学生合理安排假期生活,研读经典书籍、观看励志电影、学唱红色歌曲、坚持体育锻炼、参与家务劳动,丰富假期生活。寒假期间建议教师充分利用网络平台,对学生进行线上学习和生活指导。
四、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校要紧绷疫情防控这根弦,增强疫情防控意识,放假前集中开展一次疫情防控知识教育,引导学生做好个人防护,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勤洗手、勤通风、戴口罩、少聚集,无必要不外出,坚持体温报告制度,开学前第14天主动报告行程和体温。出现疫情要及时报告,主动配合、自觉服从当地疫情防控部门的指挥和处置。
五、规范假期办学行为。各中小学校要认真执行《中共黑龙江省委办公厅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规范普通中小学办学行为若干意见>的通知》(黑办发〔2014〕27 号)有关规定,禁止在放假期间组织学生补课或统一组织上自习,禁止组织学生集中收看付费的“空中课堂”等电视(网络)授课,禁止动员和组织学生参加各类辅导、培训班,禁止在假期联合或将校舍租借给社会力量办学机构用于开办补习班、培训班。确需补课的高中毕业班级,应遵守《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普通高中毕业班级补课行为的通知》(黑教基二函〔2017〕558 号)相关规定。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通过官网、官微等公众媒体公开治理违规补课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的原则,及时受理对中小学校寒假违规行为的投诉举报,加强随机检查,对违规者依黑办发〔2014〕27号第十条规定严肃处理。
六、切实抓好安全工作。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校要在放假前进行一次安全大检查,随时掌握学校安全动态,彻底消除安全隐患;开展国家安全教育,提升中小学生的国家安全意识和维护国家安全能力;加强安全教育,完善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对各种突发事故和异常情况,组织力量及时妥善处理,并按规定如实上报,切实把中小学安全工作落到实处。
黑龙江中小学什么时候放寒假
牡丹江
2020-2021学年度校历:从9月1日起,我市中小学正式上课,寒假为2021年1月30日至2月28日。第二学期共19周,2021年3月1日起上课。
绥化
受疫情影响,绥化市幼儿园、小学、初中非毕业年级以及职业高中学生放假时间提前至2021年元旦前;初中毕业年级和普通高中各年级学生放假时间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延迟,但不得晚于2021年1月15日。开学时间为2021年3月1日。
伊春
按照《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全省中小学寒假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伊春市教育局研究决定,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寒假时间为2020年12月31日至2021年2月28日。
哈尔滨
小学、初中非毕业年级学生自2021年1月1日起放假,2021年3月1日开学,教职工正常上班,学校自1月16日起放假;
初中毕业年级和普通高中各年级自1月16日起放假,2021年3月1日开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