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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市征兵报名时间条件,漳州市当兵时间条件补助政策

发布时间:2023-11-01 14:40:28

7月27日下午,在收听收看全省征兵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之后,我市随即召开电视电话会议,安排部署今年征兵工作。市征兵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市长檀云坤在会上强调,各级各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全省征兵工作会议和市委常委议军会议精神,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全面完成今年征兵工作任务。

檀云坤强调,征兵工作是各级政府的政治任务和重要责任。一要高度重视征兵工作。各级政府和兵役机关要从讲政治的高度、从国家安全的战略高度,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周密部署,精心组织,全力以赴抓好征兵工作。二要切实提高兵员质量。要突出重点,把大学生征集作为今年征兵工作的重中之重,确保完成省下达的大学生比例占44%以上的任务;做好复转退军人安置,落实好优抚优待政策,调动大学生应征积极性;要严把关口,严格执行征兵政策规定,确保征集新兵忠诚可靠、身体达标、人人合格;要公正廉洁,依法办事,按章办事,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征兵环境。三要加强军地协调配合。各级政府要加强领导,强化保障,及时研究解决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军地各部门要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形成合力。

军分区司令员钱进、政委李小庆、副司令员黄行辉等市征兵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参加会议。市征兵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副市长黄华安主持会议,并宣读了2015年度全市征兵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表彰通令。

经国务院、中央军委批准,今年征兵工作即将全面展开。近日,市征兵办领导就征兵工作安排及有关规定,回答了记者提问。

问:征兵工作是怎么安排的?

答:继续实行夏秋季征兵,具体时间安排与去年大体相同,8月1日开始征兵,9月10日起运新兵,9月30日征兵结束。在普通高等学校组织大学生征集的时间适当提前。在大学生离校前组织体检、政治考核和预定兵。新兵起运的具体时间,由部队与省、市征兵办公室协商确定。

问:今年征集的对象和范围是怎样规定的?

答:征集对象以高中(含职高、中专、技校)毕业以上文化程度的青年为主,重点做好大学生征集工作,优先批准高学历青年和应届毕业生入伍。直辖市、省会城市和高校集中地区全部征集高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青年。征集的女青年,为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和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及在校生。已被普通高等学校录取及正在高校就学的学生和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青年,也应当征集。优先征集在抢险救灾和灾区恢复重建中表现突出的青年入伍。烈士子女、因公牺牲军人子女,符合条件的,应当优先批准入伍。革命老区应当多征集老红军、老复员军人后代入伍。今年,省政府省军区明确我市大学生征集比例要达到44%以上,原则上初中生征集比例不能超过6%。7月27日,市征兵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对各地大学生征集比例提出明确要求,芗城区要达到50%以上,龙文区、龙海市、漳浦县要达到46%以上,其他县和开发区(投资区)要达到44%以上。

问:今年征集对象的年龄条件有哪些规定?

答:男青年为年满18至22周岁,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可以放宽至24周岁,初中文化程度男青年不超过20周岁。女青年为年满18至22周岁。根据本人自愿,可征集年满17周岁的高中毕业生入伍。

问:征集条件是怎样规定的?

答:政治条件,按照公安部、原总参谋部、原总政治部颁发的《征兵政治考核工作规定》和有关规定执行。体格条件,按照国家卫生计生委、原总参谋部、原总后勤部颁发的《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和有关规定执行。比如,关于身高,男性在160cm以上、女性在158cm以上为合格;关于体重,男性不超过标准体重(标准体重kg=身高cm-110)的30%、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女性不超过标准体重的20%、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为合格。

问:今年征兵征集办法是怎么规定的?

答:适龄青年应当在其户籍所在地应征,经常居住地与户籍所在地不在同一省(自治区、直辖市)且取得当地居住证3年以上的,可以在经常居住地应征。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和在校生可在学校所在地应征,也可在入学前户籍所在地应征。适龄青年8月5日前可登录“全国征兵网”(http://www.gfbzb.gov.cn/)进行报名。应征公民经政治考核、体格检查合格并符合其他征集条件的,由县(市、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批准入伍。批准入伍时间统一为9月1日,新兵的军龄从9月1日起算。义务兵服现役的期限,按照《兵役法》规定的2年执行。有关征兵工作的具体政策和规定,可向县(市、区)人武部咨询,也可关注“漳州国防”和“芝山国防”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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