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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南师范大学新生开学时间入学指南及军训时间安排

闽南师范大学是福建省重点建设大学。由原龙溪师范学校于1958年春设立师范大专班发展而来,同年9月在师范大专班的基础上成立漳州大学师范学院。1959年春,在原漳州大学师范学院的基础上建立漳州师范专科学校。1963年7月,经国务院批准,由漳州师范专科学校、厦门师范学院、泉州师范学院、南平师范学院合并在漳建立福建第二师范学院。1966年因“文化大革命”停止招生,1970年停办。1977年以来,在福建省委、省政府和漳州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下,重选校址,重建校园,先后经历了龙溪地区中学师资培训班、龙溪师范大专班、漳州师范专科学校。1986年经原国家教委批准复办福建第二师范学院,并更名为漳州师范学院。2013年4月,更名为闽南师范大学。

复办以来,闽南师范大学紧紧抓住我国高等教育发展的历次重大机遇,不断加快改革与创新步伐,办学水平实现了三次重大跨越:1992年获得学士学位授予权,2000年顺利通过教育部首批师范院校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实现第一次跨越;2003年被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增列为硕士学位授予权单位,具有硕士学位授予权,实现第二次跨越;2007年被列为福建省重点建设高校,2008年以优秀成绩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2012年获批服务国家特殊需求的闽南文化与两岸交流研究博士人才培养项目,实现了我校博士点建设零的突破,2013年更名为闽南师范大学,同时本科专业列入本一批招生,实现了第三次跨越。

学校坚持以本科教育为主体,积极发展研究生教育,适度发展继续教育和留学生教育。现有18个学院,全日制在校本科生、研究生20000余人。设有62个本科专业,建立了4个一级学科硕士授予点,30个二级学科硕士点,5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4个博士人才培养方向。

学校大力实施人才强校战略,坚持“培、引、聘”并举,逐步建立了一支素质良好、结构合理、充满活力的教师队伍。现有专任教师1193人,其中具有高级职称的521人,占43.7%;具有博士学位的356人。教师中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9人,闽江学者11人,“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2人,“福建省自然科学基金杰出青年人才项目”4人,福建省“*”2名,省百千万人才工程8人,“福建省高等学校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29人,“福建省高校杰出青年科研人才培育计划”36人,另有省级以上优秀专家、教学名师、师德之星等40余人。

学校坚持质量立校方针,不断深化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教育质量稳步提升。目前拥有国家级特色专业1个、国家级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1项、国家级创新教师培养模式示范项目1项、国家级教学成果奖1项、国家级校外实践教育基地1个;省级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8项、省级特色专业5个;主持省级重大教育教学改革项目3项。省级教学团队8个,省级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创新实验区7个,省级应用型专业群试点项目5个(其中示范性应用型专业群2个),省级服务产业特色专业9个,省级精品课程、在线课程共32门,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16个。

学校坚持学术兴校战略,以提升科研创新和社会服务为目标,加强学科、人才队伍和科研建设。建有2个省部级人文社科基地、3个省及重点实验室、1个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1个省级侨乡研究中心、4个省高校重点实验室、2个省高校人文社科基地、1个省级行业技术开发基地、1个省高校工程技术研究中心、1个省高校特色智库、1个省大数据研究所、1个省教育示范基地、、1个省级产学研合作示范基地、1个“2011协同创新”,是福建省一流学科建设高校,目前有省一流学科(高原学科)3个、省级应用型学科5个、1个省级特色重点学科、4个省及重点一级学科、6个省及重点二级学科、6个省级研究生教育创新基地。

学校重视高新技术与应用开发研究,坚持科学研究为地方经济建设服务,以协同创新为导向,以省校两级创新平台建设为抓手,实施校企、校地、校所、校校合作,促进产学研用一体化,推动区域经济发展。利用学校技术、人才和资源的优势,与地方企业开展技术研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为地方经济社会和文化发展做贡献。

学校积极开展对外合作交流,目前已与美国、英国、澳大利亚、德国、日本、印度尼西亚、马来西亚等国家的一些院校和科研、教育机构建立了友好合作关系,如美国路易斯安那理工大学、美国宾夕法尼亚州立大学、美国西东大学、英国普利茅斯大学、英国赫瑞-瓦特大学迪拜校区、美国堪萨斯州立大学、美国纽约理工大学、澳大利亚纽卡斯尔大学、澳大利亚迪肯大学、德国BSK教育集团、日本岛根大学、日本奈良佐保短期大学等。同时,启动与美英澳等世界知名高校合作开展海外名校精英本科预科及硕士预科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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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南师范大学新生入学须知

由于闽南师范大学2019年新生入学须知还没有公布,小编整理的2018年闽南师范大学入学须知,仅供参考!

一、报到时间及要求

我校2018年普通本科新生的报到时间为2018年9月13日。新生须持录取通知书及身份证等有关证件,按期到校办理报到手续。因故不能按期报到者,应提前以书面的形式并附有关证明,向就读学院申请办理请假手续,按程序审批后方可延期报到。请假不得超过15天。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者,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请假及其他未能按期报到的手续办理流程请访问本科招生网(http://zsb.mnnu.edu.cn/)→【入学指南】查询。

新生请按时到校报到。若提前到达,请自行解决食宿。住宿可与校内逸夫国际学术交流中心联系(电话:0596-2593888)。

学校将通过本科招生网http://zsb.mnnu.edu.cn/及闽南师范大学招生资讯微信公众号(微信号:mnsfdxzjc)发布信息,请新生及时关注,学校招生办公室不会通过其他渠道向新生发布信息。

二、报到地点

报到地点:漳州市芗城区县前直街36号闽南师范大学。报到日当天,我校会有迎新车辆到漳州动车站、漳州火车东站和长途汽车站接站地点迎接新生。

三、报到须携带的证件及物品

1、新生凭录取通知书和身份证办理入学手续。

2、党员须携带党组织关系介绍信,团员须携带团组织关系材料及团员证。

3、近期同底一寸彩色半身免冠正面相片10张。

4、新生凭本人身份证、录取通知书到所在地县(市、区)高招办领取经密封、加盖当地高招办公章的本人纸质档案材料,到校报到时交于各学院(请勿自行拆封)。如需邮寄纸质档案材料,请所在中学或报名点将考生档案寄送我校学生处(地址:福建省漳州市芗城区县前直街36号,单位名称:闽南师范大学学生处,邮编:363000,收件人:王老师,联系电话:0596-2598257)。

5、根据闽公综[2018]209号文件精神,被我校录取的考生,入学时由考生根据自己的意愿办理或不办理户口迁移手续。有迁户口的学生毕业离校时,应将户口迁出集体户,学校不予保留。要办理迁移手续的其他省市的新生需携带父母身份证复印件及我校录取通知书复印件。

四、缴费项目及标准

学生有缴纳学费、住宿费的义务。学校实行按学分收费的办法。每学年第一学期开学前,学生必须按其专业、年级应修学分的缴费标准,按一学年额度缴纳学费。住校学生在每学年第一学期开学前,足额缴纳住宿费。按闽教财[2002]59号通知精神,入校新生请自备生活用品及床上用品。

项 目收费标准
学费1.一般本科专业(学制四年):5040元/年。

2.重点学科专业(学制四年):5460元/年。

3.软件工程专业(学制四年):9200元/年均(一、二年学费5040元/生.学年,三、四年学费13360元/年)。

4.艺术类本科专业(学制四年):8640元/年。

5.就读国际经济与贸易(闽台合作项目)、经济学(闽台合作项目)、旅游管理(闽台合作项目)专业采用“4+0”模式,学生四年均在闽南师范大学学习,学费标准为:15000元?年(暂收)。

6.就读音乐学(闽台合作项目)、公共艺术(闽台合作项目)专业采用“4+0”模式,学生四年均在闽南师范大学学习,学费标准为:18000元?年(暂收)。

7.学费以物价管理部门最终核定标准执行

学生公寓住宿费

(该项收费不办理减免缓,报到时一次性缴纳。)

1、达理公寓2A、2B、4A、4B幢(4人间):1200元/生•学年。(闽价[2006]费298号)

2、达理公寓1A、1B、3A、3B、5A、5B、6A、6B、7A、7B、8A、8B幢(6人间):950元/生•学年。(闽价[2006]费298号、闽价费[2010]43号)

3、瑞京公寓A、B、C幢(6人间):1030元/生•学年。(闽价[2002]费83号)

4、瑞京公寓D幢(6人间):900元/生•学年。(闽价费[2010]43号)

5、新学生公寓一号楼(4人间):1200元/生•学年。(漳价审[2014]14号)

备注1:以上住宿标准不含空调部分,安装空调的学生公寓加收的标准为:200元/生•学年(2人间),100元/生•学年(4人间),70元/生•学年(6人间)(漳价审[2013]27号)。

备注2:学费、住宿费交存办法详见“学费、住宿费缴费通知”。

备注:以上各项收费标准如有变动,按物价部门新核定的收费标准执行。

五、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各项助学措施

1、新生入学“绿色通道”。学校建立完善的学生资助体系,设立新生入学绿色通道,保障家庭经济困难新生顺利入学。

2、奖助学金。学校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专业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社会奖助学金等。

3、生源地助学贷款。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入学前,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可以向学生入学户籍所在县(市、区)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或金融机构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另外,根据往届学生做法,学生被录取后,凭录取通知书也可向户口所在地金融机构申请商业贷款。生源地助学贷款、商业助学贷款汇入学校,账户名称:闽南师范大学 学校代号:10402;开户行代号:105399000506;账号:35001662433050013703;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漳州分行营业部。

3、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减、免、缓”交学费。

4、学校为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提供临时补助。

5、学校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校内勤工助学岗位。

以上各项资助政策详见《高等学校学生资助政策简介》。

六、入学复查及体检

学校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新生入学资格进行复查。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取得学籍。复查不合格者,由学校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属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取得学籍者,一经查实,取消学籍。

新生入学须进行体检复查,对患有疾病的新生,经学校指定的三级甲等以上综合性或与所患疾病相关专科医院(另注:若该生学习和生活所在地因条件有限没有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则必须在指定的当地二级甲等或与所患疾病相关专科医院以上)(下同)诊断不宜在校学习的,经本人申请,按规定程序批准,可以保留入学资格一年,并从通知之日起抓紧办理离校手续,离校治疗。拒不离校治疗的,取消入学资格。保留入学资格者不具有学籍,不享受在校生待遇,治疗费用自行负责。在保留入学资格期内经治疗康复的,必须在第二学年开学前,向所在学院书面申请入学,经学校指定医院诊断,符合体检要求,学校复查合格,重新办理入学手续。复查不合格或者逾期不办理入学手续者,取消入学资格。

六、报到及入学注意事项

1、旅途中一定要注意人身安全,并保管好随身所带贵重物品及各种证件,谨防丢失。

2、新生入校3个月内,学校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入学体检和资格复查,若发现不符合录取条件的考生,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3、新生应按学校规定办理注册手续。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第十条规定不能如期注册者,应当履行暂缓注册手续。未按学校规定缴纳学费或者其他不符合注册条件的不予注册。

4、所有费用由学校财务处统一收取,并开具福建省学校专用收费票据,学校不会委托其他部门或个人代收任何费用,请各位新生和家长注意资金安全。

七、联系方式

报到事宜咨询电话:0596-2591427、2591429;也可关注闽南师大学生事务服务中心微博微信公众号。

微博

微信

招生事宜咨询电话:0596-2529991、2597633(传真)

学费咨询电话:0596?2523027、2591411

住宿费咨询电话: 0596--2559175

助学咨询电话: 0596?2525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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