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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计划招收220名士官报名

发布时间:2023-11-12 11:00:26

记者昨日从省、市征兵办获悉,我省今年计划面向高校和社会招收专业技术士官220名,符合条件者即日起可到所在地征兵办报名。

招收对象

普通高校男性毕业生、具有高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的中等以上职业技术学校男性毕业生,以应届毕业生为
主,年龄不超过24周岁,所学专业必须符合部队需要。招收对象的政治和身体条件,按照征集义务兵的有关规定执行。招收对象应取得国家承认的毕业证书,已开展职业技鉴定的专业还应获得国家颁发的职业资格证书。同等条件下,党员、学生干部、曾服过现役和学术、科研上有突出表现及成就的毕业生优先招收。

招收的220名士官,将分别补入空军、南京军区和公安边防部队。招收专业共10类,分别为水上运输类、电力技术类、机械设计类、自动化类、机电设备类、汽车类、计算机类、电子信息类、通信类、安全管理类。

时间安排

直招士官按照本人申请、体检政审、专业审定、签订协议、批准入伍、组织交接、检疫复查、入伍训练、分配使用的程序进行。福州市招收工作5月31日前完成报名;6月30日前完成体检政审、专业审定、确定预招对象、签订协议书;7月16日开始审批定兵;7月31日前办理入伍手续;8月2日至10日组织直招士官交接、运输。

享受待遇

批准入伍的毕业生,由县(市)区征兵办发给《应征公民入伍通知书》,其家属享受军属待遇。被批准入伍的大专毕业生,任命为第一期士官并授予一级士官军衔,享受一级士官四档工资待遇;本科毕业生任命为第二期士官并授予二级士官军衔,享受二级士官一档工资待遇。

直招士官服役满第三期退出现役后,作转业安置。符合转业条件以转业方式退出现役的,由入学前常住户口所在地县(市)区或者上一级人民政府安置,也可以由其父母、配偶或者配偶父母常住户口所在地县(市)区人民政府安置;符合转业条件以复员方式退出现役的,由入学前常住户口所在县(市)区或上一级人民政府接收,也可以由其父母、配偶或者配偶父母常住户口所在地县(市)区人民政府接收;不符合转业条件,以复员方式退出现役的,由入学前常住户口所在县(市)区或上一级人民政府接收;因其他原因不能以转业、复员、退休方式退出现役的,由入学前常住户口所在地县(市)区人民政府接收;符合士官退休条件的,按照有关规定作退伍安置。

咨询电话

符合应征条件者,可向各地征兵办咨询。福州市征兵办87562120、鼓楼区征兵办24954260、台江区24954270、仓山区24954280、晋安区24954290、马尾区24954300、福清市24954310、长乐市24954320、连江县24954330、闽侯县2495430、闽清县24954350、罗源县24954360、永泰县24954373、平潭县24369883。(福州日报记者 曾建兵 通讯员 孔令顺 查水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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