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自主招生

福建厦门大学农村专项自主招生简章

一、招生对象及报名条件

我校主要在832个国家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及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县中的原中央苏区、部分特别贫困少数民族地区和福建、厦大对口支援地区(详见附件)的县级及以下中学开展农村专项自主选拔招生试点工作;考生应为符合当年普通高校统一考试招生报名条件、高中阶段具有在上述中学连续三年学籍并实际就读、具有农村户籍且家庭在农村的优秀应届高中毕业生。

二、招生计划

计划招生100人,纳入我校年度招生计划中。

我校将根据申请情况和考核结果公布各省计划招生人数。

三、报名流程

1.中学推荐:报名采用中学推荐的方式,我校不接受学生自荐。1所中学推荐学生原则上不得超过2名。符合条件的中学应在校园显著位置公示选拔通知、报名办法、选拔标准、遴选程序以及所选拔出的符合条件的考生信息,做到信息公开和程序透明,接受各方监督,并由中学校长对所推荐学生出具推荐信(包含考生个人情况、推荐理由等)。《推荐信》可登录“厦门大学农村专项自主选拔招生网上报名系统”下载(直接点击下载)。

2.网上报名:符合条件的中学组织获得中学推荐资格的学生进行网上报名。凡符合我校报考条件并有意报考我校农村专项自主选拔招生的学生,于4月14日—4月23日登录“厦门大学农村专项自主选拔招生网上报名系统”,按要求进行网上报名,打印并填写《厦门大学农村专项自主选拔申请表》。

3.寄送材料:中学按推荐顺序(附上自行打印加盖公章的推荐排序表)将申请学生材料收齐、统一寄送我办。申请材料须于4 月25 日前寄达我办(为确保材料及时、准确寄达我办,建议使用中国邮政EMS寄送;邮寄地址:厦门市思明区思明南路422号 厦门大学招生办,邮编:361005,电话:0592-2188888)。逾期、材料不全者不予受理。每位考生所需申请材料如下:

(1)填写完整、并加盖学校公章的《厦门大学农村专项自主选拔申请表》;

(2)填写完整、校长签名、并加盖学校公章的《厦门大学农村专项自主选拔中学推荐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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