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社会管理职业学院福建省单独招生实施方案
一、招生专业与计划二、招生对象招生对象为在福建省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报考的考生。三、单独招生考试工作时间安排
四、志愿填报方式及缴费1、志愿填报方式考生登陆北京社会管理职业学院网页(网址/)进入我院自主(单独)招生网上填报志愿系统进行填报。考生应认真阅读福建省有关单独招生规定和我院单独招生方案,并按照福建省教育考试院的规定和要求填报志愿。2、现场确认及缴费报名费:100元/人,考生于现场确认时交考点;现场确认日期及方式:4月18日考生持本人身份证、网报号、报名考试费和一张1寸免冠彩色照片,到福建省民政学校(福州市仓山区城门镇)进行现场确认,领取准考证。五、命题、考试与评卷命题、组考与评卷在省教育厅、省教育考试院的指导、监督下,由我院组织实施。1、考试科目:文化考试+综合素质测试(1)文化课:英语、语文。各科满分为150分,总分300分(文、理科及中职考生采用同一套试卷)。(2)综合素质测试:满分300分。2、免试及加分高中考生会考成绩英语、语文二门均达到B等以上,文化考试免考,按满分记;中等职业教育应届毕业生,在校期间参加教育部组织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竞赛获一、二、三等奖者或参加省教育厅组织的全省职业院校技能竞赛获一、二、三等奖者可免试入学。已经参加福建省教育厅组织的单组招生考试的考生,学院认可考试成绩,达到省规定分数,即可免考,直接参加面试。3、考试时间:(暂定)
4、考试地点:福建省民政学校(福州市仓山区城门镇)5、评卷:由我校组织专家参照《福建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评卷规定》进行。六、录取1、以“公平、公正、综合评价、择优录取”为录取原则,按照考生各项科目成绩及综合能力测试成绩的总分值,根据考生专业志愿和招生计划,分专业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择优录取。2、根据单独招生规定,如果未招满,则剩余的单独招生计划转入夏季统一招生录取中完成。3、录取结果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我院确定拟录取名单报各省教育考试院审批,办理正式录取手续并发放通知书。4、录取数据由福建省教育考试院上报教育部,进入高校学生学籍库。七、新生待遇单独招生纳入国家招生计划,录取的考生与普通高考录取的考生在校期间和毕业时的待遇完全相同。颁发国家承认的专科学历毕业证书,学生毕业时有就业派遣报到证并实行双向选择,推荐就业。八、联系方式北京社会管理职业学院联系电话:010-61591719 61595417地址:北京东燕郊开发区燕灵路2号邮编:101601网址:www.bcsa.edu.cn福建省民政学校地址: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城门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