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高考

福建农林大学新生学费及助学贷款奖学金申请政策

2013年福建农林大学新生学费及助学贷款奖学金申请政策

2013年一、报考我校加分专业,可享受如下奖励


2013年1.享受加10分照顾:

平行志愿填报我校农学、园艺、植物保护、茶学、林学、水土保持与荒漠化防治、农业资源与环境、蜂学、动物科学、动物医学、农村区域发展本科专业,以及茶叶生产加工技术专科专业的福建省考生,在平行志愿投档录取(不含征求志愿投档录取)时,可享受加10分的照顾。加分专业照顾如遇政策调整,按新规定执行。

2013年2.享受优秀新生奖励:

(1)高考成绩高于本一线且第一轮投档被录取并报到注册的福建省考生,奖励所录取专业第一年50%学费的奖学金。

(2)高考成绩高于本一线10分以上(含10分)且第一轮投档被录取并报到注册的福建省考生,学校择优给予新生入学奖学金,奖励名额为25名,其中,理工类20名,文史类5名。新生入学奖学金获得者不重复享受第一年50%学费的奖学金。

理工类:一等奖3人,每人奖励人民币2万元;二等奖7人,每人奖励人民币1万元;三等奖10人,每人奖励人民币5000元。

文史类:一等奖1人,奖励人民币2万元;二等奖2人,每人奖励人民币1万元;三等奖2人,每人奖励人民币5000元。

2013年二、报考我校非加分专业,可享受如下奖励:

高考成绩高于本一线30分以上(含30分)且第一轮投档被录取并报到注册的福建省考生,学校择优给予新生入学奖学金,奖励名额为50名,其中,理工类35名,文史类15名。

1.理工类:一等奖5人,每人奖励人民币2万元;二等奖10人,每人奖励人民币1万元;三等奖20人,每人奖励人民币5000元。

2.文史类:一等奖2人,每人奖励人民币2万元;二等奖3人,每人奖励人民币1万元;三等奖10人,每人奖励人民币5000元。

福建农林大学本科学生奖学金如何设置

为鼓励学生勤奋学习,全面发展,学校设置了形式多样的奖学金:

1.严家显最高奖学金:该奖学金是福建农林大学学生的最高荣誉奖学金,每学年评选一次,奖励名额为30名,其中,本科生20名,硕士研究生8名,博士研究生2名。获奖本科生可直接推荐免试攻读本校硕士研究生同时奖励人民币1万元,获奖硕士研究生可优先推荐攻读博士研究生同时奖励人民币2万元,获奖博士研究生每人奖励人民币2万元。

2.国家奖学金:国家奖学金评选对象为取得我校正式学籍的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在校特别优秀的全日制学生,国家奖学金获得者奖励人民币8000元。

3.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评选对象为取得我校正式学籍的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在校家庭经济困难、品学兼优的全日制学生,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得者奖励人民币5000元。

4.优秀学生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评选对象为取得我校正式学籍的本科生,评选比例为学生总数的5%、15%、20%。优秀学生奖学金设一、二、三等奖,奖励金额分别为人民币2000元、1000元、500元,每学年评选一次。

5.创新奖学金:作为第一发明人获得国家发明专利的,一次性奖励4000元;参加“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获得国家级特等奖、一、二、三等奖,分别一次性奖励12000元、7000元、4000元、2000元;获得省级特、一、二、三等奖,分别一次性奖励2500元、2000元、1500元、800元;参加“挑战杯”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获得国家级金、银、铜奖,分别一次性奖励12000元、7000元、4000元;获得省级金、银、铜奖,分别一次性奖励2500元、2000元、1000元;参加大学生数学建模、电子设计大赛等其他省级以上各类科技创新竞赛活动获奖的将按照《福建农林大学学生参加省级以上各类竞赛及科技创新活动奖励办法》给予相应的奖励。

福建农林大学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有哪些帮扶措施

1.国家助学金:具有我校正式学籍且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本科学生,经个人申请并通过评审认定后,可获得国家助学金(一年评定一次),每年获得国家助学金的学生人数约占在校生总人数的20%,其中5%的特困生每人每年4000元、15%的贫困生每人每年2500元。

2.国家助学贷款:具有我校正式学籍且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本科学生,在学期间可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含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每人每年申请助学贷款额度最高限为6000元。

3.缓交学费:具有我校正式学籍且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本科学生,在学期间可申请缓交学费,缓交期一般不超过半年。

4.困难补助:学校建立校、院两级资助帮扶体系,给予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定期补助和临时性补助。

5.勤工助学:学校设立勤工助学专项基金,组织学生开展勤工助学活动,给予相应酬金。

6.学校积极拓展社会资源在校设立各类奖、助学金。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通过多种形式的奖、助学金帮助完成学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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