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高考

甘肃军校招生计划及军校招生报名时间条件

 一、报考条件

报考军队院校和普通高等学校国防生的考生,必须符合规定的政治条件、身体条件和文化条件。根据国家兵役制度规定,年龄不低于17周岁、不超过20周岁(截至报考当年8月31日)。为扩大军队干部选拔范围和基数,从2015年起,普通高中应届、往届毕业生均可报考。军队院校飞行、机要、刑侦、艺术等专业招生如有特殊要求,以本校招生章程为准。

二、政治考核和军检

(一)组织机构

军队院校招生和普通高等学校招收国防生政治考核和军检工作是在省招委会领导下,由省军区政治部、省招生办、省公安厅组成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军队院校(含武警院校,下同)招生和普通高等学校招收国防生的政治考核和军检工作。

(二)政治考核

政治考核工作须严格按照教育部、公安部、总政治部有关规定执行,坚持谁考核、谁签字、谁负责,确保考核结论准确。考核内容不得由考生、考生家长自行填写。

1.政治考核由省军区招生办公室组织,县级人民武装部会同县(区)招生办公室、考生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和所在中学具体实施。考生户籍所在地与其就读的普通中学、教育机构或工作单位等不在同一区域的,政治考核工作由考生高考报名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武装部负责,考生户籍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武装部配合。

2.政治考核原则上在高考结束后组织实施。考生从县级人民武装部领取《政治考核表》,填报个人信息并报送县级人民武装部。县级人民武装部参照征兵政治考核程序,协调当地有关部门集中统一组织。

3.政治考核结束后,县级人民武装部将合格考生名单、《政治考核表》上报所在军分区政治部汇总,6月20日前集中报送至省军区招生办公室。考生自行携带《政治考核表》的不予军检。

(三)军检

军检包括面试、体格检查、心理检测和必要的体能测试,由省军区招生办公室统一在兰州组织。政治考核合格的考生,持本人准考证、身份证及1寸正面免冠黑白照片4张(光面薄型、与政治考核表为同一底片),按照规定的时间参加军检,相关表格现场发放。

1.面试和心理检测地点设在兰州理工大学(地址:兰州市七里河区兰工坪287号)。面试人员由全军招生办指定的军队院校和后备军官选拔培训办公室有关人员组成,按照面试的内容、标准和要求,采取“问、看、考、做”等方式进行,并由面试工作组根据面试情况统一做出结论。面试结论分为合格与不合格两种,由招生面试工作组成员共同在《面试表》上签字,省军区招生办公室盖章后有效。面试结果当场告知考生,对面试结果有异议的,可提出复议申请,由面试复议组进行复议,做出最终结论。

具体时间安排为:6月23日,兰州市、白银市考生;6月24日,嘉峪关市、酒泉市(含东风场区)、张掖市、武威市考生;6月25日,金昌市、定西市、平凉市、庆阳市考生;6月26日,天水市、陇南市、临夏州、甘南州考生。

2.面试合格人员参加军人职业适应性心理测试,心理检测分计算机检测和结构式心理访谈两部分。计算机检测一般需要40-60分钟,机检结束后,工作人员根据需要选择部分考生进行结构式心理访谈。心理检测结果分合格与不合格两种。

3.心理检测合格考生领取《体检表》后,根据通知要求次日参加体格检查。体格检查标准按总部有关规定执行,实行主检医师负责制。体格检查各项目结论应当场告知考生本人。如有异议,考生可现场提出复议申请,由监督复议组现场复议,对复议结果仍持异议的,可向省军区所在军区级单位招生办公室提出申诉。对当场不能作出结论的血常规、尿液、血清艾滋病毒抗体等体格检查项目,考生可在体检结束2天后从省军区招生办查询检测情况。对可通过服用药物或其他治疗手段影响检查结果的项目不予复议,考生的初检结论为最终结论。体检结论分为指挥专业合格、非指挥专业合格与不合格三种,指挥专业合格非指挥专业也合格。体检最终结论考生可在规定时间内从省招办官方网站上查询,对体检结论有异议且本人申请复检的,省军区招生办将适时统一组织复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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