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全市中小学办学行为,保障师生的合法休息权益,保证中小学生度过健康、安全、文明而有意义的假期,根据省教育厅有关规定,结合我市教育工作实际,现就2021年我市中小学假期安排等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寒暑假期及公共节假日安排
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寒假时间为4周,暑假时间为8周;普通高中寒假时间为3周,暑假时间为7周。
县域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具体放假起止时间由各县市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确定。全市普通高中和市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放假时间根据市教育局要求统一执行。
1.寒假时间:市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寒假开始时间为2021年1月30日(农历2020年腊月十八),全市普通高中为2021年2月6日(农历2020年腊月二十五)。开学时间为2021年2月28日(农历2021年正月十七),寄宿制学校可提前一天安排学生报到。
2020-2021学年度第二学期,市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为2021年2月28日至7月6日,全市普通高中学校为2021年2月28日至7月13日。
2.暑假时间:市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暑假开始时间为2021年7月7日,全市普通高中为2021年7月14日。秋季学期开学时间为9月1日,寄宿制学校可提前一天安排学生报到。
2021-2022学年度第一学期,市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为2021年9月1日-2022年1月18日,普通高中学校为2021年9月1日-2022年1月25日。
3.公共节假日安排:原则上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无特殊情况不再另行通知。因故需要调整节假日安排,以及因高中学业水平考试、高考和中考等考试而耽误的学生正常上课时间,可按照对等时间进行调整,须至少提前3天按审批权限报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同意后方可进行调整,调整方案确定后要提前向学生、家长和社会公布。
有关工作要求
坚持立德树人,立足丰富假期生活、增强实践能力、培养创新精神、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为学生提供系统科学的假期生活指导。
1.扎实做好疫情防控有关工作。要牢固树立生命高于一切理念,把疫情防控摆在学校工作的首要位置,贯穿于放假前和假期工作全过程。放假前要专门安排时间对教职工、学生进行疫情防控专题教育,通过致家长的一封信等形式明确监护人责任,自觉做到不到中、高风险的疫情地区,模范遵守所在社区、村居疫情防控规定,认真执行“日报告”制度。学校要坚持育人导师制度,通过网络、电话等形式保持与学生、家长的密切联系,及时传达疫情防控要求,指导学生根据疫情变化积极做好防护。落实特殊群体学生关爱政策,鼓励教师通过网络、电话等形式对个别因疫情出现“学困”的学生进行学业辅导;学校对家庭生活困难学生,要采取多种措施给予关爱和帮扶。
2.切实做好假期安全教育和安全工作。各县市区和中小学校要强化安全意识,落实安全责任,切实把安全教育工作做足做细做实。学校在校内和各类校外活动场所组织的各项活动均要精心设计,做好安全预案和安全检查,防止各类安全事故发生。要切实做好学期末考试至假期前学生的安全管理工作。假期前,要通过安全教育地方课程、校本课程、主题班会、发放安全知识手册等多种途径和方式,集中开展一次安全教育,加强对学生防火灾、防交通事故、防传销、防诈骗、防滑冰溺水、防触电、防中毒等方面的安全教育和网络素养教育,增强安全意识,提高逃生避险、自救互救能力。要密切家校联系,通过多种形式,及时提醒、督促家长履行好监护职责。各中小学校要在放假和开学前对校舍、用水、用电、消防、门锁锅炉、燃气和实验化学品等各类设施设备进行全面排查,消除各种安全隐患,确保安全。
3.科学指导学生假期生活。各中小学校要合理控制假期作业总量,各科作业要提高针对性和有效性,切实减轻学生假期作业负担。创新假期作业方式,增强作业的开放性、探究性和实践性,在疫情防控形势允许的前提下,提倡布置亲子读书交流、社会实践、社区志愿服务、小课题研究等探究性、实践性的作业。积极培育和践行,开展“我们的节日”活动。要加强对学生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针对学生的年龄特点和个性差异,制定家庭劳动作业清单,安排适量的劳动家庭作业,家校形成劳动教育合力;开展“小手拉大手”移风易俗教育活动,倡导健康文明新风尚;注重加强环境保护教育,指导学生利用假期主动了解本地区生态环境,引导学生争做河湖保护的监督员、生态文明的宣传员,争做勤俭节约、绿色低碳消费的践行者,牢固树立生态文明理念。利用市域内各类博物馆、非遗教育基地、红色文化资源,组织开展爱国主义、革命传统、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生态文明、国家安全等主题的研学实践教育活动。要加强与社区和家长合作,建立学校、社区和家庭“三位一体”的假期工作体系。中小学校在假期前要与家长委员会协同组织好家长会等家校沟通活动,指导家长合理安排子女假期生活。
4.落实教育教学“十公开”制度要求。各县市区教体局要制定有关规范假期作业布置和公开的政策;各中小学放假前要在学校网站、公示栏、教育网站、微信公众号或通过家长会、致家长一封信等形式对学生节假日安排、学生假期生活指导和作业量进行公开。
5.严格规范中小学校假期工作。学校不得占用假期组织学生军训。各县市区和学校不得以任何理由在假期要求或组织学生集体到校上课、补课或统一组织自习,不得以任何形式参与、组织学生参加各类辅导培训班,禁止学校联合或将校舍租借给社会力量办学机构用于开办补习班、培训班,禁止和严肃查处教师有偿家教,坚决杜绝违规办学行为发生。各县市区要设立并公开监督举报电话,及时调查核实群众举报,对于存在违规行为的学校,按照省政府第255号令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6.组织寒暑假生活相关征集活动。 (1)征集学校优秀假期生活设计。 每个县市区6处学校(要涵盖小学、初中和高中三个学段),每个开发区3处学校,直属学校自愿报送,以县市区为单位,以Word电子版(有文字和照片)或微信形式报送。 市教育局将择优选取优秀假期生活指导或作业设计,通过微信公众号等形式进行展示、交流。 (2)征集优秀社会实践调查报告(含研究性学习报告)。 要求选题科学、结构合理、内容详实、有理有据、分析到位、建议有效,研究理化生、信息技术等科学类的社会实践调查报告(研究性学习报告)不少于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