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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林业职业技术学院学费,费用收费标准规定

学生的收费项目为学费、住宿费及代办费,其中代办费为教材费、新生入学复查体检费和军训服装费。学费按照福建省物价局、财政厅、教育厅闽价[2000]费字245号文核定标准范围收取。住宿费分别按照按省物价局、财政厅、教育厅闽价费[2006]418号、闽价费[2007]75号、闽价费[2009]345号、南政价[2013]115号制定的标准进行收费。代办费项目实行多退少补原则进行结算。学生退费按省物价局、财政厅、教育厅闽价[2005]费435号文规定办理。

福建林业职业技术学院是2003年2月经福建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一所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学校。学院前身福建林业学校创建于1953年,曾先后被评为省部级重点中专、国家级重点中专、林业部优秀中等林校、福建省文明学校。2007年10月,学院顺利通过教育部高职高专院校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并荣获“优秀”等级。2008年7月又被正式确定为“福建省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

福建林业职业技术学院是2003年2月经福建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一所全日制公办高等学校。学院为“福建省首批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教育部高职高专院校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优秀等级院校”、“福建省毕业生就业工作评估优秀等级院校”、“全国绿化模范单位”、“省级文明学校”、“省级花园式单位”、“省级平安校园”、“省级依法治校示范校”、“福建省学习型组织创建单位”。

学院位于南平市区,校园占地509亩,现有天麟和江南两个校区。建有33个实验实训室、10个院内实训基地(其中生产性实训基地8个)、47个紧密合作型校外实训基地;设立了国家职业技能鉴定站,可进行从初级到高级26个工种的职业技能鉴定和44个岗位的职业资格认证。

学院设有资源环境系、工程系、人文社科系、自动化与信息工程系、经济管理系等5个系部,开设了31个高职高专专业,其中国家级教改试点专业3个,国家级优秀教学团队1个,国家级实训基地2个,省级优秀教学团队3个,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1名,省优秀专家1名,省级教学成果一、二等奖各1项,省级教学名师、省级优秀教师5名,省级教育教学改革综合试验项目1个,省级精品专业4个,省级精品课程6门。现有各类在校生4600多人,专任教师175人,其中教授、副教授占38.3%,双师型教师占72.8%,博士、硕士教师占34%,高学历、高职称、双师型教师比例位居全省高职院校前列。

学院实施以全日制高职教育为主体,以科技服务和职业培训为两翼的“一体两翼”办学模式,创新了“教学做相融合、产学研一体化”的人才培养模式,由教育部向全国推广。学院结合高职教育特征、学院自身优势和特点,创建了“订单培养型”、“工学交融型”等八种工学结合模式,实现了企业需要与学校育人之间、学生能力与岗位要求之间、学生实训与就业之间的“无缝”对接。近两年,学生职业技能中、高级通过率98.9%,毕业生就业率97.2%,称职率98.1%,毕业生以“综合素质高、专业基本功扎实、职业能力强”的鲜明特色受到用人单位广泛好评。

学院先后成为“北京林业大学研究生院福建教学与实习基地”、“北京林业大学成人教育学院福建分院”、“哈尔滨工业大学远程教育学院福建校外学习中心”、中日林业生态培训中心项目培训基地等,形成了从本、专科到研究生的各类成人学历教育的办学形式,开设了23个成人教育专业。

学院坚持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依托行业、面向社会,建立校企合作、产学研结合的教育机制。学院相继设立了十个科研技术服务机构,建立了十大机制,开展了一系列对外技术服务和项目对接,受到省委、省政府、省教育厅、省林业厅有关领导的好评。

学院加强国际交流与合作,近两年与日本合作开办了10期中日林业生态培训班,与乌克兰哈尔科夫农业大学签订了联合办学意向书,与加拿大、新西兰、荷兰等国家和台湾地区的高校进行了交流与联系,在对外联合办学、技术交流上开辟了广阔的空间。

近年来,学院教师先后承担科研项目87项,取得24项科研成果和7项省部级优秀教学成果;出版全国高职高专统编教材27部、专著6部,在各类公开发行的刊物上发表论文230篇;学院主持、参与完成的科研项目分别获得福建省政府科技进步一、二、三等奖。学院主持的国家林业局重点科研项目《绿色海峡西岸建设与林业高职人才培养对策研究》通过国家林业局验收,成果居国内领先水平,并在全国同类高职院校中推广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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