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假通知

张家界中小学寒假放假时间,什么时候放寒假

2021年张家界寒假放假时间是什么时候?各地区中小学的寒假放假时间、开学时间分别是什么时候?小编为你带来最新资讯。

根据《湖南省义务教育课程计划(2018年修订)》和《湖南省普通高中课程方案(2020年版)》规定,结合我市中小学教育教学实际,现就我市2020-2021学年度中小学(幼儿园)放寒假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1.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定于2021年1月23日(农历腊月十一)放寒假。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放寒假时间参照执行。
2普通高中学校可根据规定的课程计划,报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后,确定放寒假时间,但最迟不得超过2021年2月5日(农历腊月二十四)。因各种考试提供考场而影响教学计划的,可补齐所耽误时间,但一律不得收费。
3.下学期全市各中小学校(幼儿园)统一定于2021年2月27日(农历正月十六)教师返校并集中学习,2021年2月28日学生报到,2021年3月1日正式开学上课。
4.全市各中小学校(幼儿园)不得自行变更放寒假和开学时间,如遇冰冻等极端天气,各区县教育局可适当调整。
二、工作要求
(一)统筹做好放假前工作
1.各区县教育局和各中小学校(幼儿园)要对2020年工作进行认真总结,总结成绩,查找问题,明确努力方向;要根据学校总体工作部署,认真谋划2021年工作目标、任务与工作思路,为做好新一年的工作打下良好基础。
⒉.各区县教育局及各中小学校要认真组织好期终考试工作,严肃考纪,端正考风,严禁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确保考试的信度和效度。
3.要召开一次全体教职工会议,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及考察湖南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抓好学校党的建设和教育改革发展各项工作,切实维护好校园和谐稳定。要围绕教育部通报的8起违反教师职业道德行为十项准则的典型问题开展一次警示教育,进一步加强师德师风建设,严格要求广大教职工寒假期间须遵纪守法、勤俭节约、文明过节。要针对寒假和新学期开学前后等重要时间节点,严格执行廉洁要求,严格遵循师德规范,以身作则,切实防止节日不正之风发生。
(二)切实抓好校园安全工作
1.师生离校前,全市各中小学校要普遍进行一次安全教育,要对假期安全作出具体安排。重点加强冬季消防安全、交通安全、食品安全、传染病防控、防一氧化碳中毒等方面的安全教育。并通过家长会、“致家长的一封信”、微信群等形式,及时将寒假工作有关安排告知学生家长,提醒家长或监护人加强孩子暑假的安全教育和监管,指导家长安排好学生的假期生活。寄宿制学校要妥善安排好学生离校事宜。
⒉.要全面组织一次校园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治,对校(园)舍建筑、设施设备、实验室、食堂、宿舍等重点部位和主要场所进行安全大排查,对查找出的问题,建立隐患台账,迅速落实整改,防止各类安全责任事故发生。
3.要安排好寒假期间的领导带班值守工作,做到有安排表、有值班人员、有领导带班,加强巡查,确保学校财产安全,确保上传下达,政令畅通。对各种突发事件和异常情况,必须组织力量妥善处理,并按规定上报信息。有校车的学校(幼儿园)要利用假期做好车辆检审、维修和保养工作,春季开学前,要组织校车驾驶员、随车照管员和安全管理人员培训,确保春季开学安全运行。
4.要始终绷紧疫情防控这根弦,切实抓好常态化校园疫情防控工作。要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和要求,正确引导师生外出,从严把握外出旅游等活动。严格实行校园封闭管理,校外人员和车辆不得进入校园。确需进入的,必须经学校批准并履行登记、体温检测、查验身份以及健康码等程序后方可由教职工带入校园。校内场地场馆暂停对外开放,校园校舍不得租用外借。切实引导师生和家长严格遵守我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各项管理规定,增强个人防护意识,加强体育锻炼,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和生活方式。
(三)精心安排师生精神文化生活
1.要认真安排寒假期间工作,加强对学生假期生活、学习计划和社会实践活动的指导。合理布置学生假期作业,严格控制假期作业量,确保学生在假期有充分休息和自主安排活动的时间,提倡布置有利于学生动手动脑、增强体质、适合学生自主完成或在家长指点和简单帮助下能完成的实践性、探究性作业。
⒉.要教育和引导学生参加力所能及的家务劳动,参加有益身心健康、陶冶情操的文艺、体育和社会实践活动。各区县教育局和中小学校还要根据当地实际,密切与家庭、社区的联系,充分利用本地青少年校外活动场所、图书馆、博物馆等公共资源,为学生提供更多就近、方便、有益的实践活动项目,满足学生假期校外活动需要。
(四)务实做好师生走访慰问工作
1.要深入开展师生特别是困难师生走访慰问工作,精准细致做好困难师生的帮扶救助和送温暖活动。各区县教育局要主动深入学校,深入师生,深入农村偏远艰苦地区了解实际情况,倾听意见建议,督促检查教育各项政策落实情况。
⒉.要充分关注留守儿童、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残疾少年儿童等特殊群体孩子的假期活动,在生活和学习上予以指导和帮助。对春节期间父母不在身边的留守儿童要安排专门人员重点关注。
3.2021年春季学期开学前夕,对辍学或疑似辍学对象,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要会同当地乡镇党委政府,逐一开展一次“五帮一"劝返复学行动。
(五)严格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
1.各区县教育局和各中小学校要严格按照《教育部等九部门关于印发中小学生减负措施的通知》(教基〔2018]26号)和《湖南省教育厅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办学行为减轻中小学生过重课业负担的若干规定〉的通知》(湘教发〔2018]21号)等规定,严禁学校在寒假期间组织任何形式的补课或出租、出借场地给社会培训机构举办复习班、辅导班;严禁在职公办教师参加由社会培训机构或家长组织的补课活动;严禁在职公办教师替社会培训机构进行招生宣传、组织生源,诱导、强制学生到社会培训机构参加补课、培训。
⒉.各区县教育局要加大督查力度,畅通举报渠道,加强明察暗访,严格责任追究,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顶风违纪行为要及时采取措施,严肃查处,切实纠正教育行业不正之风,树立教育良好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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