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陇东学院大一新生开学报名时间及入学考试转专业安排

陇东学院新生开学报名时间

一、陇东学院生报名注册流程

在乘校车前往校园的路途中,迎新人员会为新生们发《迎新手册》,手册里面的内容为两大块:学校介绍和入学流程介绍,另外还会附上校园的平面图。同学们要仔细阅读迎新手册,以便到校后顺利地办理各项手续。新生的报到手续总体分为两部分:住宿手续和入学手续。

二、陇东学院新生资格审核

到达学校,你从校车下来后,就会看到各院系的迎新人员举着标明院系的彩旗在车门口迎接新生。只要找到自己的院系的迎新人员,他们就会领你到你们院系的新生接待处。到了自己院系的新生接待处,就会有院系学工组的老师为你做新生资格审核,你必须出示自己的身份证、录取通知书和准考证,自带档案的同学需上交档案。而后你会被告知自己的宿舍房间号和领到一张报到证,上面会注明你的院系和你的学号,你凭着这张报到证去办理后续的手续。

三、陇东学院住宿手续

迎新的老师会安排一位师兄或师姐陪你去办理各项手续,有什么不懂的可以马上请教。各位师兄师姐顶着烈日甚至有时是冒着大雨都面带微笑热情地为你服务,一定要记得对他们说声谢谢。学长会先带你去宿舍,办好住宿手续。住宿手续一般比较简单,通常只要到住宿管理中心或公寓一楼的宿管处,向工作人员出示你的报到证并填一些简单的个人资料,对方会告知你的宿舍号和床号并交给你一把宿舍钥匙。将行李放到分配好的宿舍,然后就可以轻轻松松地去办理入学手续。

小贴示:

记得要把行李摆放在自己的位置,防止别人拿错,可请留在宿舍的舍友帮忙照看一下行李,或者宿舍内有衣柜的话可将行李锁好。贵重物品如银行卡、手机等要随身带,切勿留在宿舍,因为新生宿舍里人进人出,一不小心就会被人顺手牵羊。

四、陇东学院生入学手续

学校的相关部门会集中在一个地点统一为新生办理入学手续。一般的入学手续包括以下几部分:

1。缴交学杂费财务处(已通过银行代扣学杂费的同学可凭通知书直接领缴费收据。)

2。户口迁移保卫处(交户口迁移证)

3。办理保险学工处(学生本着自愿原则购买保险,如购买则在入学时一次性交完大学四年的保险费和办理相关手续,所买的保险为意外伤害保险和住院医疗保险。学生保险保费不高,且理赔的范围涉及面广,所以我们建议如果经济条件许可的话,新生应该购买保险。)

4。办理校园一卡通后勤集团(校园一卡通是学校为了方便学生而推出的,集吃饭、洗浴和其他所有学校内部消费功能于一体的电子卡片,每张卡都存储有相应持卡人的信息,就跟刷信用卡消费一样,非常简便快捷,但仅限于校园内消费。学校在入学前已为你办好了一卡通并预存了一定的金额,你只需交预存的金额和办卡费就可领到自己的一卡通。)

5。办理党团关系团委(交党团组织介绍信)

6。绿色通道学工处(近年来,为切实保证贫困家庭学生顺利入学,教育部规定各公办普通高等学校都必须建立“绿色通道”制度,即对被录取入学、经济困难的新生,在报到时持家庭所在地乡镇或街道以上政府所开贫困证明,高校一律先为其办理入学手续,入学后再根据核实后的情况,分别采取措施予以资助。)

虽然以上介绍的手续很多,但由于是集中办理,所以实际办起来会很迅速。同学们只需按着流程图一步步走,就可以顺利办理好手续了。不懂的问题可随时咨询工作人员,非常贴心周到

各高校开学时间都差不多,职高开学时间一般在8月30号左右,一本、二本开学时间在9月5号以后,提醒同学们,一定要准时到校报到,如有特殊情况要及时联系学校招办,否则可能会取消入学资格!

转专业规定

第六条 符合以下条件的学生可以转专业:

1.学生确有专长,转专业更能发挥其专长者;

2.学生入学后发现某种疾病或生理缺陷,经学院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检查证明,不能在原专业学习,但尚能在陇东学院其他专业学习的;

3.经学院确认,不转专业则无法继续学习的。

第七条 下列情况的学生不得转专业:

1.入学未满一学期的;

2.由低学历层次转入高学历层次的;

3.招生时确定为定向、委托培养的;

4.属“专升本”、“3+2”学习形式的;

5.高考分数低于拟转入专业当年最低录取分数的;

6.由非师范专业转向师范专业的;

7.由体育、音乐、美术专业转向其他专业或由其他专业转向体育、音乐、美术专业的;

8.文、理科专业互转的;

9.在校期间第二次转专业的;

10.试读期间的学生;

11.停学保留学籍、休学期间的学生;

12.无正当理由的;

第八条 学生转专业按如下程序办理:

1.学生本人填写《陇东学院学生申请转专业审批表》(见附件2)并附个人申请和有关证明材料报教务处。

2.经教务处初审同意转专业的学生,由教务处委托转入专业所属教学院系对其进行知识、能力、心理等各方面素质的测试。转入院系根据测试成绩对转专业学生进行排名,在审批表上加注意见,报教务处。

3.教务处根据转专业测试结果,对全院申请转专业的学生进行全面审核,提出审核意见,报分管教学工作的副院长审批。

4.经学院批准转专业的学生,由教务处发文通知。学生在转出教学院系索取本人已修完的课业成绩介绍信和本人学籍登记表(由转出系密封),在教务处办理有关手续后,再到转入教学院系报到上课。

第九条 转专业时间规定

1.教务处在每年的1月、7月受理学生的转专业申请。

2.每学期开学第一周,教务处委托转入教学院系对转专业学生进行知识、能力、心理等各方面素质的测试,第二周发文通知。

第三章 转专业(学)学生的学籍等问题

第十条 已转专业(学)的学生,由转入教学院系负责核准其以前所修课程成绩,并做好学籍记载工作。

第十一条 已转专业(学)的学生,对转入专业已开出而未修读的课程,应进行补修。在转出专业所修的公共基础课程、综合素质教育类等课程,如与转入专业所开设课程内容相同且成绩合格,经教务处批准可予免修。

第十二条 已转专业(学)的学生购买的教材一律不退,由学生自行处理。转专业后所需教材在教材科购买。

第十三条 学生转专业(学)后的各类学杂费,自发文之日起,执行转入专业的缴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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