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玉林2018中考报名时间已公布,安排在3月23日-4月4日期间举行,具体如下:
玉林市2018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中考)报考须知
(一)报考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可申请报名: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应届初中毕业生、往届生或具有初中毕业同等学力;
3、身体健康,未婚。
下列人员不能报名参加中考:
(1)初中一、二年级的在校生;
(2)具有高级中等及以上学历教育资格的中等学校的在校生;
(3)因触犯刑律正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二)报名时间
1、报名时间:3月23日至4月4日。逾期不予办理。考生可通过玉林市招生考试网报名。
2、报名地点:玉州区、福绵区、玉东新区的应届生、往届生,在市招生考试院设置的报名点报名。县(市)的应届生、往届生,分别在所在县(市)招生办公室设置的报名点报名。
3、报名办法和要求:
(1)本市应届初中毕业生一律在所就读的学校报考。
(2)凡具有本市户籍但在外地就读初中学校的初中毕业年级学生,如需在我市内就读普通高中,原则上必须在我市报名参加中考,凭我市中考成绩参加市普通高中学校的志愿填报和录取,如此类学生因个人原因未在我市参加中考的,则必须在当地(即初中就读地)参加中考,取得当地普通高中入学资格后再按我市普通高中学籍管理有关规定办理转学手续。
(3)在外地初中学校借读的初中应届毕业生和没有参加学校集体报名的往届生,以及具有同等学力的考生,凭父母单位或乡(镇)政府或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出具的证明或凭毕业证、户口簿到户口所在地招生办设置的报名点报名。
(4)玉林市直学校、市区内民办初中、玉林市区往届生及具有同等学力的考生到玉州区教育培训中心报名。
(5)报名时,考生填写《玉林市2018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报名信息卡》(简称《报名信息卡》)。
4.考生报名时应交验的证件:
(1)学历证书或学力证明;
(2)户口簿或当地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要注明出生年月日、出生地、户口所在地、民族等);
(3)归侨、归侨子女、华侨青年应交验县级或县级以上侨务部门出具的证明;台湾省籍青年应交验县级或县级以上部门出具的证明。
(4)农村计划生育家庭的独生子女和双女结扎户的女儿考生应填写有关表格及交验户口簿、独生子女证、结扎证。
(5)烈士子女应交验市、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
(6)少数民族考生交验考生户口簿。
5.报名时考生应缴交报名考试费(以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执行)。
6.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统一实行电子照相。
(三)报名资格审查
1.户口、学籍、地段生、往届生学历或学力证明,由各学校负责审查,在审查户口、姓名、年龄、民族时,以户口簿为准。
2.参照桂侨政发[2011]26号文,归侨、归侨子女、华侨青年的证件及材料送县(市、区)外侨办,由县(市、区)外侨办审查并公示,再由县(市、区)外侨办向县(市、区)招生办提供经审核和公示后符合当年中考加分资格条件的考生名单。
3.参照桂人口发[2012]3号文,农村独生子女和双女无儿结扎户女儿证明材料,由县级计生部门审核验证公示,并由县级计生部门向县(市、区)招生办提供经审核和公示后符合当年中考加分资格条件的考生名单。
4.烈士子女证件、民族成份证件、台湾省籍青年证件,由报名点统一送原件和一份复印件到县(市)招生办验证。
5.凡享受照顾分的证件,5月18日前验证结束,过期自负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